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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层高缩水购房人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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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18:20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随着住宅商品房的热销,实践中关于房屋面积、层高缩水的纠纷不断增加。而现有法律体系对于层高缩水问题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不会特别约定层高缩水的违约金比例或者计算方法。层高缩水的情况下开发商赔与不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层高缩水的违约责任的情况下购房人如何向房地产开发商索赔?北京律师联盟李平律师认为层高对于层高缩水的商品房,购房人可根据不同情况要求商品房开发商退房或赔偿。
北京律师联盟李平律师评析
(一)我国关于商品房层高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1999年6月1日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室内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通俗地说,室内净高加楼板的厚度等于层高。   
(二)商品房层高符合国家标准而不符合合同约定仍构成违约
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
(三)本案合同中没有约定层高缩水的违约责任的情况下购房人如何向房地产开发商索赔
关于层高缩水购房人如何索赔的问题。通常的观点是:一是按照层高缩水比例或体积缩水比例赔偿,赔偿额就等于层高缩水的比例或体积缩水比例乘以房价款。二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利用法律类推的方法解决,如层高缩水可类推为适用商品房面积缩水的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四)购房人是否可以以商品房层高降低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开发商所售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那么商品房层高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高度是否构成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李平律师认为认为商品房层高不够是否可以认定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分不同的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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