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包公县衙及廉政文化馆坐落在风景优美的城东新区包青天廉政文化公园内,府衙建筑风格采用仿宋时期风格,占地约20亩。 《定远县志》(明嘉靖知县高鹤修):“包拯希仁。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入第,尝为定远令。。从祀名宦祠”记载了宋天圣年间包拯“尝为定远令”首任定远知县一事。 宋仁宗天圣五年,包公二十八岁,考中进士后,回到合肥服侍父母。后有官吏举荐包公出来担任定远县知县。天圣七年(公元1029年)包公赴定远任定远知县一年多。包青天的仕途自此开始。 包公在定远任职虽只有短短的一年,但其间断清了数十几件非常棘手的大案奇案,在定远大地上留下了包公《断乌盆》、《判虎》、《一亩三分地》、《斩黑鱼精》等众多民间传说故事。定远县衙来源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