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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深圳规定明年起自行车载人载物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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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16:10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老董丶 于 2012-12-26 16:13 编辑

  昨天,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简称《处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简称《管理条例》)经过两次审议、多处重大修订后,获得表决通过,并将与新修订的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步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部交通安全条例将“严管重罚”进行到底,骑友们骑车车上路要多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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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16:18 2 只看该作者
刚刚也注意到了
发表于 2012-12-26 16:20 3 只看该作者
这总也得有个区分吧!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吧!
发表于 2012-12-26 16:36 4 只看该作者
以后放个货包也罚款?
发表于 2012-12-26 16:49 5 只看该作者
哈,狗屁法规制定的人都是傻逼。擦他吗的。建议深圳当地单车俱乐部去抗议。严正交涉!这要是当年我在深圳肯定组织车友抗议去!
发表于 2012-12-26 17:00 6 只看该作者
 另外,《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款修改为:“驾驶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人、载物的,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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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也是非机动车,载人载物也要罚款?
发表于 2012-12-26 17:53 7 只看该作者
国家不是倡导大家骑单车吗——低碳环保

有头脑的谁也不会用单车载人,都明白不安全;但是,自行车携带东西这一条也应有个详细的说明吧——超宽、超高、超重等

深圳政府这是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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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18:00 8 只看该作者
纯粹瞎扯淡,总得有个标准吧。建议全国各地都去深圳抗议!
发表于 2012-12-26 19:06 9 只看该作者
是他妈扯淡,以后什么都不能够搞了,走路都不允许牵手,各走各的,不允许并排走。
发表于 2012-12-26 19:29 10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以后踩单车经过深圳,要把驼包背身上。
2人点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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