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南宫燚岚 于 2014-7-17 23:41 编辑 首先,谢谢各位驴友和网友对我的支持,包括8264上各位朋友的支持! 今日,被我揭露的黑领队”黑夜的太阳“在我的两篇帖子下面发表了长篇回复,主旨大意如同回复帖题目所说,我对他“本人及俱乐部有不实投诉”。下面,我将就他在回复中的不实评论做出正面回应,揭发他自相矛盾的描述,请各位明鉴。(红色为“黑夜的太阳”原文,蓝色为我的回应) 首先,我保证自己帖中所言一五一十,无一句恶意中伤或不实之言,除了事实的陈述,其余皆为怀疑或疑问的语气,根本谈不上不实投诉。其次,看到这篇回复贴的题目,我眼前一亮,”对本人及俱乐部“?我的帖子直指三方:领队,上海嗨客户外与绿野。而在每篇帖子的回复中,处处可见上海嗨客户外的明确说明,称其与”黑夜的太阳“无任何瓜葛。那么”黑夜的太阳“此处所指的俱乐部是上海嗨客户外俱乐部么?如果是,那岂不是自己人打自己人的脸?拜托你们串好了再来蒙我好不好……如果不是,那么我从未对”你的俱乐部“作出投诉,请不要把矛盾扩大化。 在此,也请上海嗨客户外俱乐部尽快提供确凿有力的证据,否则我不得不怀疑你们俱乐部与“黑夜的太阳”的之间的关系。 而且,你所谓的”俱乐部“在举办活动的时候连合同都不签,协议也没有,收到前后也没个收条,半点合法化进程不见,你敢说你们”俱乐部“是正规的么? 对于《南宫燚岚》针对本次活动的投诉和对我本人的诋毁,以及私下可笑的狮子大开口的索陪数额,我无意打口水战。在此说明事实情况给大家一个公平明白的展示,也请各位看官就事实判断对错。本人作为领队肯定存在不足之处,但每次活动也都是尽心尽力保证队员安全去回,顺利成行。就此说明情况,如对方《南宫燚岚》有异议,也请按一个完全责任人的态度直接沟通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否则本人也将保留追诉的一切权利。 ●对于当地政府规定无法办理边防证属于不可抗拒原因,因此协商改行程正常合理,愿意为此支付上万元坚持转山的属于个例,本人只能尽力协助。 不可抗原因是普遍的情况,如果每个旅行社都遇到一样的不可抗原因,我当然会接受。但经事后求证其他旅行社,而且是时间相近或同时期组团的旅行社,都是回应必须在当地办理边防证,只有”黑夜的太阳“跟我说要在拉萨办理,而且有他们团队亲自发的帖子作为证明(https://bbs.lvye.cn/thread-997743-1-1.html),帖子里的第一条就是: 1、5月26日以后,内地开具的内地边防证不能进入阿里地区(内地也接到了停止办理的通知),要进入阿里地区,所有进入阿里地区的边防证必须在拉萨办理。 难道这都可以反悔的么??? 真想不到他还会作出如下的狡辩: “1、本俱乐部于2014年5月7日在绿野自由结伴里发一个阿里转山的活动,活动链接https://bbs.lvye.cn/thread-992452-1-1.html。在【报名须知】里第4条已经说明政府行为导致的改行程是符合一般要求的。而且本人事实也请大家提前在北京办好相关证件,事后也多方联系朋友尽量办证,但普通老百姓能力有限,无法与政府规定对抗,当时国家反恐局势紧张也是大家皆知。” 完完全全是在推卸责任!!!还打可怜牌!!! 很明显的一点是,为什么你作为领队都没有提前办理边防证???为什么副领队“倍绿心田”没有办理边防证???你半路拉进来的另一位“队员”也没有边防证,你怎么还把人家“忽悠”了进来??? ●个人愿意另付的高额办证及包车向导等费用,本人未参与,与本人无关,请自行承担。 好吧,我该感谢我哥,要不是他,我还真没有这个本事支付高额费用。 ●西藏风险提示已经周全,领队个人保证队员安全来回,自己喝点酒没什么值得指责的,当然,你不喝也没人管。能为自己负责就行。 好吧,我也承认,自己犯傻了,亲信你这个反自然的“黑夜的太阳”! ●活动费用明示,活动标准和规格与费用相适应,值不值得,因人而异,其他队员并无异议,不能花三星级的钱要求五星酒店的服务。 