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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潮音评|卧龙驴友被罚款,温州施救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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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7 14:32 显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后由 关山月明 于 2019-6-17 14:33 编辑

6月12日,7名驴友在穿越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雪塘时,1人遇难。昨天,当地管理部门发布公告,依法对活着的6人分别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鉴于遇难者死亡,不予行政处罚,但上山运送遗体及在卧龙的善后处理费用,目前暂由遇难者家庭全部支付。


就在这条公告发布的当天,浙江温州发生一起类似的驴友被困事件。60名来自某登山协会的驴友相约至永嘉境内的十二峰“探险”,登山时由于部分驴友出现体力不支、地形不熟、掉队走散失联,加上晚上照明不足,集体被困山里,其中几人摔伤,于是紧急救援。永嘉消防大队、当地公安部门、地方群众迅速出动,民间救援队也前来增援。经过数小时救援,驴友全部找到、脱险。


两起驴友遇险或遇难事件,卧龙这起虽然是处在明令禁止穿越的保护区、限制区,但两起事件都是十足的冒险,是置生命于险境的任性蛮干。他们并非没有自己的生命底线,但是这个底线是建立在万一生命没有回头路,对外发出求助的基础之上。“大不了向外求援”,成为很多驴友盲目冒险的底线与底气。



卧龙事件,驴友冒着生命危险非法穿越保护区,最后的结果是,1人死亡、6人被罚,死亡者家人还要为这条生命追加买单,这场悲剧是人为的,也是自找的。我们虽然不应该幸灾乐祸,但必须引以为戒。温州这起遇险与救援,同样如此。

卧龙这次处罚的“清单”公布之后,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支持。这不是网友没爱心、不是不同情,而是对生命、对大自然、对法规,有着更进一步的认知和敬畏。准确地说,这场悲剧不是意外,而是预料之中的概率事件。温州这起也同样。也就是说,死亡不一定是必然的,但生命危险是肯定存在的。既然如此,那么,为违法与鲁莽的生命冒险承担风险、承担责任与后果,这是一个成年人、一群成年人应该明白的生存法则,也是法规的重要内涵。

卧龙事件已处罚,温州的施救费用谁承担?这是有可比性的。温州这次驴友探险,所涉之境虽然不是国家级别的自然保护区,所探之险境也不尽相同,但对于生命与生存的极端危险性却是相似的。这场遇险,与卧龙驴友的冒险蛮干是一样的,并且最终同样动用了公共资源与社会力量的救援。因此,温州救援行动,也不应该停留在“大爱”“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赞美层面上,而是可以比照卧龙管理部门,即便不开出相应的罚单,也应该列出相应的成本,指定求援者承担。

处罚不是目的、费用不是关键,而是一次警钟,它告诉所有的冒险者、违法穿越者,你的生命是与别人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是与公共资源的付出联系在一起的;当你步入生命绝境的时候,你等同于将救援者的生命一起拉到了悬崖边,所以,你在追求个人自由的时候,必须有代价意识与公共意识。你在崇尚冒险精神的时候,不能无视行为规则与法治精神。不要与法规逞强,不要与大自然逞能。这个警钟,是对所有的驴友、冒险者,同时响起。永嘉山上被困的60人,也不例外。

温州是否对冒险者施以处罚,可以依照法规而定,但承担费用却是可以没有例外的。既然明知有险非要探,那么为自己的生命安全承担后果的同时,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这也是冒险者心里应有的准备。公共资源可以为所有的生命所准备,但不应该无差别地为所有生命买单。

来源:浙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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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7 21:34 显示全部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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