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晚6时许,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滦镇派出所接群众报警,有十余名游客被困于秦岭光头山蛤蟆沟一沟道内,由于天色渐晚,山里的能见度及温度都迅速下降,而且其中一人脚部受伤,情况比较危急。 接警后,岗位交流体验滦镇派出所副所长的冯陵勇同志立即带领民警赵成、曹培、于清涛等人,并联系秦岭救援队30余名搜救人员,在充分准备后于当晚7时许进山开展搜救。 经过7个多小时夜间救援,最终于7月6日凌晨2时许找到全部被困游客并将他们安全送下山。被救游客共有12人,其中有成年人也有小孩,经询问,7月5日早上他们贸然进山,由于对道路不熟悉于当晚迷路,其中一名女性游客左脚骨折。 在滦镇派出所和秦岭救援队的共同努力下,这12名游客现已全部脱离危险,受伤游客也已经被及时送医治疗。 在此,民警及救援队提醒广大进山游玩的游客朋友: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事先做好准备、选择熟悉道路、合理安排时间。 华商报记者 田睿 实习生 王玮一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
好像国家应该没有订什么“规矩”说派出所不准营救晚上在山里求援的中国公民吧? 如果有这样的规矩的话,那倒是可以向纪委举报派出所所长和政委不守规矩,乱糟蹋公款。 |
一般可以当作全民健身的活动,公众对公费救援肯定是没多少意见,但如果你玩的东西比较极端,绝大多数人不玩,花了大家的钱肯定有人不高兴,我看户外的发展趋势有点不妙,20年前那些打死也不敢进山的人现在都上山了,不辩方向有电子导航,大不了就手机报警,网络上凑几个人相互壮胆,去无人区还带着卫星电话,他要是在可可西里用卫星电话要求直升机救援怎么办?国家拨款给救援队建直升机队? 我看警方根本不具备救援能力,就一般警察的那个体格和户外经验,别把自己的小命搭进去。救援队远水解不了近渴,附近村民也没有法律义务被警方要求参加义务救援。虽说救援新闻不少,但我估计被耽误的报警不在少数 |
救援是必须的,但救援成本也要支付,因为自己惹的麻烦,不能让其他纳税人买单。 两者都不能缺少。 这个买单问题,本论坛里,已经讨论过多次,绝大多数都支持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