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因胜利桥桥头与茶马路丁字口路段山体双层防护网破裂,网内石块瞬间倾泻,发生山体落石,部分岩石滑至路面,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现已施行交通管制。 交警支队接到警情后,立刻出警,迅速赶往现场,对该路段车辆进行分流,同时将此情况反映给市局党委,市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立刻与住建局、市政局、国土局联系,相关单位积极响应立即对该路段自然灾害进行了整体查看。目前,因存在较大隐患,故将此路段进行暂时封闭,请过往车辆驾驶员注意观察周边道路环境,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安全出行,珍惜生命。 交警提醒驾车上路要提高警惕,特别是山区道路,因暴雨使得公路边坡土壤松动,雨后山体塌方、落石的隐患仍然很大,特别是雨后急剧升温的情况风险更大。 驾车驶入山区道路,车辆尽量靠中间行驶,并注意观察前方山体,尤其要注意道路上有无落石等异常情况。若没有,需及时通行,不要长时间停留。车辆不要随意停靠在靠山体或容易坍塌的路段,以免发生意外。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关于2018年古尔邦节新疆收费公路免费通行信息 古尔邦节期间,新疆收费公路免收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通行费,免费通行时间为8月22日零时开始至8月26日24时结束(北京时间)。 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封闭式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在免费通行时间开始及结束前,分两个时间段发放通行纸券。节日期间ETC车道全部正常开启,实行一车一杆放行。 预计古尔邦节期间,新疆公路交通流量会出现大幅度增长。为此,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将设置小型客车专用免费通道等设施,引导缴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车道有序通行。 |
川藏线最新路况直播群 群一:788737638 群二;788749651 重要路况即时信息: 8月22日至26日新疆高速公路全部免费通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18年古尔邦节新疆收费公路免费通行信息 古尔邦节期间,新疆收费公路免收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通行费,免费通行时间为8月22日零时开始至8月26日24时结束(北京时间)。 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封闭式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在免费通行时间开始及结束前,分两个时间段发放通行纸券。节日期间ETC车道全部正常开启,实行一车一杆放行。 预计古尔邦节期间,新疆公路交通流量会出现大幅度增长。为此,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将设置小型客车专用免费通道等设施,引导缴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车道有序通行。 |
川藏线最新路况直播群 群一:788737638 群二;788749651 重要路况即时信息: 景区公告 | 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有偿搜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亚丁景区游客生命安全,使景区内遇险人员获得及时、有效的救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亚丁景区范围内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等户外活动及未按规定线路、区域旅游而发生事故的人员。 第三条景区人员搜寻救助实行管理局领导、统一指挥、就近快速原则,坚持自救与他救并举。 第二章 险情报告 第四条管理局各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收集、研究分析可能发生险情的信息和情况,并及时接受各种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第五条管理局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及通讯联络制度,确保通讯信息联络畅通并随时接受景区救援求助报警,报警电话0836-6790606 18090139130。 第六条景区内遇险人员应及时向管理局求助,说明险情,并配合管理局救助。 第七条险情报告应尽可能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现状、已采取的措施、已发出和已收到的救助请求及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二) 遇险人的数量、伤亡情况; (三) 事发现场的天气情况及环境情况等; (四) 其他险情信息。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谎报险情或故意夸大险情或缩小险情,并在误报警后应立即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第九条搜救人员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及时对险情救助工作进行评估,并制定及时有效的搜救方案。 第三章 搜救行动 第十条险情发生后遇险人员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自救。 第十一条景区人员发现有人遇险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积极救助遇险人员。 第十二条景区搜救行动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 确定遇险性质、救助要求; (二) 及时制定搜救方案; (三) 组织协调搜救力量; (四) 指挥搜救行动; (五)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搜救方案; (六) 继续、中止或结束搜救行动; (七) 总结、评估。 第十三条各单位或部门应服从管理局搜救中心的搜救协调,及时派出搜救力量参与搜救活动。 第十四条参与搜救行动的人员应及时向管理局搜救中心报告出动和抵达营救现场的时间、获知或发现遇险人员的情况。 第十五条受暴雨、泥石流、滑坡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致使搜救行动不能无法进行,可以中止搜救行动;如获悉新的信息或认为需要时,应当恢复搜救行动。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终止搜救行动: (一) 所有可能存在遇险人员的区域均已搜寻; (二) 遇险人员已成功获救。 第十七条遇险人员应服从景区搜救中心和现场指挥的指令,及时接受和配合救助。 第十八条获救伤病人员应及时送到到当地医疗卫生部门进行救治。 第十九条搜救行动结束后景区搜救中心应及时对搜救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并针对相关管理和制度进行完善和规范。 第四章 搜救路线及搜救费用 第二十条亚丁村至夏洛多吉区域,搜救费用2万起。 第二十一条亚丁村至央迈勇区域(蓝月山谷),搜救费用2万起。 第二十二条亚丁村至仙乃日区域,搜救费用2万起。 第二十三条亚丁村至卡斯地狱谷区域,搜救费用2万起。 第二十四条亚丁村、叶儿红村至康古贡嘎银河区域,搜救费用1.5万起。 第二十五条以上搜救费用仅包括搜救人员的劳务费用和搜救装备、工具的使用费用,不包括由此产生的交通费、救火费和医疗费用等其他费用 第二十六条景区搜救付款可采取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 转账支付账号名称: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稻城县支行。 帐号:22589101040001096。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遇险人员瞒报、谎报遇险情况,造成的景区损失和产生的损害后果,由遇险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景区搜救工作人员在搜救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管理局按照相关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稻城亚丁管理局 2018.08.21 景区公告 | 关于禁止非法穿越的公告 尊敬的游客朋友: 近年来陆续有大量游客私自组织团体或个人经过多条线路穿越至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幅员面积为1457.5平方千米,西北与云南省迪庆州、四川省乡城县接壤,东部与凉山州木里县交界),截至目前因地势复杂、海拔高、缺氧等因素,已造成6人死亡,1人失踪。为保障各位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27条和第34条(附后),将禁止一切非法组织团体或个人穿越至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私自穿越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8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