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正月期间我和朋友住宿在“闲情雅苑"客栈(也叫老屋客栈)。第二天退房后,将包寄存于客栈(遗憾的是没有开寄存单)。包内有一台笔记本电脑,相机镜头,手机相机充电器和电池,衣物和其它一些物品。 在古镇上逛了2个小时后回客栈取包,结果找不到自己的背包。询问了老板和服务员,都不承认我之前有将包寄存在客栈。于是我立即报警,警察认为双方各执一词,说不清,没有证据,只是说帮我找。然后我向12315投诉,因为没有开寄存单,没有确凿证据,不受理。 这次算是自己不够小心,明知道是客栈的人干的,却苦于没有证据,吃了哑巴亏。希望各位驴友见到此贴后引以为戒。我相信类似事情在该店绝对不是第一次发生,请朋友们出门在外多当心类似的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