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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驴群英谱,这里面有你吗?反奴性斗士们 请来反驳这篇文章 展示下你们的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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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13:00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妖魔山大西瓜 于 2011-11-29 02:35 编辑

俺转个贴,各位合适的有兴趣的大神们你可以去参加这个活动~估计大神们颇感兴趣~

在下很赞这篇文章!!
作者:horizonl

168楼中立
发表于 2011-8-4 14:04 |
只看该作者| 户外辩论第七期--驴友出险,ZF出动人力物力直升飞机救援,是否严重浪费了公共资源?


    说实话,个人觉得双方观点都多少有点极端,但相较而言我更支持反方,毕竟生命无价,每一个生命背后又都牵扯数个家庭和众多亲友。
    但是可尝试建立有偿服务制度。
    将之相比坐火车的风险我认为是不合适的,坐车更像柴米油盐,是生活必需品,而户外则偏向哈根达斯,相对奢侈些。你可以购买奢侈品,只要喜欢,但需支付更高价格,缴纳奢侈品消费税。同时乘车也类似系统风险,或许飞机稍形象些,飞机起飞,你的生命交与别人,自己无从掌控。户外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作为成年人,你应评估这种风险,评估对应的个人能力,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多次看电视上一些大学生,三五成群,背个小包(也许还是挎包),揣两根火腿肠,就去山里探险了。拜托,那是郊游!还学人家不走寻常路!天一擦黑,见还没下山,就狂拨火警、匪警、112,恨不得连911都打一遍。弄得一大群民警、消防员跟搜寻空难残骸似的漫山遍野的找。想过没有,此时你已独占了公共资源,可能有人家中失火因赶来的不是最近的消防队而蒙受额外损失;可能有人因应该出现在该地的巡逻队员被临时抽调而遭遇盗窃。
    其中运气好的还能过把瘾明星瘾--在直升机上对下面众多粉丝招手示意,对着摄像机侃侃而谈自己如何临危不惧,镇静自若,及时报警,挽救一票人于危难。最后发表获奖感言:感谢党,感谢人民,感谢全体参与救援人员,没有他们自己不会站在这里。感谢家人,感谢某某人(如想被跟踪采访,最好不要说出名字),在危难之际心中一直想着她(他),想要再见一面(要有层次,先声泪俱下,再泣不成声,8-9秒后哽咽继续),这个信念鼓舞着自己在困境中勇敢的活下来。尽管有民警英勇殉职,但英雄的雪不会白流,你将继承英雄遗志(还有遗产,如果可能 ),奋发学习,报效祖国。(注:此法也可用于影视剧上映前宣传造势。业已申报专利,不得擅用,需要洽谈者,请拨联系电话:010110)。至于你改天是选择飞车于河大校园,还是舞刀于N朝古都,也姑且不去追究了。晚年还能出本回忆录《坎坷的一生,光辉的历程——记某某琐碎事》。
    想想就心动,我不是君子,这事我干的出来(虽无兴致出名,但也想体验直升机),大陆十几亿人口,比我还...的就按1%算,1、2、3......好家伙,得有1000多个呢?直升机按10个机位,也得等十几次才能轮一回呢!?
如果说每次错过最后一班地铁、共车,都有警车护送回家,中途管饭,且全程免费。买车?我想都不想,并提议取缔一切出租车,让所有的哥另谋生路!
     夏雨主演的《警察有约》,其中拨打110,叫警察买早点的片段有点意思。当然很容易判断这是无理取闹。事前知道详情,可以不出警。事后知道,可依治安条例处罚。可问题是不知情,所以要出警。果有老人卧病在床,饥饿难耐,家中无米,男人无衣,女人在途,短时不能归,就算你不帮卖,就一定要处罚?
      公共资源本来就是拿来用的,只有使用才体现其价值,救援本身谈不上浪费,可绝不能无限制滥用。百米之外,白云深处就有人家,也敢迷路?谁能辨真假?菜蛇咬伤,疑为毒蛇。出动飞机,就得拘留?两害相权取其轻,市场经济,Money应该算相对合理的制衡措施。
      需不需要,应不应该救援,界线很模糊,鉴于灾难的未知,本着对生命的负责,必须救,但可以有偿!想要Prada,允许;想以真维斯的价格买Prada,做梦!

P.S 正准备发起一次集体出行:上午集合、出发,野径上山(逃票,如需要),中午到顶,觅一避风无人处(别怕远),展开地布用午膳,之后斗地主。天黑拨打110,等待期间用晚膳,吃掉剩余食物(减轻重量,节省燃料),后搭直升机返回,警局用夜宵,最后解散,各回各家。
时间:未定,
地点:北京周边(据说该警局配备直升机),
装备:只穿拖鞋恐被殴(习惯赤足者另议),暂无其他要求
费用及方式:单次租车费用AA,食物自备
特色:花销低廉,并有望获得直升机初体验。
现接受预报名,名额有限(因机内空间限制),望有意者从速。
报名办法:下面回帖
通过人员名单,详见后面通知


以上均为转帖



1人 评分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10-21 14:42 2 只看该作者
沙发我的。
发表于 2011-10-22 16:45 3 只看该作者
呵呵 这篇文章写的太那个了 把大神们都吓跑了 都不敢回贴了~

发表于 2011-10-23 06:37 4 只看该作者
昨天看新闻:湖南非法鞭炮工厂爆炸案的救援。
俺就有个疑问,按8264中某些大虾的观点,这种救援是属违规占用公共资源,是浪费,要收钱的呀。不知他们是否缴费了?
发表于 2011-10-23 11:17 5 只看该作者
大家主要讨论的是户外救援·  ·
发表于 2011-10-23 12:56 6 只看该作者
这话从何说起那~~~
发表于 2011-10-24 03:33 7 只看该作者
神啊 你们降临吧 ~遇到问题你们也会躲呀
发表于 2011-10-24 03:35 8 只看该作者
白C 你这人真是够无聊的。
发表于 2011-10-24 03:37 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火弧 的帖子

哟 来了一位~
发表于 2011-10-24 08:13 10 只看该作者
真是神经病的逻辑;
第一,救援是必须的,无论从人道主义、国家责任、社会发展、人性来说;否则“见死不救”的思想蔓延,那是民族末路。
第二,救援是要成本的;国人是唯利主义的,大部分人是不参与户外活动的,所以救援是一辈子都落不到他们头上;因此对于救援问题才大肆抨击;自私自利,悲哀的民族。
第三,报假警;诚然,设身处地的说,每个户外人都不希望被救援,;但是亿万国人中也不排除楼主说的报假警搭直升机的存在;就以此来抨击救援问题,这不是神经病的逻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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