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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经理人

微课笔记 | 户外机构旅行社化的3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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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14:28 显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后由 拾荒李鹏 于 2017-8-8 14:30 编辑

编者按


本文根据广东神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维汉在俱牛学院学习交流群的分享内容整理而成。通过本篇文章我们来探讨户外机构到底该不该旅行社化、旅行社和户外机构的优劣势对比、户外机构旅行社化的3种方式等等。


李维汉(阿菲)
广东神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
神鹰旅游简介:
广东神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神鹰旅游”,2013年5月于深圳市福田区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前身是成立于2000年的神鹰户外运动俱乐部。公司有定位、有经营理念、有管理、有经验、重服务,致力于为年轻心态客户服务,订制旅游专线,打造高品质深度旅游产品。

我与户外结缘比较早,自2000年就开始做户外,从全广东省来说也算是第一批。近二十年的秋去春来,看着广东的户外俱乐部一步步做大做强,同时也看多了行业内发生的一些大大小小的激荡。有些俱乐部在发生一次事故后就一蹶不振,不是夭折就是承受重金赔偿。在这样的警诫下,许多户外机构开始寻求合法化规避风险,因此越来越重视签合同、开发票、找公账。所以,我在2013年5月成立神鹰国旅,这在广东户外圈来说也算是比较早的。


户外机构应不应该旅行社化?
关于一些类似“户外俱乐部公众号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将严惩”、“户外机构应不应该旅行社化”这样的报道,相信在这段时间已经刷爆户外人的朋友圈。其实这两年,全国各省市的旅游局都在劝阻人们不要参加没有旅行社资质的户外机构活动,这对我们户外机构的冲击是非常大的。

事件回顾
5月29日早6点沈阳至海拉尔和8点40分沈阳至海拉尔旅游专列共计1160名游客因地接社人员推荐自费项目产生争议滞留海拉尔火车站。6月6日,呼伦贝尔市对5·29海拉尔火车站游客滞留事件中涉案的呼伦贝尔万象旅行社开出52万元巨额罚单。

该行为属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违反了《旅游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6月6日鄂温克旗旅游局对涉案的呼伦贝尔万象旅行社下达了5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分5项:

1、没有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处罚10万元;
2、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处罚30万元;
3、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并未向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处罚5万元;
4、使用“黑车”,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处罚5万元;
5、对直接责任人石璟处罚2万元。

在这个事件中,万象旅行社被罚款52万元。正常一个旅行社的保证金才20万元,而这次52万元的罚款额度在业内来说是已经是相当高了。这个旅行社虽然有旅行社营业执照,但是没有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光这一点就被罚了10万元。

今年7月国家旅游局下发了173号红头文件,意在严打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机构,其实这跟户外市场的逐渐发展有很大的关系。

我过去做了十几年的户外活动,也没有听说要严重到严打的地步,因为当时户外还不算一个行业,跟旅行社业务相比还只是九牛一毛。但如今,户外市场搞得风生水起,触及到了旅行社很大一块业务,招来非议也是必然的。

一方面,一个旅行社每年上缴的保证金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如果有些机构不用缴费就可以做相同的业务,自然会引起旅行社的不满,旅行社对旅游局施压,旅游局自然不会坐视不理。另一方面,户外俱乐部活动出现问题,许多人投诉无门,旅游局、体育局和工商局都管不了。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促成了有关部门对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强力整顿。


旅行社与户外机构的优劣势对比

▌旅行社的优势
1、旅行社有旅行社责任险,发生事故后,只要是旅行社责任都能获得理赔。

2、作为像携程这种OTA的供应商都必须要有旅行社资质。

▌旅行社的弊端
1、旅行社的口碑不佳的事实由来已久,特别在零几年的时候,当人们说到旅行社就会联想到“购物”、“宰客”这些字眼。

2、当时的竞争太激烈,旅行社付堂费也付得多。“我一个朋友当时在张家界做旅行社,接了一个台湾的团,单是付堂费就是500元一个人,加上另外的吃喝玩乐及景区费用,平均每个人头要亏2000多元。后来,他们以每个人头收取5000元付堂费的价格卖给导游。”

3、旅行社的运营成本比户外活动机构高,旅行社每年的旅行社责任险就要支付一大笔,另外各个部门架构都需要配置专职人员,每年固定运营成本就需十几万。

▌户外机构的优势
1、运营成本低。整个俱乐部的公司架构不需要那么刻意,可以非常精简,另外也没有旅行社责任险这笔开支。

2、户外市场前景好。从我了解到的一些现象来看,目前有很多旅行社专门成立了“户外部”,说白了就是来和户外机构抢饭碗的。

▌户外机构的弊端
风险太高。不出状况还能安稳度日,如果发生意外,诸多问题就会接踵而来。不仅要支付大笔赔偿金,导致公司瘫痪,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如果你把户外作为一个事业在做,那必须规范化、旅行社化,这样才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之前深圳有家户外机构做了十年,因为一次事故结果一朝回到解放前。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户外机构弱化风险的三种形式

1、挂靠旅行社
从2015年开始国家旅游局就发布规定,不允许挂靠,不允许委托。所以,现在所谓的户外机构挂靠旅行社,其实我们可以看作户外机构是旅行社的一个业务员,业务员有资格在外面招人,相当于给旅行社做业务。另一个合作方式是户外机构相当于一个旅行社的独立部门,可以在旅行社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做自己的事情。

在广东省,户外机构挂靠旅行社需缴纳万元保证金,每月缴纳3-5百费用即可。其余很多操作流程都需要按照旅行社的标准执行,比如开发票要纳税、支付手续费、出活动需签订合同等等。

2、加盟旅行社
可以加盟旅行社成立一个营业部或分公司,这两者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若是营业部,则没有独立出团的资质。若是分公司,则有资格独立操作一个团。除此之外,两者还有支付费用、责任承担以及操作流程上的区别。

户外机构要成为旅行社营业部需缴纳的保证金是3-5万元,而成为分公司需要缴纳5-10万元,具体金额依据不同旅行社的要求而定。成功加盟旅行社后的户外机构可以推自己的活动产品,同时也必须发总公司的线路产品。如果通过发总公司的产品获得的营业额达到要求,该月就不需要缴纳管理费,否则需要缴纳1000-5000元不等的费用。

3、获得旅行社资质
根据自己公司本身的需求决定是否单独成立旅行社。如果你是一家成立十多年的品牌公司,业务做得非常大,成立旅行社可以对公司帮助很大,那么可以考虑一下。

成立旅行社流程并不复杂,有足够的资金就可以非常顺利完成。至少要准备30万元资金,首先就要支付给旅游局20万元,剩余的资金大多用于走程序、招人、包场地等等。

我是2013年申请神鹰国旅的,当时差不多半年时间就可以审批下来。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先斩后奏,等待审批的这数个月的时间也在经营自己的业务,只不过要十分小心。审批没下来若出了事故,照样按照无证经营处理。

▌风险承担
每个旅行社都有硬性的要求,如果加盟的户外机构使用的是供应商指定的车队,基本上责任旅行社都会承担。如果不按旅行社的规定执行,出了事故就有很大麻烦,所以不是万不得已千万不要投机取巧。


微课答疑

▌使用户外俱乐部主题名称是否合法?
只要户外机构以前文所说的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与旅行社发生了关系,其在出活动运用“某某俱乐部”这样的名称都是没有问题的。

▌成为旅行社下设的户外业务部做为一个团队来经营户外旅游合法吗?
要知道户外旅游本身并不是不合法的,前提是你的团队要有旅行社做背书,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支撑,这就算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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