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东西比较抽象,如果使用者是我的话,这个设计毫无错误,因为我有较多的相关经验,我不会犯一些错误,这个设计从我角度而言没有人任何问题,同时某些经验不足的人,比如楼主犯了一些错误造成一些后果,诚然我们不能否认,这个事情跟楼主操作失误是无法分离的,不过就像我前面说的,如果某个设计可以通过几毛钱或者几块钱的成本,避免某种潜在的可能的几百块的损失,这种设计是否是合理的?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就像我前面以汽车安全带做比喻是一个概念,我们可以说没有反扣是一个汽车没有安全带的这样的设计缺陷,也可以说没有反口其实只是一个汽车没有左右安全气囊或者没有防装保险杠的一个不算设计缺陷的单纯设计。总之这个东西是相对抽象的,也是绝对不会有绝对公认的结论,我虽然倾向于认为,这个是某种设计缺陷,但也不会想当然的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的。2种观点那种更合理,请各位自己论证,我国不同美国,没什么诉棍不然在美国,再不合理的东西只要某些论据占的住脚,也能让大公司大出血。我国最多也就是我们这样打打嘴仗了,就是起诉了,从法律途径走,某公司服软也就是赔偿几百到1万这样的数值,其实没多大意思。 分享几个美国判决案例,对比下差异吧。(差异不是差距。) 一、德克萨斯州奧斯丁有位妇女告贏一家家具店得到78万美元的赔偿,原因是她在該家具店內奔跑时,被一小孩絆倒而扭伤了脚关节,店员沒有制止小孩在店內玩耍。该小孩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儿子。 二、洛杉矶一位19岁的青年得到7万8千元的赔偿,因为邻居开车压过他的手。为什么会发生?那位邻居开车时,沒有注意到这位青年正在偷他汽车轮胎上的标牌盖子。 三、紐約有位笨贼,他在一家住宅行窃,当他试图从车库离开时,车库的自动开门装置坏了,门打不开,而回到房屋的门又关上锁住了。刚巧屋主在外度假,于是笨贼被困在车库达8天之久,只靠一罐可乐和一袋狗食度日。义愤填膺的他怒告屋主的保險公司,贏得50万元赔偿。 四、阿肯色小石城有位JerryWilliams的屁股被隔壁邻居家的狼狗咬伤。狗为何咬他?因为他拿BB枪不停地打它,激怒了它。法庭判決邻居赔他1万4千5百元,再加医疗费用。 五、费城一家餐馆输掉官司,被迫付給一位來自宾州兰卡斯特的AmberCarson11万3千5百元,因为地上湿滑跌碎尾骨。地上为何会湿滑?因为大約30秒前,她因爭吵而將饮料泼向男友。 六、德拉华州克雷蒙一位小姐为了逃避3块5毛的门票,想从厕所的窗戶爬进去一家夜总会,结果摔倒跌破兩颗门牙。结果她告贏了夜总会得到1万2千元,加上补牙的费用。 七、最后得獎的最有名的案子是奧克拉荷馬的MarvGresinski先生。那天他才买了一辆崭新的32呎长的旅行车(有卧室、厕所、廚房)。在回家的高速公路上,他把自动驾驶定在70英里的时速,就离开驾驶座到厨房去煮咖啡了,最后当然出了大车祸。幸好那位老兄还活着,並且状告该车制造厂而得到175万元赔偿,外加新车一辆,理由是车子的说明书上沒有说不可以离开驾驶座到厨房去煮咖啡。案子过后,該制造廠真的就把这一条加在说明书上了。 |
本帖最后由 小林8264 于 2018-3-9 02:47 编辑 我是用75L款,背包其它部位都有打折,仅肩背带这边的尾部没打折 为什麽只有背带尾巴那边没有打折,我觉得原因是在於,这款背包有做"可拆式背带"的缘故,所以为了拆卸,这边才没做打折。 如果做了打折,那个背带扣的空间不足以让你释放背带,你也就拆不了背带。 有兴趣的人可以上网找以前2015年之前的旧旧款及2015年後的旧款再和2018年式的最新款比较,我看过这三个版本在肩带的尾段都没做打折,所以应该可以排除是偷工减料或品管问题。 ==刚刚也做了测试,负重及用力扯的情况下,背带都不会脱落,可能是操作上的问题== 另外,我不认为那是为了快速解脱使用,若是官方应该会做说明。 至於面料变薄问题,认为是为了轻量化驱势所做的调整,新一年式的Baltoro轻了大概一半的重量,要买新的就得牺牲一点耐用性,各取所需吧。 这是我的想法,供参考。 :) |
本帖最后由 细糖粒子 于 2018-3-9 10:50 编辑 没有反折是因为与山洪或者落水后快速脱包设计的,这个在包包的产品说明有提到,如果是设计不合理那应该是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是楼主是因为包包落地后提出手机损坏,需要退包,我觉得客服不退是可以理解的。而且肩带的日字扣不在某种特定角度下是不会滑动的,所以说楼主不是正常背包情况下造成的,我只说我了解到的情况而已,毕竟以是两个GG包的用户。 |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尊重并捍卫你表达观点的权利,任何观点都有它的价值。 我没有这么丰富的法律知识,我只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区别还是明显的。在我们的法律框架里,以法律条文为主,以逻辑演绎为论证方法。而我们日常的是非判断,也多采用法条和逻辑论证的方式。 在英美法系里,MarvGresinski先生案例的“说明书上沒有说不可以离开驾驶座到厨房去煮咖啡”得到了法律支持,可以被当做论据证明厂商说明书不够充分和规范来引用。但在我们的法律和日常逻辑里,这种案例毫无说服力。事实中,在学车时就教了你怎么开车,你在取得驾驶证的时候,就已经默认了你接受所有中国交通法规定的驾驶汽车规范,你要在驾驶座控制汽车,那些规范都是明文写着的。如果你在中国的道路上敢离开驾驶座去倒咖啡,导致交通事故,哪怕厂商的说明书一片空白,也有交通法管着,你怎么打官司都是输,叫千千万万人评理,也得不到支持。 我们这个社会通行的逻辑就是“甲故意拿刀捅乙,致其死亡”,前提导致结论,A导致了B,就这么直接,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逻辑。 在楼主这个案例中,如果当做一道考试选择题 问: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楼主的背包滑落? A,织带没有反折 B,掰动目字扣 你怎么选,有多少人认真分析后,会选A? 背包滑落是一个动态事件,有动能才会导致发生,如同发动机转动导致车轮滚动,原因导致结果。没有掰动目字扣,导致织带脱力,背包不会改变背在肩上的相对静止状态,就不会滑落。 如果问织带没有反折导致了什么,那导致了织带没有卡在目字扣里,阻止背包滑落。阻止的是另一个事件,但不是导致那个事件发生。 这是两个独立的因果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