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强烈同情楼主,早就注意到过这个问题。</P> <P>支持保护个人的网络产品!!!</P> <P>声援!!! </P> <P> </P> <P>有时候到google上搜搜自己的东西,常常发现被别人拿走了。拿走没有关系,把我的名字留在上面也可以,但也常有人注明我的作品为他所原创。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除了感到气愤和悲哀!毕竟我们都没有那个精力去将这些事情诉诸于中国目前漏洞百出的知识产权法!!! </P> <P> </P> <P>所以对于图片的东西,尽量将自己的LOGO做成水印打在图片上,不要放同一个位置,也不要放在简单的背景上,要防止人家反PS;而对于文字的东西,就没有办法保护了,只能乞求转帖的人有良心把作者的名字标注上去。</P> |
声援小贾,鸟鸟好久没露面了哦。同时支持树树、支持藏蓝、支持毛驴、支持ROOF! 不错,确如藏蓝所说,8264在初创阶段的积累多以剽窃其他户外网站的内容来快速充实自己的网站(新浪山野、绿野、磨房等),当时曾引起强烈反感,以至在较早的户外圈中口碑很差,这也是资深户外们(除了商业性的户外活动)至今不太愿意在8264发言的重要原因。我当时是山野和绿野的版主,曾多次发邮件给8264抗议,主要意思是转帖也就罢了,显然应该注明出处和原作者,而这些内容到了8264都变成了“原创”或者“8264整理”,这就极为不妥。8264也曾有一个回复,声称“以后注意”——其实这不是注意的问题,这是“故意”。 8264发展到现在,已经是户外的大网站了,也请到了孙斌、老马做斑竹,形象有所改善,按道理不应该再出现这类问题,而这次小贾照片事件,说明还有类似的情况——这应该使8264警觉起来! 伟大的目标不可能用卑鄙的手段达成,剽窃和霸占不应该成为传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