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官方处理不当事宜的做法: 1.首先表面什么也不做,先放大家火一火,让你们使劲说;等你们火烧过后就进行以下2,3,4。同时私底下商量解决办法(通常定几个方案,a不行上b,b不行上c) 2.接着开始混扰视听,偷换概念,利用民众的多样性,让一群抢手或马甲轮流发话,把身为高管知法犯法的违法性说成普通商人盈利的合法性。 3.再不行就转移目标,利用社会的快餐文化(什么事流行关注什么事),制造一些其他事情来转移民众对此事的关注,此事通常由违法者砸钱出来搞。 *****第3跟第2不同,第2是转移性质,第3是转移视线***** 4.最后一法,处理,通常是高调公开,低调处理(像开个新闻发布会,然后就说我们内部处理)。然后无非这个部门调到那个部门,平行移位,愚昧群众。 转移话题是必须而且要频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