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燕山老道 于 2012-12-13 01:35 编辑 西南宁市一个旅游BBS论坛上出现了一个帖子,邀人去郊县森林旅游,21岁的女孩手手(网名)报名参加,于是13名驴友相邀前去。不料夜晚露宿时山洪暴发,手手被洪水冲走身亡。手手的母亲认为小梁、小陈等12名自助游成员应对手手的死亡共负赔偿责任。10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我国首例遇难驴友家人状告一同出游的驴友案。 法院裁决被告小梁(领队)赔偿163540.35元,其他十一名队员分担赔付48385.09元。合计211925.44元。受害人手手、被告小梁和其他十一名被告按2.5:6:1.5的责任划分,目前此案一审结束进入了上诉程序。 判决一出,网络上鼓舞者有之,怒骂者有之。兴奋的人们认为,中国户外运动必将通过这个官司走向一个新的起点;怒骂的人则表示,此案开了一个坏的头,今后将很难带队出行,领队和队友将无法再次融合,AA制徒步将面临一个新的挑战。而这个官司也成为本届文化节的一个焦点。 观点 收了费又不出AA制活动的财务报告,被认定为商业活动 在判决书中,法院认定小梁是此次活动的发起人,在整个活动中也起到一个组织者的作用。但是法院判决他负主要赔偿责任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是组织者,而是因他收取的60元费用。 “AA制活动分摊的费用主要是交通费用,食品装备都是自己筹集。这次小梁带队来回约200公里,收取了60元的费用,而且事后他没有出AA制活动的财务报告,也没有退还相应的费用,这成为法庭认定这是商业活动的主要原因。”小羊(网名)介绍了本案中的焦点,同时也对新疆户外运动的收费方式进行了论述。 启示 领队资质需相关部门认定,并加强培训,领队应及时结清账目 小羊说,中国户外第一案给了我们很多启示,第一个启示就是提高领队素质。本案中的小梁是个新手,没带过几次队。因此他们出发前忽视了目的地将要下雨的事实,面对即将出现的恶劣天气准备不足。而且在休息时,将帐篷扎到河谷中,使这次活动存在十分严重的隐患。因为这个新手领队的经验不足,最终导致整个徒步活动出现了险情。目前有关部门也有了培养合格领队并发放相关证书的规划,希望这一举动能彻底改变领队所面临的困境。 第二就是出了问题,绝对不能回避。这个案子是受害者手手的母亲在一位驴友的经济支持下打的官司,这位驴友看到出事后,领队小梁和其它几位同行驴友的冷淡,于是决定支持手手的母亲打官司。出现了问题,必须及时和受害人家属沟通,千万不能说出:“你去法院告去吧!”这类语言,只能将矛盾激化。 第三是及时结算费用。说明了是AA制,那么及时结算所有费用,就是AA制活动的一个主要标志。现在已经出现了大量依靠户外徒步运动挣钱的假领队,所以对于领队来说,及时结清账目也是领队的主要责任。如果这个案件中的领队小梁,及时结清了账目,那么他的赔付额度绝对不会达到这么高。 虽然现在二审的判决还没下来,但是中国户外第一案必将使中国户外运动产生一次巨变。 https://u.8264.com/home.php?mod=space&uid=34124507&do=blog&id=414170(原帖来源) AA不公布一年费用的,个人认为就是以牟利为本的户外伪AA 建议辽宁版出台打击伪AA活动,给8264和户外一个晴朗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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