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zlmd 于 2013-12-17 10:53 编辑
【报名方式】论坛点击我要报名人数+网名+QQ号码+真实名字+身份证号码(填写在留言栏)+电话号码。 【活动介绍】鳝溪--牛头寨(探小姐洞)--柱石山--青羊座(视时间选择下山线路)--磨溪 牛头寨位于福州著名风景名胜区鼓岭之北区(柳杉王公园对面),距福州市中心十多公里,海拔600多米。山上微风细雾,流水飞溅,草木崴蕤,绿树参天,峰高壁峭,群山环抱,白眉水库,库水清澈,绿波盈盈,整个寨域,怪石奇潭,风景无限。牛头寨山顶悬崖绝壁处,有一块酷似牛头的“牛头石”,因而名为“牛头崖”。传说古代有牛成精,到福州地方吃尽了田间秧苗,致使村民稻谷无收,饿死许多人,犯了天条。玉皇大帝大怒,派雷神下界除害。一个雷响,万丈火光,牛精被炸掉了牛角、耳朵,化作一块石头,面向被它糟害过的土地,长年地谢罪 牛头崖周围岩壁直立、十分险峻,隔深涧与百丈崖对峙,百丈崖上有似“牛魔王”岩石,近处还有“小姐洞”(又称神女洞)、“无字天书”;涧源头一线瀑布飞流直下。牛头寨之北有“莺歌对独瓶”、东西有“笋峰”、“莲花峰”,东边可望远处日出、大海。 牛头崖山上有一条石阶古道,已历千年,为古时福州与外交通的必由之路。其道东南经亭江镇的前洋到连江,西北经鼓山镇的东山到福州。古道高处尽头,有一座古城墙,乃明朝名将戚继光于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在此设立要塞,建立军寨,距今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牛头崖戚继光山寨由此而来。今石砌的寨墙基石仍在,使人能领略当年戚家军保家卫国的风采。 【活动时间】2013年12月28日 【集合地点】鳝溪公交站旁8:20集合,8:30分准时出发。(公交线路68,93,169,170,317,319路)
【活动强度】★★★ 【活动难度】★★ 【风景指数】★★★★ 【活动领队】阿东QQ:63107667,电话:18650332798,快乐相约户外俱乐部微信公众账号:fz-klxy。 【活动QQ群】 67288670 (快乐相约千人群欢迎你,参加前建议先加入QQ群互动,认识更多的朋友,验证码:8264)。 【活动组织】快乐相约户外俱乐部(承接公司,企业,个人,学生,提供个性化深度旅游路线,欢迎来电咨询)。 【交通方式】徒步或包面的。 【午餐安排】自带干粮、或者炉灶自煮。 【限制人数】36人。 【活动形式】当天来回。 【活动性质】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谢绝初驴,谢绝空降,及没有团队精神的人参加。 【特别强调】 野外活动不同于一般旅游,整个活动由领队全权指挥,不服从领队者,个人主义者谢绝参加。 【集合声明】严禁迟到,过时不候。 【活动费用】若有包车(膳溪--牛头崽),现场AA制。 【报名截止】限定人数如果报满,会提前截止报名,不想错过活动的,越早报名越好。 【装备要求】 (1)做好防晒准备,建议太阳帽,墨镜,长袖衣服,安全帽 ,照明设备 必带。 (2)一双舒适的登山鞋或运动鞋,双肩包,禁止高跟鞋,裙子。 【特殊情况】组织者有权根据报名人数,天气等原因做出相应的调整,如遇天气不宜或人数太少,或其他原因,活动将有可能被取消或延期。如果活动过程中遇到恶劣天气,或者队员伤病,则立即取消行动,择最近的路返回,户外活动存在一些不可预知的因素,活动过程中,请体谅领队 【出行意识】 户外有风险,大家一定要服从领队指挥,做到不乱跑,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爱自己也爱队伍。 提倡:绿色出行,公益环保,美化环境,人人有责! 【保险说明】 户外出行安全第一,保障跟上,活动要买保险,报名者需发准确的身份证信息过来,组织者统一买保险,如报名参与者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拒绝提供,全部视为放弃,活动组织者不承担所带来的风险,此次活动俱乐部为您投保的是:慧旅游-一日游(本产品提供1天的短期意外保障,适合短期内出差、出游人士,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障) 【队员守则】 当安全与荣誉发生冲突时,请选择安全第一的原则 当自我的个性与团队冲突时,请选择配合团队 遵守户外活动的环保理念,除了脚印,什么都不留下 【人员要求】 1、要求报名人员集体意识强,热情大方,乐于助人. 2、第一次参加户外活动的同学报名时请主动说明,以便领队安排人员协助 【注意事项】 1:户外自助游,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集体活动以大局为重,不搞个人主义,不得单独行动。 3:凡事商量,但遇意见不统一,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4:要提倡环保,注意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5:男生应无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帮助,要有集体荣誉感。 6:安全第一,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 7: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8:以上条例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相约户外组织、发布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如有买户外保险,当出现意外时,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8.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9.快乐相约户外俱乐部拥有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