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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李红学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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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0 01:51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10日凌晨看到你的关于并没有隐瞒组织新加坡女子登山队攀登骆驼峰的帖子,心中大惊,急忙与登协相关负责人联系以证实事实真相,生怕由于自己之前与登协人员联系得到的假的消息,但是得到的答复与你贴中的还是不尽相同
由于我不是登协工作人员并且相关负责人现在外地,这两天就回成都,我会约见他并且当面证实情况,如果是我冤枉了你我会另外发帖向你表示道歉,如果实际情况与你贴中表达的不同,那么希望你也能够发帖将事实的真相原原本本的表明。

另(你发的带领新加坡女子登山队攀登骆驼峰的帖子里面一句也没提到你只是作为四姑娘山登山学校请的登山协作,给人的第一直觉就是你组团并且带领整个队伍上山,而登顶是所拍摄的展示国旗的照片你并不知情,就是说拍照的时候你并不在场是吧,如果你在场的话以你所说自己的遵纪守法的程度不可能不予当场制止的,可以这样理解吧)
发表于 2009-1-10 02:29 2 只看该作者
继续回:
事实到底如果,肯定会有一个结论,所以用红字突显,另外本来也没说登协给你的消息是假消息,而是误解,确认由于我们终极探险文员发布的帖子打上了公司文印等形式,很容易让人以为新加坡攀登活动为我们组织和承办。
另:既然你不是登协的工作人员,不妨告知你的尊姓大名让我认识,或许在这样的误解以后能成为朋友。我个人是网名和姓名全部公开,ID在登山界终身为终极lee,姓名李红学也没打算更改,电话13882248015随时可以联系。如不方便透露姓名,也可以简单介绍下你的身份,登山爱好者或者是登山评论员,甚至是登山看客,即使我们如不能见面,也让我自己是哪位仁兄在对我中肯评价。
最后,你提到的,我到底在新加坡队的身份,我还是进一步解释。登山分高山向导与高山协作,队员还有领队。新加坡队此次攀登活动是4名队员自己组织,手续由四姑娘山登山学校代办,活动还聘请了登山学校两名协作,我在队伍里是负责先锋的高山向导。四姑娘山登山学校还为新方提供了高山厨师、马匹、马夫,应该活动的承办方是他们,但我也不为四姑娘山登山学校聘任,我是独立的为新方聘请专职先锋修路的高山向导。在攀登时,我已经解释,我不是联络管也不知情新方没带中国国旗,另外一般四川省登山协会派出的联络管也只是留在大本营,顶峰拍照是我不能控制的,我也没有那权利。新方拍摄自己的国旗照,如果你是高山向导在场你会没收她们的相机吗?按照中国的登山管理条例,国外的队伍应该在大本营就树立中国的国旗,然而我们在很多著名的山峰基地营没有发现严格遵循这样做出,我作为高山向导没有权利去阻止她们攀登是符合登山协会公布的登山管理条例和办法,我没有登协配发给我的中国登山联络管证。(也请问你,如果我不是警察,我没有警员证,我执行刑事公务合法吗?我可以选择见义勇为去抓小偷,但不代表我是合法的警察。)
关于国旗的问题,我说的比较明白了,如果你有故意转牛角,请你自己根据实际情况也来当一次高山向导,也对照中国“合法、合规”的现状来说事,别来这样你没有去体会的事情来炒作李红学,我个人不喜欢也不需要跟实际攀登两码事的方面来宣传和广大自己的名气,我需要是静心的攀登,为爱好者提供更多更漂亮的雪山和图片!
再次感谢支持和理解我的朋友,李红学的攀登不会因为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干扰而受影响!请登协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也请跟事件不相关的人士不要跟热闹,认清真相再评价!
发表于 2009-1-10 02:46 3 只看该作者
最后,还是提一句:
你说你不是登山的工作人员,却对登山的工作这么了解,还有这清楚登协工作人员的一举一动,看来跟登协负责人的关系不一般,应该也是一个对四川登山很热心的朋友。如果你不方便公开透露你的姓名和身份,那还是请你慎重自己的言辞,不要在没有得到结论之前再一次给我及终极探险下结论!首先,你既然不是登协的工作人员,就不能代表登协说明我有私带新加坡队攀登的情况,登协的人自己我注册的国内团队到底跟新加坡队有没有关系;其次,你跟登协关系的密切性,更要求你应该代表登协破坏协会与探险公司之间的鱼水之情,登协会给我和终极探险一个公道的说法。
最后要告知的是,我们也及时的打电话给四川登协高敏老师,还是负责办理登山许可的杨普同志,回报与澄清了事件的过程,高老师已经在电话里给我证实了新方自己在四姑娘山登山学校代办登山许可的事实;杨普也会核实我办理国内攀登队伍攀登的时间,下周一及时跟高老师沟通。所以,合法不合法相关部门会给出说法,你如果真的只是看客,就请耐心等待。谢谢合作!
发表于 2009-1-10 13:17 4 只看该作者
不辩不明,一团和气
发表于 2009-1-10 22:35 5 只看该作者
支持李红学,真理不辩不明
发表于 2009-1-10 22:56 6 只看该作者
请问乱说话的人你的目的!!!?

  吃饱了没事做是不是、、、、、、
  来做一次高山向导就知道了啊,张嘴吼一吼 挂根骨头狗都会、、、、、、

  好多事是普通人控制不了的!这道理你明白吗?
  你觉的有人做坏事了,你去把他抓了就完了啊!
发表于 2009-1-10 23:52 7 只看该作者
奇怪哈,如果是有人乱说的话为什么有根据呢?反倒是你,恐怕在没了解到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进行了人身攻击,呵呵,就算你跟其中一方是好朋友也不用这样吧
发表于 2009-1-11 00:20 8 只看该作者
2句话...

1,支持李红学

2,又一个看人眼红的大煞笔......
发表于 2009-1-11 00:29 9 只看该作者
不明真相的群众打酱油路过
发表于 2009-1-11 00:36 10 只看该作者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外队伍攀登5000-5500级已登山峰,外国攀登队员每人需交纳200多块钱的注册费,相当于一个门票钱,另有部分联络官费用用以支付联络官津贴和食宿,一支几个人的攀登骆驼峰的外国队全部算下来也很少。有人想从中间吃掉这笔钱的话还是很容易,不过又想吃钱又想宣传自己的话还是不容易,本来只有天知地知自己知的事情搞得全8264的山友都知道了。

喜欢钱不是坏事,耍小聪明搞钱就有问题了,特别是耍了小聪明还以为别人都是sb那就更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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