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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愿参加爬山不幸坠亡 家属向群主及领队索赔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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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09:58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孔夫子啊 于 2022-4-1 09:58 编辑

武汉女子赵某自愿参加“驴友群”发起的徒步活动不幸坠亡,家属向驴友群群主索赔21万。2021年10月14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自甘风险”原则,驳回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2022年2月1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21年2月12日,女子赵某在“某户外兴趣”群中看见群主钱某发帖召集“驴友”前往市外某处爬山,决定报名参加并支付了同行三人的费用共计195元。2月16日,赵某三人与“驴友”们按计划到达预定地点爬山。爬山过程中,因山体陡峭,且无防护措施,赵某意外失足坠崖,群主钱某立即施救并报警,但赵某最终不幸离世。

2021年8月9日,赵某家属将群主钱某、领队孙某诉至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赵某家属认为钱某作为活动组织者收取费用,有责任准确提示活动风险,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事发登山地山体坡度倾斜达到85度-90度,经常发生意外伤亡事件,远超活动宣传的两颗星难度,存在过错。而领队孙某负责带路,勘察地形,对爬山风险性有认知却未告知,同样存在过错。要求二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0%即21万元。


群主钱某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自己组建的“某户外兴趣”微信群是非盈利性的兴趣交流群,此次活动自己只是发起人并未牟利,群友自主报名、自担风险。当日37名“驴友”共计2405元,其中2400元用于租车,而自己还提供了绳索等登山设备。事发路线是武汉各户外群常去线路,是圈内公认的难度一般的一日游户外线路。自己在群内已经提前公布、介绍路线,提醒群友相关事项。在前往登山地大巴上,自己也再次宣讲危险性。赵某及其他所有“驴友”都签署了《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事发后积极救助。作为发起人,已经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赵某作为一名户外爱好者,多次参加户外活动,应当知道户外活动具有风险,但赵某却穿旅游鞋登山,且在多次提醒后仍未购买保险,其本身对事发存在重大过错。


孙某认为自己也不应承担责任。自己不是组织者、运营者和获利者,也是缴纳65元费用的普通参与者。只是因为经验丰富,被发起人安排打前站,帮助队友,俗称“领队”。自己热心义务承担了辅助工作,对于同伴没有额外的安全保障义务。当日自己已尽力帮助同行人员,事发后也尽到了救助义务。赵某是在等候同伴时坠落,其本身对事发存在重大过错,坠亡责任应由赵某自行承担。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甘风险”原则。此次活动的性质属于所有参与者自愿参加的具有一定风险的自助结伴出行活动。群主钱某作为活动的发起人虽代收交通费用,但并未从中获利;孙某只是能力突出承担活动的开路工作。两人均属于自费参与者,不能定性为活动的组织者。赵某及其他群友看到群内活动帖后自主缴费报名参加、签订《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属于“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钱某的发帖内容对出行路线进行了一定的介绍和描述,并进行风险提示和免责声明。钱某和孙某在事发后采取合理措施,尽到救助义务。赵某家属不能加重两人善意互助行为的法律责任,要求两人承担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法院认为赵某家属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本案审理过程中,钱某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愿意给予赵某家属2万元帮助金,这是是**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友善价值准则的体现,法院对此予以肯定。


【法官说法】春回大地,祖国河山大好。眼下,正是出游踏春好时节。提醒市民朋友们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爬山、徒步等户外活动有利于身心健康,但同时也要认识到每个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防范风险,安全出游。


记者:孙悦 | 通讯员:杨舒涵、杨兰

2022-03-31 20:53·湖北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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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汗腾格里 搞个群,租个车,一人领队一人收队,合伙挣差价。不盈利三四个人爬山不香?非要搞三四十人?法官也是好蒙 2022-4-1 11:41
发表于 2022-4-1 10:08 2 只看该作者
案例要转发一下
发表于 2022-4-1 10:15 3 只看该作者
比较好奇在哪个山哪个路段出的事故,印象中没见过这个事故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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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缘和尚 很多事故,媒体没有报道。每年爬山坠崖的遇难的人员不少,比如辽宁去年就好几次,媒体都没报道。 2022-4-1 10:20
发表于 2022-4-1 10:20 4 只看该作者
丛林漫步001 发表于 2022-4-1 10:15 比较好奇在哪个山哪个路段出的事故,印象中没见过这个事故的相关信息 ...

很多事故,媒体没有报道。每年爬山坠崖的遇难的人员不少,比如辽宁去年就好几次,媒体都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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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10:21 5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例值得推广一下,特别是还未进入记户外又想进入户外的人群应当知晓这方面的风险知识
发表于 2022-4-1 10:24 6 只看该作者
群主不是组织者,这个法官认定有问题。组织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收费与否没有关系,具体还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责任大小。钱某主动拿出2万元,也是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如果换个法院,判决结果可能会不同。如果没有猜错,我相信会有人明着与别人均摊费用,逃避责任,实际上从司机那里吃回扣,用这种方式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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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10:29 7 只看该作者
2186 发表于 2022-04-01 10:24 群主不是组织者,这个法官认定有问题。组织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收费与否没有关系,具体还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责任大小。钱某主 ...

如果你要参加,大家一定远离你
发自8264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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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10:35 8 只看该作者
一天车费不可能这么高,估计车费1500左右,不能算是AA活动,也没统一买保险,需要承担责任
发自8264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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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10:35 9 只看该作者
自娱自乐最好,不但任何责任,自负自责。避免被人讹诈,好心没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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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10:37 10 只看该作者
没买保险 真是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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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idu 买了也是白买,国内的保险公司不会理赔。 发自8264手机版 m.8264.com 2022-6-16 20:04
  • 孔夫子啊 我组织的所有活动,必须由我统一买户外保险(费用AA,或需要经过我认可的险种),并且出发前把保单群发给各队员手机上。连这点都不接受的,我会拒绝其参加。 2022-4-1 22:07
  • 小说 这才是重点 2022-4-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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