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其它

天下雪友是一家,保护一个“三观不正”雪友的合法权利,也是保护你将来可能需要的权利

[复制链接] 查看:2934 | 回复:2
发表于 2014-4-6 12:42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爱滑雪爱生活 于 2014-4-22 21:46 编辑

最早的各种帖子都在绿野。

由于绿野滑雪版版主不让我发新帖并且删除我发的新帖子,我把帖子发到这里。


由于我的帖子在绿野被合并,而且用别人的标题党合并,并且合并贴被关闭,本人的帖子和最新的讨论被深藏到了不便查阅的楼宇深处。合并 != 删除, 高明的手法,民主的绿野,漂亮的躲猫猫。绿野之大,容不下一张平静的帖子吗?


我的4个帖子被绿野雪版版主合并,被合并的帖子中,早期的帖子不如最近的帖子重要,而且有些偏离重点。所以,我会把我的四个帖子首楼的观点混和到此帖的1楼里,最新的观点在最前面。



天下雪友是一家,保护一个“三观不正”的普通雪友的合法权利,也是保护你自己将来可能需要的合法权利



看了若干雪场相撞事件的法院判决案例后,我发现, 不管两个普通雪友是从正面撞、侧面撞、后面撞,还是自己摔倒受伤,还是自己撞树身亡,雪场基本都有赔付责任。 何况是和雪道上作业的工作人员相撞。 所依据的法律也不是中国滑雪协会或国际雪联的滑雪者守则。 某些了解相关法律但故意无视的判官或不了解相关法律就轻率判决的判官, 把大家带到了沟里,在有意或无意的损害每一个普通雪友的合法权利, 在有意或无意的为滑雪场开脱责任。


天下雪友是一家,希望大家不要因为一个深陷困境的雪友“三观不正、言语颠倒”,就去帮滑雪场开脱责任,损坏我们普通雪友自己将来可能需要的权利。


愿意提供咨询的律师,请提供相关法律条文供大家探讨或予以解释。


请到楼宇深处查阅相关讨论。


白mm事件描述中的5大疑点?请万达长白山雪场澄清



刚才又看了看了白mm 过程描述,很多意气用事和用词不当我就不说了,只希望这些意气用事和用词不当不影响大家分析事实。 只分析我看到的5大疑点:


1.是否追尾?

“当 我发现他在我前方减速滑行,我想从左侧滑过,他又蜷着身子向左转弯,为了躲他,我决定向右转弯,由于他的速度很慢,向右滑行的我左侧大腿被他向左转弯的左 侧髋骨或大腿骨绊得粉碎,飞了出去。”就从这个撞击的位置和方式来看我觉得就不是追尾。她向右转,他向左转,她的左侧和他的左侧相撞,怎么会是追尾呢?这 几乎可以说是迎面而撞了。至少也是侧面相撞。 建议白mm,你不要自称追尾,你用词不当会吃亏的。 你不经常上绿野,不知道大家最痛恨的就是鱼雷。 你要 自己斟酌用词,不要随便说自己是追尾之类的话。


2.巡逻员可能是面朝雪道左侧?


" 向右滑行的我左侧大腿被他向左转弯的左侧髋骨或大腿骨绊得粉碎", 就从这个撞击方式来看,可以看出巡逻员的身体朝向并不是山下,而可能是朝向雪道左 侧。 也就是说,如果他抬头看,他也许是可以看见你的。 他只顾低头捡石子,而不抬头看路,我感觉他是有责任的。 你认真回想下他身体的朝向,以及他是否 应该抬头看路,如果他抬头是否应该可以看见你?



3.在雪场上“拐弯时不抬头看路,低头捡石子”是不是过失?


“这个在路中间的巡逻队员蜷着身子低着脑袋横在路上难道是故意让我撞到他吗”

“一些工作人员说当时他去捡石子,第一时间清除障碍,属于正常滑行”  

从这两句话可以看出巡逻队员可能有“不抬头看路”的过失。



4.拖延的原因是什么?


“滑雪场初期安抚我,后期拖了三个多月电话告知不承担责任”, 雪场为何采用拖延战术。如果说自己没有责任,为何不尽早通知对方? 拖延的目的是什么? 是为了让视频录像过期删除吗?


5.万达有录像吗, 愿意提供录像吗?

“万达开始的时候,告诉我别怕,有视频,后期又告诉我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看见的。”, 请问万达, 有没有视频嘛,视频能否看到事发现场,视频是不是已经三个月过期删除了?