这句话从何而来?我也没有其他高要求啊?还不是冲着便宜去的,扪心自问,我有嫌弃你安排的住宿么?除了边防证这个事情我们有其他埋怨么? 2、《南宫燚岚》于2014年6月10号通过手机报名的方式报名,6月12号咨询过拉萨边防证的问题,本人明确告知过,要求在北京办理边防证,(由于这名队员是在校学生,办理证件需要通过校保卫处,嫌麻烦所以没去办理)实在不行,到拉萨当地办,但是已经告知现在拉萨办理边防证比较麻烦。存在不可预知的边境管控,不能确定一定可以办理。《南宫燚岚》本人对此亦无异议。《南宫燚岚》嫌麻烦未在北京办理办防证,事后在拉萨正常无法办理应属个人原因,如果指责领队就没有道理了。 针对这条说明,我真是跪了,简直是侮辱智商。你如果明确告知,我脑子进水不去办理么? 我确实是在校生,但在到达拉萨之前根本没有查询过在校生办理边防证的手续。在黑夜太阳告知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后我才开始联系学校,上网查,给老师打电话,才得知通过保卫处办理的流程,这一切都发生在6月17日到达拉萨的第二天,也就是领队着手办理边防证的那天,所以根本不存在我“嫌麻烦“没去办理的情况! 况且,其他旅社都知道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边防证,就你闪烁其词,我听力有问题么?电话有录音,与学校的通话记录和在网上查询的历史记录,我们都有,不怕你诽谤。 3、17号上午去武警边防总队办理边防证结果告知无法办理,领队后来穷尽各种渠道(拉萨市政府的朋友,西藏军区的朋友帮忙)最终无法办理,实已尽心尽力,也得到了其他队员的认可和理解。其他几人同意更改路线。《南宫燚岚》跟他表哥俩人强烈要求必须一定要去阿里转山,表哥说:不差钱,哪怕花再多的钱也要转山,哪怕各自再飞回去办边防证也要必须去阿里。领队十分理解这两名队员的转山的神圣心情和期望,但与国家的管控相矛盾,也非普通老百姓所能改变。 这里不想多加评论,完全是凑字数的一段,但是有一个事实必须说明:在提到更改行程的时候,“黑夜的太阳”给副领队“倍绿心田”使了个眼色,后者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从手机中翻出了备选行程。而更改后的行程我哥之前就走过,这次他好不容易请了10天年假,就为转山这个心愿,换谁都接受不了他们的安排。 另外,就因为边防证这个事情,我们俩在拉萨被困了四天(6月16号-19号),假期时间如此宝贵,这样的损失谁来负责?因此造成后续行程时间紧迫,从塔钦到拉萨我们仅用两天就赶回来,我们原本计划在行程中参观的景点由此被无情地砍掉了许多,这样的损失又应该谁来负责??? 4、之后,本人又联系多个渠道办证无果,《南宫燚岚》也自行联系了办证渠道也无果。最后通过咨询青旅老板介绍了一个报价2万的旅行社,《南宫燚岚》自行与其商谈,并在青旅老板的担保下签了协议。协议内容本人并不知情,完全是《南宫燚岚》的个人行为,与本人无关。之后发生的任何费用及问题也与本人无关。本人带其他队员继续行程,《南宫燚岚》与其表哥自己安排转山事宜。《南宫燚岚》共交我1000元钱,核算完费用后退还了其130元,双方并无异议。 在初到拉萨的几天里,从谈话间无疑可以确认“黑夜的太阳”与青旅老板是旧相识,那么在询问各方办理边防证无果的时候,前者怎会在最后阶段才想起来去咨询旅店老板呢?之所以不告诉我们,极有可能就是想以此作为最后关头的救命稻草,把我们甩给高价的包车让我们自己去,而他则可以陪仅有的两名队员去手续相对简单珠峰行程。由此一步步造成的各种损失,你作为领队是不可能把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的! 5、6月30日我接到绿野公司打来的电话,说有个叫《南宫燚岚》人投诉阿里转山活动领队及俱乐部,要求我出面解释。