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男儿本自重横行 于 2011-11-8 21:11 编辑 (首先声明:这是一篇呓语,通篇都是一个不成功的攀登者曾经在梦中的一些废话) 我在我24岁那年名下有了一套属于我自己的房子,这是当时我的父母能够给我的全部。 本来这套房子是他们准备留给我结婚用的,在我工作的学校一片树林深处,三室一厅底楼,附带了一个小院子和一个小鱼池,非常安静。我曾经在那里很短暂的居住过一段时间。对于我的父母所打算的,将房子留给我结婚之用一说我是嗤之以鼻的。 和买房子同时,我有了的一对属于我自己的小冰镐,PETZL的AZTAR。那个时候的我正坚信我将开创中国阿尔卑斯攀登新纪元,在靠近梦想的大路上我走的意气风发斗志昂扬,而我的生活也就是登山和准备登山。我全部的家当就是我背上的BD背包。任何时候只要背起来就可以走。既然家可以随时背起来走,我又何必久久的赖在一个地方呢。 在那段年轻而狂热的岁月,我相信我不会在某处停留太长的时间,而且我也不愿意停留太久。或许是家族血脉中喜爱冒险的基因使然,更或是天蝎座的人喜欢靠近危险。我向往着流浪和冒险的生活,在那个时候我能够想到最浪漫的事情,就是沿着王富洲的道路跨过第二台阶,给心爱的姑娘写信:“忘记我,就像我从没出现过”年轻而狂热的我坚信梦想有多高,我就能够登多高。我梦想着SOLO贡嘎开创中国阿尔卑斯攀登新纪元,我期盼着驾着一页小舟,在金色的晨曦中迎风起锚航向未知的大洋,去寻找人类没有到达过的小岛,射杀人类从未射杀过的猛兽。我还想认识很多很多的人,走很远很远的路,在很远很远的远方付出很多爱,最后客死异乡,只在墓碑上留下一句话:这个人下去牛B去了。而这一切梦想并不是一所房子就可以包容的。 那个时候我想我会成为一个传奇,如果传奇已经有了,那我就是一个更传奇的传奇。 很多年的时间转瞬就从指间溜走了,世界还是当年那个世界,太阳依旧照常升起。直到有一天我恍然惊觉,有的东西已经悄然改变了,如果你曾经是一名为梦想而战斗的战士,你或许你能明白那种感觉。在一个冬日的黄昏,我回到那座我曾经为之战斗过的山峰,抬起头夕阳西下,如血的残阳将远方的婆缈染成一片血色,满地的金黄和血色。这是个安静的时刻,突然我闻到了空气中的血腥,感觉到风中的肃杀,听见远方的婆缈上传来的呐喊。我抬起头,看见了远方婆缈上LEE的身影。 忘记了从哪一天开始,我刮掉了胡子,挂起了冰镐,。我不是厌烦了,我只是需要一段短暂的休息。我悄然穿过了树林,经过了儿时老友的窗外。橘色的灯光温暖而宁静,这样的感觉让我很陌生。让我更陌生的是他的女儿,在我在外徘徊游走的时候,老友已经悄然娶妻生女,而他的女儿坐在学步车里,睁着一双清澈的眼睛看着我。她看着我,突然格格大笑起来,一下就抓住了我伸出的手指,她就那样一下抓住了我的心。我摘来大朵的鲜花,装点在她的学步车上,她很高兴,笑的就像清晨挂在小草上那颗滚动的水滴。 我回到那所树林中的房子,正是深秋时分。院子中铺满了红叶,我坐在门槛上,听着秋风刮过头顶的树林,看着红叶打着旋从身边飘落。我是不是已经错过了什么,在我决然的走在自己布满冰刀雪剑的道路上的时候。而我所获得的一切是否能够超过这些年我所付出的一切,我问我自己。 又过去了很长的时间,当我重读书弗洛斯特的《未选择的路》我才找到答案:人生本来就是很纠结的,没有那么多为什么,也没有必要去问自己那么多的为什么。正如诗歌中描写的那样,年少时我们经过的每个清晨或黄昏,都在决定着我们的命运。当我们处于命运的岔路时,只能选择其中一条并走下去。 《未选择的路》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 我打开关闭了很久的房门,第一次擦掉了家具上的灰尘。觉得这房子终于和我有了某种联系。我点燃一炉檀香,将冰镐挂上墙,打开壁橱将背包放进壁橱……这些年一个人已经走的太久,已经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出发,或许中场休息的时候到了。 我打开窗子,躺在地板上。我不是厌倦了,我只是需要一段中场休息。一抹夕阳从窗外射进房间,jo mo glangma ri依然挂着旗云,在斜阳中闪烁着光芒,一如初见之时…… 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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