以上问题,请万达雪场澄清一下吧。

新增信息:

噪海中的纯净雪友提供的信息:
“AB拐角处有个摄像头的,可以要求看看,。。
那个地方的确不是很宽,,而且A点附近段经常会有冰粒,,,一月二十号那会带孩子在万达滑了了整整一周,差不多每天都有在这个道上滑,遇到过他们有拾过石子(其他道都没有石头,唯这个道有,不知为啥)。。。。。
早日康复。。。”, 请参见安东尼雪友的帖子。

请问万达滑雪场, 雪友在雪场出了事故,有没有调看现场视频的权利, 雪场应该不应该主动配合出事故的雪友调看视频?每个雪友也请自己想想,如果自己出了事故,你是否应该有权看现场视频?


前面的滑雪者有优先权,问题是: 谁是前面的滑雪者,怎么定义前面的滑雪者?


首先抛出一个说法,然后后面对此进行讨论:
对于一个“从山上向山下滑”的滑雪者来说, 山下那个人是他“前面的滑雪者”。

对于一个“从雪道左侧横穿到雪道右侧”的滑雪者来说,右边那个人(不管在山上还是山下)是他“前面的滑雪者”。

所以, 这两个人互为对方的“前面的滑雪者” ,要相互主动避让。


讨论的帖子没法一一搬到此楼,有兴趣的雪友请自己到合并贴中查阅。对此观点的讨论,请到楼宇深处查阅。

关于路权和鱼雷,绿野第一高楼观贴感,一个标新立异者的观点

这个帖子很奇怪,这么高的楼和这么多潜水多年的id出现,没有几个正经的讨论。真的是一个炒作吗?

作为一个不喜欢炒作、不喜欢随大流的人,既然庄正经是白粉团第一人, 我决定装正经说几句,同时认真讨论下滑雪者的路权问题。

首先,来看下中国滑雪协会的《滑雪者行为及安全守则》,我摘几条相关的如下。

“五、前面的滑行者具有优先权
  在前面的滑行者具有优先权,从后面滑来的滑雪者应选择不会给前面的滑行者造成危险的路线,后面的滑行者如果与前面的滑行者在同一方向滑行时,要主动保持前、后、左、右的安全距离。
 六、超越或横越
   滑雪者从另一位滑雪者的后面超越或从前侧面横越滑行时,有责任保证前面滑行者的正常滑行,留给被超越或被横越者足够的滑行空间。
   
八、在雪道上停止、逗留
  除非有绝对必要,滑雪者不得在雪道中央区域停止(应滑到雪道边上停止),特别是严禁在狭窄处或视线受阻处停止。如在滑雪道上任何地方摔倒,都应尽快站起离开。滑雪者在停止滑雪与摔倒以后,一定要在确保自身与他人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再可重新滑行。
  滑雪者不能在雪道中逗留与休息,更不允许将滑雪器材放在雪道中。


请 大家注意,这规定只是说前方滑雪者有优先路权,并没有给予前方滑雪者无限的路权。 超越,你肯定不能去追尾的,这个很清楚,前方滑行者有优先路权。但是规定也说了,横越要留给被横越者足够的滑行空间。什么叫横越,前面的巡逻员横向滑动, 横到了后面滑行者的身前,是不是横越?是否给后方滑行者留下了足够的躲避空间。

很多人拿开车类比。 开车追尾负全责,是指前后车在同一条车道上, 如果前车减速后车保持车距不够刹不住撞上前车尾部。但是, 如果前后车不在一条车道,前车玩横向漂移、突然变向到后车的车道上,那是谁的责任? 这种情况往往会撞击前车的侧后部而不是尾部,那不是后车追尾,而是前车强行并线, 是前车的责任。

当 然了,滑雪和开车也不一样, 车子都是有后视镜的,变向之前需要先看后视镜,滑雪没有后视镜, 所以,滑雪的规则和开车应该也不完全一样。 但是,看看Siberian 摘的中国滑雪协会的《滑雪者行为及安全守则》的内容,关于横越和超越,是有不同的规定的。 前方滑雪者到底具备什么样的路权,可以请中国滑雪协会解释下关于横越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下面讨论下前方滑雪者的路权问题。 前面说了开车你不能随便在路上玩漂移,你要玩漂移,你被撞的地方往往是侧后方而不是尾部, 那不是后车追尾,而是前车强行并线,这肯定是前车的责任。当然,滑雪和开车不同,滑雪者没后视镜,不方便向后看(不等于完全不能向后看),另外,滑雪本来 就是要不断转弯来进行控制。 所以,我的理解是, 前方滑雪者相对于前方车辆来说,是应该有更大的路权,他有权利左右转弯,有权利以恰当的方式转变方向。但是, 这里真的需要说下但是,这里是我觉得需要商榷的地方,前方滑雪者比前方车辆有更大的路权,并不意味着这个权利是无限的、绝对的,作为前方滑雪者,就可以完 全不考虑后方滑雪者,随心所欲的在雪道上左右漂移,阻挡甚至停留在雪道中央吗? 我不这么认为。

经常滑雪的人都知道横穿雪道很危险,会避免在人多的地方练习大回转,也会在狭窄的雪道上减小自己的转弯半径, 会尽量让自己的转向有规律和可预测性, 会让自己的滑行轨迹对于后方滑行者来说更具有可预测性,而不会随心所欲的胡乱转弯和大尺度转弯,也不会在雪道中央停留,也不会在雪道拐弯处、平地转下坡等 视线不好地带停留。为什么,因为知道不这样做是很很危险的? 如果你知道一件事情很危险,然后你还去做,理由是大家都说这样是规则允许的,能够说你没有责任吗?

