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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鳌山事件双方的责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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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7 11:21 显示全部帖子
大眼儿驴 发表于 2017-10-10 16:55 9人的唯一责任,就是不该不留人看护装备

最大的责任,就不该把装备留下。
发表于 2017-10-19 22:06 显示全部帖子
三长两短 发表于 2017-10-16 14:15

你这是神来之笔,赞一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话可以送给楼主。
发表于 2017-10-19 22:14 显示全部帖子
高兴就好 发表于 2017-10-10 16:52 看看各位驴友分别怎么看这件事情。鳌山生死劫!装备被洗劫一空 ...

你的这个调查就是混淆视听。失主和窃贼是一种性质的责任吗?不是一个责任你怎么去划分比例?失主对于自己的东西被窃当然有责任,他们大意了。而窃贼是违法犯罪,他们的责任是刑事责任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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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兴就好 您如果认为这个不合适大可不参加就是,难道那100多个参与者或者那90多个认为九人组有一定责任的人都是傻瓜或者都是坏人? 至于是犯罪还是治安处罚这个我理解由国家的有关执法机关来确定,也不是我这些老百姓来定的, ... 2017-10-19 22:47
发表于 2017-10-19 22:47 显示全部帖子
跬步千里-西安 发表于 2017-10-19 22:14 高兴就好 发表于 2017-10-10 16:52 看看各位驴友分别怎么看这件事情。 ...

您如果认为这个不合适大可不参加就是,难道那100多个参与者或者那90多个认为九人组有一定责任的人都是傻瓜或者都是坏人?
至于是犯罪还是治安处罚这个我理解由国家的有关执法机关来确定,也不是我这些老百姓来定的,现在是十九大,也是讲究法治社会,您这样说是认为太白公安局是傻瓜是法盲?你不相信他们你们可以去法院告他们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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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跬步千里-西安 “难道那100多个参与者或者那90多个认为九人组有一定责任的人都是傻瓜或者都是坏人?”,“认为太白公安局是傻瓜是法盲?”都是你回复里的话,我没说啊。我说的是“你的这个调查就是混淆视听。”,我说的是“失主对于 ... 2017-10-19 23:07
发表于 2017-10-19 23:07 显示全部帖子
高兴就好 发表于 2017-10-19 22:47

“难道那100多个参与者或者那90多个认为九人组有一定责任的人都是傻瓜或者都是坏人?”,“认为太白公安局是傻瓜是法盲?”都是你回复里的话,我没说啊。我说的是“你的这个调查就是混淆视听。”,我说的是“失主对于自己的东西被窃当然有责任,他们大意了。”按你的意思我也是说我自己是傻瓜或者坏人了?我还说了“失主和窃贼是一种性质的责任吗?不是一个责任你怎么去划分比例?”,“窃贼是违法犯罪,他们的责任是刑事责任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你理解不了我的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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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兴就好 非得要一一对应才能理解呀?那我给您一一对应吧: 1、你的这个调查就是混淆视听。 回复:您如果认为这个不合适大可不参加就是。 2、不是一个责任你怎么去划分比例? 回复:难道那100多个参与者或者那90多个认为九 ... 2017-10-19 23:30
发表于 2017-10-19 23:30 显示全部帖子
跬步千里-西安 发表于 2017-10-19 23:07

非得要一一对应才能理解呀?那我给您一一对应吧:
1、你的这个调查就是混淆视听。
回复:您如果认为这个不合适大可不参加就是。
2、不是一个责任你怎么去划分比例?
回复:难道那100多个参与者或者那90多个认为九人组有一定责任的人都是傻瓜或者都是坏人?(不然他们怎么选择了比例,也认可了比例呢?您要是不认可不参加这个调查就是)
3、而窃贼是违法犯罪,他们的责任是刑事责任或者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回复:至于是犯罪还是治安处罚这个我理解由国家的有关执法机关来确定,也不是我这些老百姓来定的,现在是十九大,也是讲究法治社会,您这样说是认为太白公安局是傻瓜是法盲?你不相信他们你们可以去法院告他们嘛。(S大律师已经给您和我们其他人都普法了,不是您说人家是窃贼就是窃贼,犯罪就犯罪,得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才能确认,之前都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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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跬步千里-西安 对你的这个回复,我上篇已经意尽言止,不再回复,如有不解,可回去看——此条不必回复,就是车轱辘话不用说了。 2017-10-19 23:36
发表于 2017-10-19 23:33 显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后由 高兴就好 于 2017-10-19 23:35 编辑

就此不再回复“跬步千里”先生的任何回复了,谢谢
发表于 2017-10-19 23:36 显示全部帖子
高兴就好 发表于 2017-10-19 23:30

对你的这个回复,我上篇已经意尽言止,不再回复,如有不解,可回去看——此条不必回复,就是车轱辘话不用说了。
发表于 2017-10-22 15:41 显示全部帖子
本人选择的是28开。
9人有过错,人包分离,扎营选址不当,未留人看守营地。属于技术性过失。
6人拿走他人装具,应付道德、法律方面的责任。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发表于 2017-10-23 15:49 显示全部帖子
墙外散步者 发表于 2017-10-12 01:19

哦,偶没仔细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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