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阳朔阿强 于 2012-8-3 14:53 编辑 游客在阳朔的无耻卑鄙行为 游客杨*浩,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号 身份证号码:44010**980080503** 姜*春 身份证号码:37108**979020967** 客人的手机号码为;1343437420* 游客在阳朔的无耻卑鄙行为 以上两人为夫妻加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女孩在2012年7月29日----8月1日住在阳朔某酒店在7月30号在我店租一台新的双人车,当天晚上给他打电话让他还车(我估计当天晚上已经丢了或转卖掉),他说续租一天没想到第二天31号没还,后打电话无人接听或关机,之后找到某酒店核实客人身份,服务员讲客人当天下午比较匆忙退房(还有8月1日的房费都没入住),可能因为是在阳朔把单车丢了,所以才逃离阳朔。难道你们一家三口就值这100块钱吗?你们的良心何在,最起码客人要来个电话吧。或该怎么赔偿协商解决,不能逃避责任。我在阳朔七年了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还是头一次,我很气愤,阳朔的治安是非常好的,大家可放心游玩,我怀疑是客人有意把单车卖掉,拿着钱跑路了(新双人车价值1000块,租金才30元一天)押金才100块,由于阳朔普遍现象单车都收100元的押金,后我已报案,但是他们也无能为力,严厉谴责游客这种无耻行为,在这里我希望各位驴友通过网络或微博声讨以上一家三口。在此感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