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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攀岩,惊现黑社会(来自阳朔攀岩最新坏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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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5 19:04 3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磨溪村长 的帖子

看你的性质,商业操作避免不了一定收!真正爱好者去玩,必须先到金猫山登记资料,涉及到责任归属问题!毕竟每个人攀爬水平不一样的!我不想给一些所谓的爱好者在我这里搞出安全事故!确定你有攀爬能力后我们免费提供场地!
发表于 2011-3-5 19:26 32 只看该作者
"是凡非商业操作的攀岩,请事先与我们联系,必须登记相关资料,我们提供绝对的便利!"
这话你早些公示,也就可以以正视听了,也不会惹出岩友们的误会。其实岩友并没有想介入当地利益的分配,只是想有一个自由宽松的攀岩环境。
另外,替岩友们问一声烦你回应:是不是个人攀岩者(非商业)到你所说的“金猫洞”登记后就可以攀岩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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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头师兄 09年,我看到你们说的金猫洞那上面有个大熊娃娃,就是蝴蝶泉对面,不过当时只是过客,还好奇了一把!呵呵 2012-9-5 15:57
发表于 2011-3-5 21:41 33 只看该作者

剑锋懒人 发表于 2011-3-5 19:04 回复 磨溪村长 的帖子看你的性质,商业操作避免不了一定收!真正爱好者去玩,必须 ...


我们只是攀岩爱好者,经常去在阳攀岩而已,本人和商业挂不上钩,与qdlaaa说的一样,也没有闲功夫想介入当地利益的分配,只是想有一个自由宽松的攀岩环境。另外,也替岩友们问一声烦你回应:是不是个人攀岩者(非商业)到你所说的“金猫洞”登记后就可以攀岩了???
谢谢
发表于 2011-3-5 23:36 3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剑锋懒人 的帖子

在这里,我想先就你们所谓的剑锋俱乐部振振有辞说自己员工怎么样怎么样,我们诬陷你的言辞做出一些说明,就我们个人亲身经历,亲眼所见。
有一次在蝌蚪山,有个凶神恶煞,自称为少帅的马仔,气势汹汹的守在路口,就说两个字:给钱!!!20.00/次。不给钱爬爬给我试试看。。。。。。。(而且反复强调有俱乐部带的是10.00,爱好者20.00) 当时我们以为进入了黑社会的堂口!!!
另一次,还是在蝌蚪山,有个年长一点的,自称是剑锋俱尔部的,要强行拿走几个老外的绳包,理由就是他们不给钱,老外于是收拾东西走人,我不爬还不行吗,可是你的所谓的员工说我看到你爬发,现在走也要给,双方差点打起来,后面老外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追着骂,叫嚣有种的话,就等在那里叫人收拾什么什么的,下次碰到一次打一次!!天啦,丢人丢到家**了,不知道那些当初来中国免费开线的老外怎么看待我们国人所谓的这些户外俱乐部,骂得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作为中国人,我为你有这些所谓的员工感到丢脸!!!
至于你们俱尔部之间的利益纠葛我们不懂也不想去搞明白,可是我们亲眼所见,亲耳目睹了自从你们承包岩场之后与很多与爱好者之间的纠纷,包括威肋,漫骂,肢体冲突等等,再这样下去的话,估计以后大家去阳朔攀岩,除了带绳子也要带刀防身了,这就是阳朔的攀岩圣地吗??
上面有很多岩友都在问,我们爱好者能不能免费攀爬,我想再请你正面回答是??还是不是??另外,再顺带问一句,你所谓的要有攀爬能力的人才可以在你们俱乐部登记,那是不是大家都得先在你面前表演一下你才批准的呢????

攀岩本来就是一种自由自在的户外运动,人家千里迢迢坐飞机坐火车跑到阳朔来攀岩,因为前面有那么多的爱好者免费开线,耗时间,耗精力,开了几百条线,你却就占山为王,凭着跟村里有什么狗屁协议把山头包下来收钱,我告诉你,村里承包山头给你收费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你还觉得自己很有道理,我不想就这个问题再跟你纠缠了,只是最后总结一名,你是不是想钱想疯了,这样的小钱你也想抢!!!!!



2人点评 收起
  • ↗【菟ル】 求图求真相,每个人都可以说我是XXX来的,这里是我的,给钱!图呢?拿来让大家看看呗。拒绝P过的图哈 2013-1-30 22:52
  • 大头师兄 看来我要去剑锋俱乐部看看,调查调查!如果真那样,一查到底 2012-9-5 15:58
发表于 2011-3-5 23:49 35 只看该作者
我想知道  真正爱好者去玩,必须先到金猫山登记资料,涉及到责任归属问题!毕竟每个人攀爬水平不一样的!我不想给一些所谓的爱好者在我这里搞出安全事故!确定你有攀爬能力后我们免费提供场地!    这个能力的界定是什么?     还有我觉得既然有人说  就肯定不是空穴来风  
发表于 2011-3-6 13:20 36 只看该作者
另有一件事情,我想很多岩友都知道,2010年上半年,曾经有一男一女两个老外,拿着你们打人的照片到各个岩场去控诉,这个事实难道是我们诬陷你的吗,你自己做过的事情你自己心里最清楚。

请剑锋俱乐部相关人士就我们岩友所提出的质颖,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你保持沉默,即表示你无法自圆其说,你那些所谓的奋斗史,全部都是胡说八道,公理自在人心。你就是强盗,在抢,人家不给你们就想实施暴力去威胁别人,这就是黑社会行为。朗朗乾坤,怎能容你们这帮恶人胡作非为,多行不义必自毙,既然你说你做过警察,我相信你比我更了解这句话的意义!!!
发表于 2011-3-6 13:39 37 只看该作者
坚决抵制 宁可不去 !!!!!!!!!
发表于 2011-3-6 14:15 3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磨溪村长 的帖子

人家一会儿来句 能爬14上的才算有攀爬能力  其他都得交钱
发表于 2011-3-6 14:27 39 只看该作者
所以要先问清楚“剑锋公司”对外开放的条件。
发表于 2011-3-6 14:41 40 只看该作者
人在做,天在看!我信会有因果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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