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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就“Follow your dream”与探路者探讨

就“Follow your dream”与探路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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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 意思没有很深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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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晕!我从来没有阻止楼主发言的意思,既然是论坛,倡导言论自由......

只是楼主刷这么大的红字,带有攻击性的语言,不得不让人联想起那个不堪回首的年代......
论坛也是倡导有话好好说,既然您能举出那么多事实依据,还怕别人眼花看不清楚您写什么吗?
打开窗户看世界......
这些好象不能证明这句话不能用吧????????

听听老徐的意见~~~~~
体会这狂野体会孤独
体会这欢乐爱恨离别
这是我的完美生活
也是你的完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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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问题有什么意思?

我很怀疑提问人的智力水平
攀登的魅力取决于它对人际关系的简化,对友谊的减弱和对合作的增强以及人与山脉、挑战之间的关系对人际关系本身的取代。在具有神秘魅力的探险后面呈现出的坚韧不拔和无拘无束的流浪生活是对我们天生舒适和安逸的解药。
引用:
原帖由 拨浪鼓 于 2007-12-6 17:20 发表
这些好象不能证明这句话不能用吧????????

听听老徐的意见~~~~~
得令!

我基本认为“Follow Your Dream”探路者是可以用的,没有侵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与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
著作权法律制度,
专利权法律制度;
版权法律制度;
商标权法律制度;
商号权法律制度;
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

探路者使用“Follow Your Dream”这3个词,如果要说侵犯,只有可能侵犯是著作权和商标权。我们在下面分析到底探路者有没有侵犯这两个法律。

有些公司会把自己的口号也注册成商标。比如NIKE把“Just Do It”注册成了商标。如果有公司已经把“Follow Your Dream”注册成了商标,那么探路者就构成了侵犯商标权的罪。我用中国商标网查询系统搜索了与户外和娱乐有关的18类、20类、22类、25类、41类,没有与“Follow Your Dream”相同的商标。所以探路者使用“Follow Your Dream”没有侵犯别人的商标。商品分类号:导航选择

关于著作权,我觉得要首先讨论“Follow Your Dream”的著作人是谁。因为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大家似乎都觉得“Follow Your Dream”是个俗语,很早就有了。如果是1950年以前已经有了,那么现在已经到了著作权的失效期,大家都可以随便用。但是到底有多早谁也不知道。谁是第一个说的,谁也不知道。我们并不能认为有人已经用“Follow Your Dream”做为音乐专辑的名字,歌曲的名字,基金的名字,登山口号,就认定他们是首创者。这么多人都用了,这其中谁又是首创者呢?

假设我们认定了其中一个人是首创者,如果只有“Follow Your Dream”3个词,是否构成文字或口述作品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显然,只说(只写)“Follow Your Dream”3个词不构成是文字或口述作品,作者也就没有著作权,别人可以随便重复。
       如果这个人在其著作中写了“Follow Your Dream”,那么别人引用了其著作中的3个字,是不是就构成了抄袭、剽窃呢?一般规定: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请注意,剽窃的最小单位是片段,而不是一句话。“Follow Your Dream”3个词也能构成一句话,但是不能构成一个作品的片段。

       所以我认为探路者使用“Follow Your Dream”没有侵犯著作权法。

      综上所述,我认为探路者使用“Follow Your Dream”没有侵犯任何人、组织的知识产权。

[ 本帖最后由 徐如林 于 2007-12-7 11: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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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举的例子好像反证了这句话是“人尽可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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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徐如林 于 2007-12-6 22:33 发表


得令!

我基本认为“Follow Your Dream”探路者是可以用的,没有侵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与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 ...
长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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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的帖子

感觉楼主的帖子有些乱,并且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既然有那么多的人或机构在用Follow Your Dream(假定你所列出的都是事实),那么探路者为什么就不能用?既然美国满大街都是,你也就应该见怪不怪才对啊。法律不懂,只是闲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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