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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关于依法开展登山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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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7 20:43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近年来,西藏辖区内因未经自治区体育局批准、擅自违法违规登山引发的登山者受伤、遇难、失踪等事故时有发生,令人惋惜,造成恶劣影响。为防范登山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依法登山、科学登山、安全登山、环保登山、文明登山,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依法开展登山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规定,登山者在西藏自治区5000米以上独立山峰举行登山活动,应当在活动实施前1个月向自治区体育局申请。


二、《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规定,登山者在西藏自治区进行登山时,必须向自治区体育局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人员、登山线路、行动计划等信息。


三、登山是一项专业性极强、风险性极大的体育运动。违法违规登山者普遍缺乏登山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装备,若无专业高山向导和协作人员的安全保障,加之对山峰情况不熟悉,极易发生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登山不仅破坏依法行政,扰乱正常登山秩序,还存在各种安全风险,危及登山者和施救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个人和国家财产损失,破坏生态环境。


四、登山组织方要严格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体育局批准,严禁未经批准私自组织登山活动。登山者应当在专业登山组织方的组织下,在专业高山向导和协作人员的服务保障下,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开展登山活动。


五、登山组织方和登山者在执行《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的同时,还应遵守《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珠穆朗玛峰登山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山峰生态环境。


六、自治区登山队依法加强登山管理,组织登山执法队对全区山峰进行法治宣传、巡逻巡查、安全检查,加强与山峰所在地政府的协调协作,动员山区群众参与山峰巡逻巡查,发现违规登山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


七、凡登山组织方和登山者不依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违法违规登山,自治区体育局将予以通报和进行行政处罚


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2021年4月16日

发表于 2021-4-17 20:47 2 只看该作者
规定本身并没有新的东西,不过强调了执行:

组织登山执法队,动员山区群众参与山峰巡逻巡查

也强调了要进行行政处罚

不过西藏把线画在5000米实在有点搞笑。
比如哲蚌寺后山,拉萨城边的制高点,海拔就有5200米,每天无数人爬上去,看体育局敢不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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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野的狼 你有点杠了,这个指的是技术型登山,需要借助登山器材 发自8264手机版 m.8264.com 2021-4-19 10:50
发表于 2021-4-17 20:52 3 只看该作者
估计还是“严苛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那一套。主要还是针对有商业利益的地方,比如有组织过商业登山的地方,普通人以为自己是中国公民就可以在看上去是公共的土地上走?对不起,你违法了,都像你这样,我们怎么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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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7 21:08 4 只看该作者
看样子是要打击AA活动。不过,西藏海拔普遍较高,这样的规定确实有点不严谨,而且会影响黑车司机的收入。
发表于 2021-4-18 22:47 5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积极依法打击一下电信骚扰和诈骗
发表于 2021-4-19 09:30 6 只看该作者
应当严控海拔6000米以上、大本营以上山峰的登山活动。一般群众性普通登山运动,不应该严厉禁止。
发表于 2021-4-19 09:48 7 只看该作者
海拔高度应该设置在4000米,绝大部分人过了4000米就有高反,极容易出事故。凡是到达4000米高度的地方,都得经由政府批准。否则要拘留和罚款。
发自8264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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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10:50 8 只看该作者
zhk2611 发表于 2021-4-17 20:47 规定本身并没有新的东西,不过强调了执行:组织登山执法队,动员山区群众参与山峰巡逻巡查 ...

你有点杠了,这个指的是技术型登山,需要借助登山器材

发自8264手机版 m.8264.com
发表于 2021-4-19 11:28 9 只看该作者
zhk2611 发表于 2021-4-17 20:52 估计还是“严苛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那一套。主要还是针对有商业利益的地方,比如有组织过商业登山的地方,普通人以 ...

是这个意思,哈哈哈
发表于 2021-4-19 14:58 10 只看该作者
好家伙 四川3500米 西藏5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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