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wlc 于 2007-11-26 16:57 发表 
其实掏宝完全可以拒载一些知名品牌的商品上店,除非店家拿的出合法授权证明,否则均属侵权,而掏宝则负有为非法销售提供平台之责
合法授权是公司的授权,不代表法律规定。有哪条法律规定卖产品需要有公司的授权了?你说的侵权,侵什么权?
货品到达了淘宝商户手中,物品所有权已经属于淘宝商户。其有权处置属于自己的产品,包括买卖。你凭什么说是非法?公司定的规定可不算是法律啊。
你手里有件东西要卖给我,没有什么是不合法的。当然,不交税是犯法的。使用别人有版权的图片是犯法的。
不过有个破坏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可以借鉴一下。如果可能,可以以淘宝商户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理由起诉一下。哪个公司有专职律师,给咨询一下。具体商标权讨论的帖子在第3页。
我国商标法没有明确规定商标权限制的内容,自然商标权穷竭原则更是没有规定。正是由于我国法律缺乏相关规定的原因,我国在商标权穷竭方面的纠纷也不断出现。例如,1999年6月,佛山海关以涉嫌侵犯“LUX”商标专用权为由,查获了一批价值8万港币的香皂。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在2000年初的判决中确认广州一商贸公司从泰国进口的“LUX”香皂侵犯了联合利华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作出罚款5万元和由被告赔礼道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