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37217

主题

茂名

五一主打,穿越千家侗

[复制链接] 查看:11868 | 回复:61
发表于 2009-4-17 11:15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只看本帖大图
本帖最后由 踏雪无垠 于 2009-4-27 18:29 编辑

桂林十大徒步线路第一名:千家垌穿越——寻找失落的家园

千家峒位于横亘在湘桂之间的都庞岭上。千家峒又称毛坪洞、成福洞,最高峰韭菜岭,海拔2009.3米。千家峒分为上中下三洞,四周高而中间低,野草丛生,郁郁葱葱,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就像一个美丽的大草原。低凹处水聚成池,池水清澈,是灌江支流秀江、泡江的源头。据说,当时千家峒住有千户人家,一说因瘟疫殆尽,二说是因收田租税被官府追杀赶走。今田地、水渠、菜园、鱼塘、屋基、墓地残存,周围古木参天,兽蹄鸟迹累累,黄腹角雉、猕猴、飞虎、穿山甲、虎纹蛙、山雀、锦鸡等珍稀动物在林中不时出没。人文景观和自然风光丰富多彩,是中外瑶族同胞寻根访祖的圣地,是现代人回归大自然旅游的好去处。 穿越有多种走法,通常的线路是从灌阳都庞岭林场进,湖南道县大江源村出,共需三天以上的时间,途经荒无人烟的原始林区,对穿越者的体力、毅力和智慧都是很大的挑战。
自虐指数:8

     传说千家峒曾经有千户瑶族人家,这里丰衣足食,五谷丰登,没有剥削压迫,与外界相隔绝,过着世外桃源的生活。有一年这里被外来人发现,官府派人前来收税,税官进了千家峒被热情的瑶民东家邀西家请,一住就是几个月。官府以为税官被瑶民杀害,于是派重兵上山围剿,瑶民被迫逃离故土,流落他乡。
     下山前,全村瑶民举行了一个隆重的集会,将金银财宝和盘王铜像埋藏在一个山洞里,将一个牛角锯成十二节,每姓瑶民各持一节,约定五百年后,全部瑶民重回千家峒,团聚,将十二节牛角拼接在一起,吹响三声,重建家园。但由于迁徒变更、历史久远的源故,千家峒的地理位置却迷失了。散居在国内外的千家峒瑶族后代,为了实现祖先诺言,几百年来,他们不畏艰辛发起过一次又一次寻找千家峒的运动,但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为了破解这个千古之迷,武汉大学宫哲兵教授经过十七年的苦苦研究与寻找,1998年5月,在灌阳县召开“中国灌阳都庞岭千家峒研讨会”,迷底终被破解。
    而今的千家峒茺无人烟,田地、鱼塘、屋基残存,野草萎萎,一片茺凉,成为兽鸟的天堂。千家峒不但有丰富的人文景观,而且还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她为中心的方圆125平方公里面积,全是古树参天的原始森林,1982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为“千家峒水源林保护区”。保护区内有珍稀的古生植物及珍贵的野生动物。千家峒地理、气候独特,风光秀丽,是一个集光观考察、登山访古、民族寻根的旅游胜地。
    出发时间:4月29日晚坐23:22湛江--上海南(K150)列车,湛江驴友26日前确定报名一起买票;
   行程1:桂林--灌阳--黑山拗扎营;D2:起营--四十八步--千家峒拗口(大草坪扎营);D3:轻装登上主峰韭菜岭,返回背包下山--湖南道县赶回桂林坐车回家.(时间有点赶,望大家做好心理准备).
   个人装备:(建议):
背包,睡袋帐篷防潮垫冲锋衣、裤、手电、电池、个人换洗衣物、游泳衣、泳裤、雨衣、防水袋徒步鞋(解放鞋也行)、OP凉鞋(或拖鞋)、防蚊水、防晒用品、饭盒、小刀、垃圾袋、人民币、个人梳妆用品(梳子、牙膏、牙刷、毛巾、香皂等)、个人常用药品、炉头和扁气。

   本次活动要求:队员要求有穿越经验,可以吃苦的有助人为乐精神,这线路领队也没走过,处在探路性质,不明因素会随时出现的,队员要做好思想准备,自带吃的,途中有山民或农户大家可以一起FB,看情况而定.

   活动原则:自费,自愿,责任自负!要求参加者要买个个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声明:
本活动为非盈利性的、自助游的活动,并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如果不希望自己的照片或是姓名在公开场合(包括网上)被发表或提及,请事先说明。
否则因此产生任何纠纷,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

免责声明:鉴于户外运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存在落石、滑坠、蛇虫野兽、雷电、交通意外等危险,组织者不对活动中任何不可抗力所发生的意外事件负责, 请参与者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危险性,谨慎选择加入,风险自负,建议参加活动人员购买保险。
   本活动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参加,凡报名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需要参加,必须经家长出具同意其参加本活动的书面保证,或者有自愿承担其责任的成年人陪护后方可参加
)。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

活动声明]

1。关于队员: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活动中的队员,都是源自于网络,网络的可信度,网友请自辨.任何涉及到网友间的金钱交易和感情问题等,与活动组织者无关,我们甚至无法核实参与者身份的真假。在此我们仅仅可以告诉你:在活动中,领队是可以被你信任的.同时提醒你:活动中,保管好你的财物。

2。关于领队:领队也是人,不是超人,最多比你多爬了几个坡而已,千万不要把他看作神,当然,他也不是你的保姆。在活动中领队需要做的琐碎事情已经很多,但依然会尽可能的协助大家,不过需要每个参与者明白的是,领队仅仅是个义务工作者,所以,不要要求太多,大多数的事情还是尽量自己来吧,自助是根本。希望领队象导游那样给你服务,劝你还是报名参加旅行团去.

3。关于环境:套用一句话: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除了照片和装备什么都不要带走.希望每个人都这么去做,大家努力.具体标准参照"户外环境。

凡是报名参与活动者等同认可以上约定。
   

20081209_846c5646b27dc0f500b65v1AvoJ63obc.jpg

20081218_93da0c68e44d04f76a419MSSqjXaW1xX.jpg

20081218_2328d08c01d84a3df8aa5Y5gjMPI4tXT.jpg

20081218_bdbc86ad88ee8f0d332bDsZS2Rgy4zls.jpg

20081218_f3e9a8c024d2bc9ada03LbOL13r9MV7m.jpg

20081225_474de26926d687332244g0KxezvACk71.jpg

发表于 2009-4-17 11:23 2 只看该作者
考虑考虑。
发表于 2009-4-17 12:39 3 只看该作者
恩,我也考虑下,呵呵!
发表于 2009-4-17 12:47 4 只看该作者
只能参加个活动,没得去了.
发表于 2009-4-17 14:05 5 只看该作者
确实强,,,,,,,,
发表于 2009-4-17 15:51 6 只看该作者
拉衫尾,等阿姐出个详细点的行程,预住个位先
发表于 2009-4-18 00:30 7 只看该作者
漂亮。我那时也要去一次
发表于 2009-4-18 00:40 8 只看该作者
没得去,伤心死......
发表于 2009-4-18 01:42 9 只看该作者
说不定五一就卖给大姐咯
发表于 2009-4-18 17:13 10 只看该作者
帮顶-------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