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莘县商贸文化节暨莘县山地车越野赛 一、 中共莘县县委、莘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莘县体育局 莘县自行车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莘县喜德盛自行车店 四、活动日程 (1)报到时间: 2013年11月1日 08:00-18:00
2013年11月2日9:00 (3)比赛时间: 2013年10月18日
(4) 2013年11月2日17:30 五、竞赛 (一)预赛: 山地车越野赛男子组:6公里(共2圈); 山地车越野赛女子组:6公里(共2圈); (二)决赛: 山地车越野赛男子组:15公里(共5圈); 山地车越野赛女子组:9公里(共3圈)。 (三)趣味赛: 慢骑赛、喝啤酒比赛等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 1、 2、凡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并经常锻炼,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此项运动者,不得报名参加。 3、凡参赛运动员组委会统一为每位参赛者办理比赛当日(2013年11月2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事保险为比赛当日比赛中的保险责任,不包括往返赛场途中骑行、会场骑行、试骑、热身等非活动期间、非活动场地进行的运动风险责任。(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建议选手自行购买高保障赛事保险)。 4、特别说明: 为推广自行车运动本次赛事活动以山东省自行车爱好者为主,名额400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日—10月25日; 2、名额限定:400人。 (1)预选赛
(2)决赛
3、报名费:免报名费; 4、报名方式 (1)可在当地自行车运动协会、自行车俱乐部、车店处填写报名表汇总后由负责人将报名表于10月25日前报送到赛事组委会。 (2)个人报名通过网络填写报名表于10月15日之前发赛事组委会邮箱:214035987@qq.com; (3)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络人:王现磊 赛事咨询:QQ:214035987 电话:15906353979 (注:趣味赛可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到 参赛选手于2013年10月17日8点30-18点到“莘县自行车运动协会服务中心(莘县振兴街东首公路局对过喜德盛自行车店)”核对身份,发放相关资料(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七、竞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为本次比赛制定的其它规定; (二)山地越野赛参赛规定: 1、参赛山地车车轮胎宽度要求在非光头胎1.75(包括1.75)英寸以上; 2、参赛自行车必须具备前后刹车系统; 3、检录 每组比赛开始前45分钟开始检录,开赛前10分钟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不得参赛。 (三)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所用器材必须符合中国自协有关规定和大会要求,否则不得参加比赛。赛前大会将对参赛车辆进行资格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参赛队员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车牌,不得裁剪,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菜篮、车包、边支架、照明设备、音响设备、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六)参赛运动员须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方可参加比赛; (七)在比赛时必须穿比赛服装;始终佩戴安全头盔、手套,比赛前若发现选手无头盔者不得参赛,途中摘掉头盔者,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比赛设关门时间,第一名到达终点15分钟后为关门时间; (九)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所有报名参赛选手将获得组委会提供的纪念品,获奖选手将获颁荣誉证书(趣味赛除外) 2、获奖选手奖励为现金。 3、如参赛组别人数不足,组委会将调整奖励。
4、具体的奖金分配如下: (注:趣味赛慢骑赛奖励每组比赛的第一名) 九、其它 (一)主办方不负担选手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事项费用。 (二)如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比赛不能举行,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进行。 (三) 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比赛规定的解释权及裁决权,有权根据情况对规程进行相应更改。 十、以上规程如有变化、修改、补充等以及其他未尽事宜组委会将另行通知,以新通知为准。
2013-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