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受害者,是四川省高山协作员,在夏尔巴探险工作。打人者赫晓峰并不是本次活动的队员,我并不认识他以及他的同伴。 打人者本名:赫晓峰 身份证号码:130***19761028**** 电话:17731357825 微信号:tashi3238962018年2月1日我无故遭到赫晓峰殴打,事发后赫晓峰逃避责任,逃跑回河北。到目前为止都躲在家里,不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因为本人的伤情并未构成轻伤,所以并不是刑事案件,无法追逃。 本次事件事实清楚,事实经过相信广大网友已经知晓。 我并没有坐地起价,所有的费用已经提前多次和赫晓峰的同伴以及赫晓峰说明。我作为一名夏尔巴探险的高山协作员,在山里遇到山友并知晓他们有困难,需要我的协助。我就及时的给他们提供的帮助,包括提供马匹 车辆,当然他们使用这些东西都是需要付费的,我给他们计算的费用完全是合理的。马从3900米的位置到4100米的传统BC,接着到C1,再回到子梅村,最后出山到烂碉房,马匹费用一共600!600!600!然后子梅村坐车到巴旺海,烂碉房坐车到草科两个人费用一共200!200!200! 因为赫晓峰在登山的途中偷用我们的路绳,事先并没有告知我,所以下山以后我要求他们支付每人200元的路绳维护成本,这个费用赫晓峰本人是同意的。了解登山的都知道,我收200元的维护成本贵不贵,其实真的是白菜价。这个路绳是我们多人背冒着生命危险修成的,几百米的绳子从山脚完全靠自己背上去的,时间和精力大家都付出了很多,这是我们的劳动成果。再者赫晓峰本人从来没有登过技术型山峰,没有任何技术可言,赫晓峰偷用路绳,首先如果造成他本人的受伤,我们一定会被追究责任的,其次赫晓峰偷用过程中造成路绳的损坏那导致的后果是不敢想象的。 2018年1月31日晚在子梅村的时候就已经拒绝赫晓峰乘车回成都的要求,到达草科以后也再次和赫晓峰的同伴说明了情况,不载他们回成都,他们自己回去。 赫晓峰并不是我们的队员,我并没有任何载人的义务以及责任! 2018年2月1日当天到草科,我邀请赫晓峰以及他同伴一起吃午餐,席间赫晓峰同伴要求他支付共计600元的费用,赫晓峰不愿意支付,只想支付500元。我只表示不同意,并没有对他有任何言语上的不尊重(赫晓峰自称我对他耍横骂脏话),此事有监控以及在场的人作证,包括他的同伴!然后就在吃饭的时候赫晓峰突然无故殴打我,造成伤害。当天去石棉验伤的过程中,赫晓峰趁机逃跑回河北,至今没有露面! 赫晓峰还声称吃饭的时候是残羹剩饭,他根本就没有支付餐费,只是蹭饭吃,还有理由说残羹剩饭。 前面提供的车辆以及马匹只是我自愿帮助他们,所有的费用都已经列出来了,合不合理大家自有公断! 目前事实就是: 1、赫晓峰还没有支付山里的马匹以及车费给马夫,马夫已经联系他要求赫晓峰支付马匹以及车辆费用,赫晓峰拒绝支付! 2、赫晓峰无故殴打本人,但是逃避事情,拒不到派出所处理! 3、赫晓峰说他登山表坏了,要我赔偿!(好奇怪,表坏了跟我有半毛钱关系)。 4、赫晓峰拒绝支付我的医疗费用! 5、赫晓峰拒绝支付我物品损坏费用,他当时直接把我眼镜打坏! 以上都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赫晓峰没有支付一毛钱的费用,也不想支付任何费用。即使不支付我的正当赔偿,也应该支付山里马夫的劳动费用,但是赫晓峰拒绝支付。 对于赫晓峰的种种行为,我相信广大网友自有定论!对于这种没有任何担当的行为定会声讨。 赫晓峰声称他怎么怎么样了,也是受害者,完全可以拿出证据去起诉我(他只会胡说,没有任何一点法律认可的证据)。 对于赫晓峰的种种行为,我作为受害者表示完全不可接受,并且不会谅解赫晓峰,我已经和律师商量好了,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赫晓峰,并且赔偿部分将会通过诉讼解决! 这一切不为别的,只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楼主 祸不及家人 请注意语言用词 你要想挨喷说话 发自8264手机版 m.8264.com |
你是不是当事人已经不重要了 另外 对你们商业队事发后 所做所为 表示遗憾 也让更多人看到商业队的另一面 不用回复 想喷奉陪到底 发自8264手机版 m.82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