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破坏者还搞起了有奖征集?也许,要等到以下罗列的“十问”得以真正解答,才算是对命运多舛的“格聂之眼”有了一个完满交待吧! 一问: 央视报道越野车碾压格聂之眼,造成巨大生态破坏一事余热未退,为何一个做自然保护的国家单位竟敢“顶风作案”?居然在高原生态脆弱地区大肆兴建栈道,令世界顶级自然景观遭受被人为丑化的命运,这是谁给的勇气?
二问: 项目施工过程中翻起植被、打水泥桩、搭建工棚等等,均对格聂之眼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该项目为何能通过环评?或请问到底是否通过了环评没有?
三问: 该项目的资金来源是?施工单位是否走了招标程序?这样漏洞百出、有百害无一利的方案为何会被通过?
四问: 为什么作为开发主体的格聂景区开发公司在该事件中“隐身”了?拿到了特许经营却不作为,是否知情该项目,格聂公司对景区到底有没有实际权利?
五问: 格聂景区开发公司和海子山管委会的关系是?为什么事情发酵至今,拿到特许经营的景区公司一直当缩头乌龟,对景区内开展的项目避而不谈?
六问: 在火速叫停栈道建设后,海子山管委会发起了线上征集,希望大家就格聂之眼旅游规划提供设计方案和建议,请问“旅游规划开发的方案”是国有资源保护单位的职能范围吗?不应该是景区开发公司来操作的事吗?权责之混乱可见一斑。
七问: 海子山管委会在微博、微信和抖音等媒体渠道上,均以“格聂景区”或“格聂神山景区”名义作了注册并回复网友疑问,请问一个堂堂国家单位,不使用自身的官方称谓,非要藏身景区背后的目的是什么?或格聂景区开发公司就是管委会的傀儡?
八问: 在生态脆弱地区搞破坏乡村景观的方式是在振兴乡村吗?这样的行为无疑是极其恶劣的反面典型,政府难道不应该对此问责到底、彻查到底吗?此次事件发生在理塘县管辖的范围内,那么理塘县政府从头到尾对此大搞破坏、毫无审美的开发模式没有进行审批,和监管吗?
九问: 格聂网红丁真不久前与最高检拍摄了生态保护的宣传片,如今在他的家乡却出现了与之所宣传的主题背道而驰的大事件,管委会却仍然觉得该举措是出于环境保护?
十问: 总之,格聂景区开发公司拿到特许经营不作为,没有保护经营好格聂,海子山管委会作为自然资源的保护单位非但不保护,反而一门心思搞旅游建设。那么理塘县政府和州纪委是不是应该就此做些什么呢?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