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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俱乐部都要求参加活动者签免责条款,就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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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2 10:40 11 只看该作者
组织者负责租大巴,安排食宿,这样的户外活动组织者是否涉及到赢利?
发表于 2018-3-12 10:53 12 只看该作者
跟据以往的判决来看,基本上用处不大。这种在国外很管用,在中国基本上用处不大。
发表于 2018-3-12 13:02 13 只看该作者
发起者不一定就是盈利者,商业行为的构成需要认定。
发表于 2018-3-12 13:31 14 只看该作者
化缘和尚 发表于 2018-3-12 10:36

你更应先刷刷牙才行
发表于 2018-3-12 17:31 15 只看该作者
我感觉这种没有法律效力的吧。
如果是商业出行,俱乐部必须有责任。
如果是AA,责任就得看情况了,除非有其他人证明有人有过失,不然责任应该在自身。
我觉得不管是商业还是AA,还是都买意外险比较好。商业的代买,AA的自己买。
发表于 2018-3-12 23:13 16 只看该作者
肯定有用,不然说的话都不算数,那还发什么贴啊,都去公证处排队得了。

但不是说协议说什么就是什么,得看活动性质。我说有用还是风险提示等部分,这部分如果没有在遇险后法庭判罚会吃亏,这样的案例不少。
发表于 2018-3-13 00:35 17 只看该作者
我可以告诉你户外运动属于高风险的一项体育运动吗?并且已经出台了法律法规要求参与者需要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俱乐部签免责协议是有必要的,而当发生意外俱乐部不属于过错方是可以避免的。这些问题已经讨论过多次了,我觉得没得必要在讨论了,而经过多次的法院判决案列,就算是AA,也无法避责
发表于 2018-3-13 09:52 18 只看该作者
放飞心情AA 发表于 2018-3-12 09:06 免责声明:

出事的签也没用
发表于 2018-3-13 10:31 19 只看该作者
♂天羽♂ 发表于 2018-3-12 10:08 讲下个人看法哈首先免责协议是为了让“组织者”在出现重大意外或险情时壁规一定的责任与处罚。而通常签 ... ...

说得对,都是自愿参加
发表于 2018-3-14 11:46 20 只看该作者
放飞心情AA 发表于 2018-3-12 09:06 免责声明:

既然是非盈利的AA,还签了协议。作为一个成年人,出了问题还要赔偿,其实这个法律是不是有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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