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翱翔的鸡翅 于 2013-8-27 15:53 编辑 趁年轻一起去旅行吧! 不管你是70后,80后,90后,还是50,60后,甚至00后,我们都崇尚一个年轻去释放青春的心。 旅行,其实就是在路上。年轻的时候,看尽大山大水,遇见未知的风景和人群。一生,都会有一种年轻的心态。 温馨提示:队里长期召集乐于助人的男青年,女汉子。 本活动专用QQ群: 209807022 领队手机号: 13718824929 领队QQ : 340157835 活动简介: 海坨山位于延庆张山营镇北部与河北赤城县的交界处,距延庆约18公里,属军都山。 海坨山主峰海拔2241米,为北京第二高峰。海坨山高峰有三个:大海坨、二海坨、三海坨。 海坨山海拔变异幅度大,气候垂直分布明显。总体上说年平均气温7℃左右,比市区约低5-6℃,是夏季避暑的绝好胜地。 山上有原始次生林,植被丰茂,垂直分布明显,以山阴为例,由下至上依次为落叶灌木林、人工针叶林、针阔混交林、阔叶林、针叶林、山地草甸等。山上泉流众多,山沟、山脚下到处都有水泉,汇流成溪,沿山谷流入古城河和佛峪口沟。海拔1800米以上是大草甸类型的植物带,有金莲花、黄花菜、地榆、拳参、山丹等。 行程安排 07:00 德胜门919直达 ,到车站坐车就走,到延庆东关集合【不明白的电话领队,最好去之前在QQ群里弄明白了】 08:30 延庆东关(第二集合地点,包小面去闫家坪,现场砍价,现场A) 10:00 闫家坪 ★☆★☆★☆★☆★☆★☆★☆★☆★☆★☆★☆★☆★☆★☆★☆★☆★☆★☆★☆★☆★☆ 非扎营队 13点到 小海坨山顶(速度快的可去大海陀,14点前必须返回到小海坨山顶) 17点到西大庄科 包小面回家 ★☆★☆★☆★☆★☆★☆★☆★☆★☆★☆★☆★☆★☆★☆★☆★☆★☆★☆★☆★☆★☆ 扎营队 14点到 小海坨山顶 FB,玩游戏ing,拍照聊天,当天有几个队一起爬,可以互相帮助。 第二天: 4点,起床看日,拍照 9点 拔营. 09:30分,开始下山 12:30分,到大海陀村 13:30分,到达延庆 。 17:00分,到达市区,回家。 注:以上行程仅供参考,实际计划可能会因活动参加的人数,体能状况,新老驴比例,天气等因素而适当变动动,活动以领队决定为准,领队有挑选队员的权利。 装备要求 温馨提示队友:下面红色标明的必备 8、有手台的请带上,一般频率为437.900,在活动开始前询问领队,(可能有变) 10:雨衣 11:扎营的童靴要带好防潮垫,睡袋(早上冷,建议0度以上),长袖外套,早晚会冷。 12:登山杖,护膝(有点尽量带上,爬山减少阻力,不要逞强) 12:相机哦,天气好拍星空哦 13:户外锅炉,气罐尽量4-5人一套,群里商量。 14:扑克.....这个我就不一一来说了 报名须知 【报名须知】 (1)活动参与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能对自己的行为及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完全责任。活动中请带好身份证。 (2)系统报名须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请跟帖报名。否则可能不被确认! (3)要求有一定的户外履历,履历很少或无履历者可能不被确认!领队有选择队员的权利,并不做任何解释。 (4)已被确认的朋友如果临时有事退出请最晚在出发前一天中午12点之前申请退出活动,并请发短信通知我。严禁放鸽子!集体活动时间观念要强。当天没来请A车费! (5)活动参与者必须具备团结、友爱、奉献的团队精神。谢绝自由主义者和不靠谱的队员。集体行动严禁单飞! (6)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完全理解和认同活动计划。 (7)身体健康,无不适合参与户外活动的疾病,具备参与本次活动的体能要求。 (8)除了照片什么都不要带走,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 【活动备注】 我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同意以下声明! 1;热爱户外的朋友应该根据自身条件参加户外类商业保险。 2;本活动为自助户外活动。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仅限同好自愿报名,共同参与。 3;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律谢绝未成年人、代替报名及有身体健康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 4;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并且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 5;参与者应该知道户外运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6;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7;您明确知道参与户外运动只能相对增强心肺功能锻炼,并随个体差异不同会必然造成身体之物理及其他损伤。 8;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 【免责条款】 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