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品牌本身来说,中国的经销商希望有这样的出镜机会,这正符合丑陋营销学的要素 2)事件中品牌操作者,他接受了双刃刀的“洗礼”,也许他今后的职业生涯路又宽广了许多,纯粹从品牌的操作过程来看,他做的正确,用一个成语“话粗理在”,有些行为上的问题,在职场大家一笑而过,属品牌本身监管问题 3)从事过OEM工厂到品牌的销售,有一点必须说明,国内的户外圈很小,在坛子里潜水的人多过于说话的人,除非你以后不想做户外用品了,很多品牌也许都“怕”你了,在实际销售操作中户外用品跟其它的服饰产品有所不同,狼的东东在品质上并非是最不好的.(这里就不说了,不想牵扯到其他的品牌上去) 弄个中间人,把这事给化了吧. |
别人或许并不在意的事情,有些人却想象和形容的又多又可怕,有时真是觉着像是牛和马之间的对话,很无奈的。。。。。。不过楼上的这点您没有说对,实际情况是有太多的国内国际品牌似乎是闻鸡起舞,拿着各种更加优惠的条件前来兜揽,倒是我觉着要掂量的成分更多些,也说句糙话“有钱还怕拿不到好品牌做吗?” 联亚狼爪的做法,放在十年前或许是可行的,放在今天确是不可行的,原因就是时代在变,人的意识也在变。如果您没有看到这一点,那也请您耐住性子,看看这件事的结果如何。权当娱乐吧。。。。。。 我只是预告下案子的看点,没有和您在这里讨论输赢的意思。不过这个案子已是铁板钉钉的事情,这里就在做预告了。。。。。。 |
本帖最后由 亮剑户外终不悔 于 2011-10-8 10:18 编辑 回复 山鹰4613 的帖子 多谢理解支持! 我们这样做的目的之一,就是维权,因为我们的正当合法的经营权益受到了剥夺和侵害,作为投资者,我们多年的投入和心血被无故的掠夺和付诸东流。 其二,作为经销商也确实看到过许许多多的被上游品牌商“坑害”的,有些甚至是亲历过的。正因如此,却也深切感悟到,遇到强权无道的品牌商或上游公司,一味的妥协,忍辱负重或叫作打掉牙往肚里咽是没有前途的。只有据理力争,拿起法律的武器,把强盗送上法庭,把事实告白于天下。。。。。。都是做生意,公平交易是天条,有什么理由你拿着真金白银去买他来做你的大爷。公平互利才是真理。 值得同仁们注意的是:为什么那些打着洋品牌旗号的真假洋鬼子们,敢于藐视中国法律随意的侵害合作伙伴和投资者的利益呢?其实他们是吃透了中国商人们胆小怕事,为眼前利益不敢闹翻,息事宁人的心态,吃定了你。所以,他们为所欲为,肆无忌惮的随意践踏合作伙伴的利益。你只需看看他们的合同条款,莫不如此。 商业本质不该如此,哪怕他吹的再好,如果内在是个不讲信义的公司,今天挨过去,明天迟早会被他坑杀蒙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