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衡阳飞鹰户外 于 2012-2-14 18:25 编辑 衡阳市登山运动协会2012年第一次理事会议
衡阳市登山运动协会2012年第一次理事会议于2012年2月12日下午,在雁能集团10楼会议室圆满顺利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有: 湖南省登山协会副秘书长戴英莲(网名:泡泡儿) 衡阳市律师协会资深律师肖启斌,和对户外运动一直给予热情支持与帮助的谭方耀、唐波律师 衡阳登山运动协会会长:赵宇 衡阳登山运动协会副会长:曾永光、谢永灵 衡阳登山协会秘书长:朱柏棋 衡阳登山协会山地救援队筹备组组长:张卫东、刘华、谢志成 衡阳登山协会理事:刘剑平 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各户外群体的负责人及代表50多人(名单附后)。 本次会议由刘红元(圆圆)主持,由衡阳市登山运动协会赵会长首先致欢迎词,秘书长朱柏棋对2011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对2012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衡阳市登山运动协会李慧星主席(因为接待省领导未赶到会议现场)对本次会议非常重视并提前做了安排和指导。 本次会议本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计划》,为了让衡阳户外运动更加走向规范、和谐、成熟,让衡阳户外运动更加稳步、持续、健康、蓬勃发展,让参与户外运动的组织者们有章可遁,让更广泛的人群受益于户外运动,强身健体,开阔视野,让喜爱户外运动的广大会员更加理解支持衡阳登山运动协会开展的各项健身、公益等活动,根据衡阳市户外运动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参会人员经过多次的讨论,确定了增选登山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聘请法律顾问等事宜。本次会议宣布: 1、增选衡阳市户外各群群主成为衡阳市登山协会理事事宜(名单附后); 2、聘请肖启斌、谭方耀、唐波律师为衡阳市登山运动协会的法律顾问; 3、选聘朱柏棋为衡阳市登山协会副会长,免去秘书长职务; 4、宣布成立衡阳市登山运动协会山地救援队; 5、选聘张卫东(东哥)担任衡阳市登山协会副会长并兼任救援队队长; 6、选聘刘红元(圆圆)担任衡阳市登山协会秘书长,秘书由各群推选名单上报秘书长; 7、选聘谢志成(King)担任副秘书长并兼任救援队副队长,吴钢军(远航)、过云燕(雨荷)担任副秘书长;
衡阳登山运动协会 秘书处 2012年2月12日 |
衡阳登山运动协会2011年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各位户外运动爱好者,大家好! 2011年是衡阳登山协会值得庆贺的一年、在衡阳各户外群体的协助下衡阳登山协会举办了数次大型活动均取得圆满成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体育局有关领导的好评,在我市成为有影响力的协会之一。 衡阳市登山运动协会 秘书处 2012.2.12 |
衡阳市登山运动协会2012年工作部署 第一项 增加理事成员 (一)成为衡阳市登山运动协会理事会成员或会员单位的要求: 1、热爱户外运动,了解户外运动的性质和意义,参与过户外实际活动的组织或带队,没有违法违纪等不法行为; 2、请在2012年2月20日以前提供以下资料向衡阳市登山运动协会秘书处申报,由衡阳市登山运动协会秘书组进行登记、备案、审核: A、提供所管理的户外团队的名称、地址、群号、网站、队旗图标,提供管理层成员、领队资料等; B、提供申报个人的网名/QQ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 C、通过审核后,衡阳登山运动协会将颁发《衡阳市登山运动协会理事证书》,并在各大媒体、各户外网站正式公布理事会成员和会员单位。 (二)作为衡阳市登山运动协会的理事和理事单位,应接受行业规范,应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户外运动常识普及、户外安全知识培训以及户外急救常识、领队培训,可共享线路资源,共享持证领队上岗,可优先获得外地登协举办的有名额限制的各种大型活动的优惠名额。参加衡阳登协理事会议。 (三)登山运动协会聘请的律师顾问团,对协会理事及理事单位,提供和户外运动相关的法律咨询、援助。 (四)以下几种情况经协会秘书组讨论决定,可以取消理事资格: 1、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 2、长时间不参加衡阳登山运动协会的活动与工作会议;没有户外人的宽容、大度、和谐、友善、奉献精神;在登协例行的考察与调研中,口碑极差,给户外运动带来不良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3、没有组织实质性的户外活动或对户外活动无任何实质性支持与贡献的个人与单位; 4、没有团队管理方案及负责安全的管理人员,没有持证的领队(本条将从衡阳登协开展领队初级培训以后开始实施); 5、理事成员和理事单位的审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成员的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通知协会秘书组。联系不上的理事视同自动放弃理事资格。 衡阳市登山运动协会 秘书处 2012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