总的来说,我认为前方滑雪者有优先的路权,但是不具备绝对的、无限的路权。 后方滑雪者要主动避让前方滑雪者,需要对前方滑雪者的行为进行预测,并为这种预测保留足够的缓冲空间, 不能贴在别人身边过,那样就没有缓冲空间了。后方滑雪者的主动避让,是基于前方滑雪者的行为是可预测的,是在合理范围内的行为, 如果前方滑雪者把自己的路权无限放大,在雪道上随心所欲, 那就失去了可预测性。那么一个可以并行容纳多个滑雪者的雪道,就只能变成串行鱼贯的雪道了,那是对雪道资源的浪费。用开车来比喻,高速公路本来有3车道可 以并行通过,后车不需要对另一条车道的前车保持车距,但是如果前车可以任意的左右漂移,所有车道的车都需要和它保持前后车距,那么,3车道就变成1个车道 了。

那么,前方滑雪者到底有多大的路权,我这里提一个可能的思路。可以用开车来比喻,同时考虑滑雪和开车的不同。我们假设每个滑雪者和车 辆一样,有一段自己具备路权的雪道(对于车辆来说比较好定义,其实就是沿着两侧分道线车辆前后左右的一个有限空间,任何车辆不可侵入这段空间)。由于滑雪 本来就需要不断左拐右拐、没有后视镜、没有分道线,滑雪者的路权定义要比车辆来的麻烦一些, 但是也是应该可定义的。首先滑雪者的路权肯定不会只限于沿自己双肩宽度前后延伸的一段空间,他要左拐右拐,要转弯。一个简单的定义可以是这样的,假设滑雪 者以一个基本可预测的方式左右转弯,那么以滑雪者为中心,左右各一个转弯半径, 然后再附加上前后左右一定的缓冲空间,可以认为是一个滑雪者拥有的路权,是他人不可侵犯的。这样一个路权是动态的,一直在变化,但是应该以一个可预测、渐 变的方式变化, 不能随心所欲。而且,在道窄、人多、视线不好(转弯,突然下坡)、坡陡等等地方,应该主动缩小自己的路权(主要是缩小转弯半径),与人方便于己方便。

总之,我认为前方滑雪者有优先的路权,但不认为前方滑雪者有绝对、无限的路权。

至于楼主这个案例,到底雪场的巡逻员是否放大和超越了自己应有的路权,我不在现场, 无法评判,请楼主和其他当事人自己讨论和判断。另外,建议楼主把事发经过描述得更准确、更细致,这样有助于大家做判断。

“他去捡石子,第一时间清除障碍,属于正常滑行”, 提醒楼主,雪场的这句话是有逻辑漏洞的,捡石子不成为正常滑行的充分条件。如果不是捡石子,这么滑不正常,那么去捡石子,也不是正常的。滑行正常不正常和他是否去捡石子以及那里有没有石子根本就没关系。

1人点评 收起
  • 爱滑雪爱生活 占楼。 天下雪友是一家,保护一个“三观不正”的普通雪友的合法权利,也是保护你自己将来可能 2014-4-6 12:43
发表于 2014-4-6 12:43 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爱滑雪爱生活 于 2014-4-22 21:49 编辑

绿野第一高楼:
长白山万达滑雪场工作人员失职,由保护变迫害游客事件

被用标题党合并的各种讨论帖, 我写的相关帖子和讨论、白mm伤情相关帖子被藏到楼宇深处:
参与过新白蛇传的盖楼活动后,总结一下自己的愚见(更新两张女神自爆照片)

由于绿野滑雪版删除我发的所有新帖, 只好把此贴放到一个安静的角落,绿野马队:
天下雪友是一家,保护一个“三观不正”的普通雪友的合法权利,也是保护你自己将来可能需要的合法权利
1人点评 收起
  • 爱滑雪爱生活 占楼。 天下雪友是一家,保护一个“三观不正”的普通雪友的合法权利,也是保护你自己将来可能 2014-4-6 12:43
发表于 2014-4-6 12:43 3 只看该作者
爱滑雪爱生活 发表于 2014-4-6 12:43 占楼。 天下雪友是一家,保护一个“三观不正”的普通雪友的合法权利,也是保护你自己将来可能 ...

占楼。 天下雪友是一家,保护一个“三观不正”的普通雪友的合法权利,也是保护你自己将来可能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