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是个胆小的人,不搭乘朋友自搭直系亲属。凡“强行”搭车者视为认可我印制在车内的前排头靠后之《搭乘我车者之认可书》。前排是不搭乘他人的。原则:宁可让人说闲话,不可“冤屈”掏腰包。“我是解放军,家住中 ...glyuri 发表于 2010-8-29 10:48 [url=https://bbs.8264.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9798812&ptid=202206][img]https://bbs.8264. ... 没有用的啦。 按照天朝法律,有关人身安全的一切事先约定,都是霸王条款。法律不支持的。 就象所有AA活动里的那些免责声明,其实也就是自己找个安慰而已,真的出事了,摁了手指印都没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