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柳州体育局 支持单位:柳州市徒步协会 媒体支持:《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新闻网、微报、柳州手机报、柳州在线柳州徒步网 活动时间:2014年8月9日早上8∶00 签到时间:2014年8月9日7:30-8:30签到,过时未签到视弃权; 活动地点:柳州市体育中心西门 活动咨询热线:唐小姐18077221066 比赛奖金: 1、15公里健步走奖项:奖金和证书: 2、5公里健步走奖项:不设奖励! 凡参加比赛者,还可获得纪念品,如下: 1、参赛饮料一瓶,参赛指南和参赛卡各1份; 报名须知:1.报名:参赛市民地域不限制,(年龄18-60周岁);参赛市民必须身体降(无高血压、心脏病低血糖等高危病症及无其它不宜进行户外运动疾病者均可报名,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承担。)活动报名地点:柳州市徒步协会(东环路143号柳州游泳馆南门) 活动咨询群:逍遥部落一群:153782425 同时活动征集各个点的义工,起点由土狼,黑牛等负责,四个打卡点由AK,东南,浮云,人间正道负责,有意报名义工的请于他们联系。 二、活动项目
1、体验组:5公里,出发点柳州体育中心西门,经过三桥回到终点柳州体育中心西门 2、竞赛组:15公里,出发点柳州体育中心西门,终点市体育中心。 三、活动线路活动分为柳州体育中心西门—体育路—东提路—天山路—水南路—文慧桥—东台路—滨江东路—三桥西—三桥东—桂中大道—体育中心。全程约15公里。 |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队员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等方面疾病,能够胜任剧烈活动要求; 2、参赛队员要服从裁判,遵守比赛规则,服从组委会安排; 3、组委会为每一位参赛者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 4、运动员出发方式由组委会决定,出发顺序按报名顺序决定; 5、裁判员由组织单位选派。 五、活动要求 1、参与者竞赛组需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不限性别。 2、本次活动对于参与体验组的徒步没有严格要求,但应具备一定体能、经验、意志,有集体意识,乐于助人,热心环保。若不能完成全程徒步,中途必须自行选择适合地点退出,并告知组长,注意安全。 3、所有参加活动的徒步者按自由组合方式分组,每组确定一位组长,负责该组队员之间的协调。 六、注意事项 1、由于徒步时体力消耗较大,活动者必须在近期对身体进行检查。凡身体不适、心血管疾病患者、高血压、肾病、哮喘病、肺气肿、肺功能减退等患者严禁参加此次活动。 2、徒步时,速度一定要适宜,并注意中途休息。如果发现胸闷、头晕、眼睛发黑,要马上停下来休息,并呼叫沿途工作人员请求帮助。徒步要量力而行,如发现体力不支或下降,难以承受时,不要勉强向前。保持团队安全距离,前后带队时刻保持联络。 3、徒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活动组织单位设计的活动路线进行,比赛过程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4、活动期间服从组委会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的指挥,共同维持秩序。 5、参与者在活动中有义务相互监督,相互激励,如遇到有队员受伤或突发疾病时应立即通知路边值勤的工作人员。 6、请保持活动区域的整洁,自觉保护环境。不要损坏场地内的任何设施。注意环保,勿丢弃不能自然降解的垃圾。尽量不破坏一草一木,不留下污染的痕迹。 7、如患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的人士不应参赛。 8、竞赛现场备有医药箱,可进行简单的医疗维护。 9、如在竞赛中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可拨打求助电话: **** 寻求帮助。 10、个人自备少量食品,矿泉水和巧克力等高热量食物及个人特殊药品。穿轻便鞋或徒步鞋、戴遮阳帽、毛巾和垃圾袋。 11、组织方提供活动组织、领队、协调。急救药品(如十滴水、风油精、创可贴、消毒的针和碘酒等)。 七、比赛规则 1、比赛共设立4个任务点。 2、各个参赛队按照规定时间出发,先到达终点线为最后成绩。竞赛组部分:应证明已通过所有打卡点,方可计算成绩。 3、本次比赛时间为4小时,赛场开放时间拟:8月9日上午9:00. 4、比赛依据在规定比赛时间内用时最短为优胜,竞赛组要通过所有的卡点,用时最短为优胜。 5、比赛期间除开徒步外,按照裁判评判标准进行评判;徒步部分外加实行举报制度,举报队伍或(个人)工作人员要以相片或视频为举报凭证,证实举报信息无误。 注意事项: 1、通过交通较为复杂的路段时,要放慢行进速度,注意安全。 2、赛事组委会已为各参赛者购买保险。各参赛者自行负责自身安全,赛事组委会不承担各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 3、参赛者竞赛前必须充分热身。不提倡空腹运动。 4、请保持活动区域的整洁,自觉保护环境。不要损坏场地内的设施。 5、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严禁脱离团队擅自行动。 6、如患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的人士不应参赛。 7、竞赛现场备有医药箱,可进行简单的医疗维护。 免责声明:1、本活动有一定的风险,参加者应根据自身的状况作出是否参加活动的决定,并应对自己 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未成年人必须经监护人同意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参加。 2、参加活动往返交通途中和活动中如果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但对于事故造成的身体损害,乃至不可逆转的永久性身体损伤、后遗症等,以及事件伴随的经济 损失,活动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3、一旦报名,即视为参加者(包括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已经充分了解并自愿 接受本免责条款,本免责条款自动生效。否则,请终止报名参加,已报名的参加者请在 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 4、本条款同样适用于活动各环节义工人员。 柳州徒步协会 二0一四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