我给《南宫燚岚》打电话过去,多次未接,换号打过去他说要求退还全部费用,我问你们花了多少钱,他说20000多,具体没算过,赔偿多少看你的表现了,我说咱们找绿野公司一起把这事解决了,他说没时间马上离开北京出国了,事后《南宫燚岚》发过来两条短信,要求赔偿数额是其与表哥两人花费(未有明细帐)与网站上报价之差,一万多。 这事就有点可笑了。因边防证无法办理《南宫燚岚》选择自行安排行程并自己与其他旅行社签订高价协议,本人与《南宫燚岚》已就之前帐务作了结算。之后所有行为及因此发生的费用与本人无关。对于《南宫燚岚》的无理要求本人也愿意并欢迎其通过法律途径来索取。 一,我从始至终未要求退还全部费用,而且起初我也没有提过退还任何费用,是黑夜太阳先提出私了,问我想怎么解决,我才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而且是差价,不是全价。 二,针对黑夜太阳自己提出的私了赔偿,我确实发过两条短信,第一条是差价数目,没有明细,第二条按照他们的费用标准逐一计算了我们自己的花费项目及金额以示差价,有手机截图为证,怎能说未有明细账?要细到神马程度?幸亏我有记账,这个是赖不掉的。三,因为领队没有做好充分的行程准备,造成顾客的不必要的计划外的经济损失,索要赔偿我觉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果说证件大家都一样办不出来,你改行程我不会有意见,多花了钱我也不会计较,但目前的事实在于领队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导致了行程有变,而且若如你所陈述已告知过在当地办证,而你却明知故犯,自己都没有办证,按理这无疑是一次人为的事故,而非客观原因所为。 事实如上,作为领队本人并非完美,本次活动未能按预定路线完成得到其他队员理解也深表感谢。对于《南宫燚岚》无理取闹本人也明确回复:个人选择的协议行程请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后果,停止在任何媒体上的恶意攻击和诋毁。如果差钱儿,请通过法律程序办理。本人保留追诉的权利。 在此,各位观众及绿野网站也看明白了,《南宫燚岚》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转山费用只是想找一个机会想拿回来,顺便作为一个网络马甲黑一下本人出口当冤大头的气,这就是《南宫燚岚》这一次巨款转山洗心的结果吗?只能呵呵一笑! 请领队扪心自问,你的这次活动有几个队员?我跟表哥走后,据我所知,你就带了两个人走,一个是绿野的备案领队,也就是你的副领队“倍绿心田”,另一个是你在飞机上拉进来的路人,他们不跟着你跟谁呀??? 说我这是无理取闹?广大网友眼睛是雪亮的,而且这种经历肯定不可能我一人有,像这样黑心的领队也不会只有我一人碰到过。我的每一句话源于事实或者合情的推理,谈不上恶意攻击和诋毁。 最重要的是,出于尊重个人姓名权的考虑,我一直未公布你黑夜太阳的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给你留了面子竟然还反咬我,谁看得更明白谁自己清楚。 发了这些帖子,我的目的并非一定要回这个赔偿,即使没有赔偿我也不在乎,我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将我的第一次户外经历贴出来,告诫其他的驴友在选择报团出行前一定擦亮双眼,在选择领队时多加比较,对于这种早已有差评记录的领队一定不要选(请参考https://sns.lvye.cn/plugin.php?id=EVENT:leaderinfo&uid=918770),这是我的一个教训:一分价钱一分货,便宜真的无好货!真不知道黑夜太阳怎会好意思取笑我是”巨款洗心“?我不只是呵呵一笑,真的想一口盐汽水喷死你!!! 如果“黑夜的太阳”想就此消除对自己的不利影响,继续你的户外领队事业,请拿出一点诚意,和解的大门依然敞开,不要做这种害人害己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