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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驴友遇难”第二案:家属向14名驴友索赔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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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4 08:52 11 显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北海龙吟 于 2007-9-13 15:47 发表 我在前边已说过下边的话:2、领队是应学习相关的知识,也应该有证,…………。我只想说明一点,不要对那个 证有太高的期望,另外也不要认为专业俱乐部组 ...

就是啊,专业的俱乐部,和旅行社都有出事故的:lol
发表于 2007-9-14 18:10 12 显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蓝天碧水 于 2007-9-14 17:05 发表 我目前的方法是,这些关键事务,都与朋友们一起商量,由大家一起来作决定。我自己只提出“建议”,不会对日期、线路、经费等作出“安排”,也不设立领队之类的职务 ...

这个真的就可以逃避领队之名了吗?
我想队伍中肯定要有人站出来,要不大家哪都去不了,没有人提议路线和日期,这些?我不信
你的意思是把责任转嫁给别人?反正别人提出的路线和日期,别人是领队,别人就应该承担一切后果?
要是这样的话,我觉得都不敢和别人出去玩了,弄了半天是个陷阱啊
还是自己出去玩,虽然危险性,赤条条无牵挂,是不是?
发表于 2007-9-14 18:13 13 显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老索 于 2007-9-13 08:28 发表 支持蓝天碧水我的观点:户外运动具有一定风险,所以必须规范,感觉应该参照已经非常成熟的旅行社管理方法。(很多户外运动从业者和驴友大都“谈旅行社色变”,认为 ...

我觉得你的观点代表的是旅行社的观点,大家有贬低旅行社吗?我们只是在讨论户外AA制的责任问题,我们AA的并没有抢旅行社的利益,反而我觉得是一个互动,带动更多的关注户外活动和休闲的方式,旅行社也得到更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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