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很多社会团体 非驴友打着户外的口号组织各种户外穿越活动,户外一次越来越北大多数人所认同,也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其中敏锐的商业人士也越来越发现其中的利益,商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无可厚非。 但是要注意赚钱的方式。 别什么时候都想从驴友兜里赚钱,1块钱都不想放过,要看你的水平有多大,你的组织能力多高。 别动不动就要什么领队费,医疗费、通讯费(每人每天3元足够)、保险费(团体购买每人5元用不倒)。 不反对你的盈利,但是要看好自己能力。商人追去商业利益的最大化,无可厚非。 现在倡导绿色户外,反对思想不纯正的,反对留下垃圾的人士,请提醒你的队员,留下照片什么都别留下。 倡导乐活户外,户外是为了缓解压力,追求健康的,提现征服感的一种方式,彻底的融入大自然,呼吸新鲜空气,真正的体现乐活的目的。 倡导和谐户外,一个好的团队,是不抛弃不放弃,共同开心,和谐自由的。利益的驱使让很多驴友蒙受非AA制的户外之中,为什么组织者不将户外出行的原始票据公示、更有甚者会计就是咱家的好友、亲属。 户外一个很纯洁的群体 ,目前被很多商业人士搞的复杂化,想尽一切办法掏空我们驴友的钱财, 根据以后的相关规定和相关受理案件提示:凡是有经营性目的的活动均属于盈利活动,带队人(领队)均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受害人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法院要求带队人给与经济赔偿以及相关的费用。 实质性的户外领队是否可以没消费一次当场公开一次费用指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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