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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小五的山友们,交进山费用的时候,你们要正规收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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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3 00:02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都给我躲喽 于 2012-2-23 17:32 编辑

引用森林公安的帖子发言: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的;

  (二)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

  (三)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内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不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

大家可以先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是怎么说的,我们罚款是不是没有依据。 在来说罚款数额的事,有人说应该一事同仁,那我问问你们国家为什么规定是100到5000,而不是直接就规定100.还有试问驴友我们给没给你们开罚款票据,你们可以去鉴定真伪,在打听打听,国家的正规罚款票据所罚的钱是不是都要交到财政部门,难道钱会落到我们手中吗?在当天有5个人中曾经有一人被我们处罚过,为什么明知要被处罚还要来,难道很刺激吗?还有很多驴友说为什么不看着你们,我们没有那么多的人员来监管那么大的地方,至于说为什么没有告示之类的,我觉得大家应该没事读读法律,触犯法律的事很多,难道都要在大街小巷上贴出来告诉你们这不应该做,那不应该做吗?我是一名森林警察,难道我愿意和你们熬夜到凌晨不睡觉不吃饭和你们耗下去吗?你们不来我们也许正在家睡觉,你们不是干这行的也许不理解,不理解我们也没办法,但这是我们的工作,我们就是吃这碗饭的。今天偶然看到这些帖子,所以想说几句,感谢驴友的评价,我希望大家都能了解到真实的情况。我们罚款的目的是让你们知道违规是必须要罚款的,如果不罚款你们会觉得没事还会来,其实我们是不希望你们来的,也不愿意罚你们。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最后祝各位驴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吧。



我的回复:我丝毫不怀疑此次抓罚的收据有任何问题,因为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事件。
但我有个疑问,在这次抓罚驴友之前的小五解禁期内,交的进山费用单据有多少给的?至于进山费有没有中饱私囊,这位森林公安,你敢用良心说话吗?
我笑了!

我为什么笑呢?也许,大家的投票,可以说明这一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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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路上看美景 没去过,不太清楚。 2016-6-17 17:13
  • 老衲夜探青楼 钓鱼执法是指,执法人引诱对方犯罪的行为。你们是从一开始就预谋的违法行为,我不指责你,我也觉得你挺委屈,但警察没什么错的。 既然我们是暗搓搓的去做一些我们想做的事,被人抓到了就该认。技不如人被抓,还抱 ... 2016-6-16 18:21
发表于 2012-2-23 00:15 2 只看该作者
我没去过,不知道这事
发表于 2012-2-23 08:01 3 只看该作者
平时有个球的正规发票啊,真正严格意义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不允许和景区一样买票进入的,收的费干什么去了可想而知.......还敢给正规收据?除非他们脑子被驴踢了
发表于 2012-2-23 08:54 4 只看该作者
去了 都是驴头办的   不知道 给没给发票
发表于 2012-2-23 09:20 5 只看该作者
木有去过,去时肯定要的。
发表于 2012-2-23 09:20 6 只看该作者
没去过,不知道啊
发表于 2012-2-23 09:53 7 只看该作者
我还想讨论这个事情呢。只是白票而已,也是乱象,支持你躲了。
发表于 2012-2-23 10:27 8 只看该作者
太犀利了
发表于 2012-2-23 10:47 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果枫 于 2012-2-23 10:51 编辑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有人要,有人不要。要的人是因为对纳税,不要的人自然是为了减免部分费用自然也就逃点税。
谁敢说自己去饭店吃饭一定开发票,很多要个饮料不开发票大有人在。
沃尔玛家乐福肯德基麦当劳都没人要发票,何况是小五,太容易理解了。
发表于 2012-2-23 10:50 10 只看该作者
公安肯定不敢说自己没有中饱私囊;
驴友也肯定不敢说自己在封山期禁止登山不是明知而为之。
彼此彼此,大家何必各揭长短呢。
封山期大家不去小五台,何来被逮;
开放期大家不去小五台,何来要交200元;
以后也许就默认的愿打愿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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