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21731

主题

杭州

杭州0571户外-9月13日相约西湖群山 不见不散[杭州]

[复制链接] 查看:2069 | 回复:7
发表于 2014-9-9 17:44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8264户外保险频道

普通登山

  • 开始时间:2014-09-13
  • 活动地点:浙大玉泉校区
  • 集合地点:
  • 性别别: 不限
  • 活动性质: AA
13 报名人数
13 人 通过 查看通过人员
  • 动静中
  • 51户外小宝
  • andox_3721
本帖最后由 andox_3721 于 2014-9-12 10:22 编辑

[活动时间]:2014年9月13日

[线路安排]:浙大玉泉校区-九溪

[出行方式]:自行前往,公交或者自驾车

[活动纪律]:服从领队、组长,安全第一、牢记环保、发扬团队精神

[活动要求]:欢迎撰写活动游记,上传活动照片,把快乐分享给大家

[预计人数]:不限人数

[活动费用]:无,活动结束后,如有腐败,当场费用AA制。

[集合地点]:浙大玉泉校区大门口

[集合时间]:9月13日早上08:00准时出发

[线路难度]:★★★(最高★★★★★★★)

[风景指数]:★★★★★(最高★★★★★★★)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参加驴友请点击(我要报名),留下手机号等相关信息跟帖。

[活动联系]:领队 低调 15988134141
  小Y :18668439393

[通讯频率]:手台频率 435.250

[风险提示]
1、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跌坠、落石、过水、失温、刺伤、犬咬、体力不支、迷失方向、身体伤害、自然灾害、动植物伤害、交通事故和各种意外。
2、参加者须慎重评估自己的身心状况,自行量力,并采取必要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包括自购保险),以避免风险或因风险而导致的人身及精神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发生。
3、本邀约人与同行驴友均为活动的相互帮助者,但若发生紧急救援则救援费用须由被救援者承担
4、安全和健康是参加者个人必须自己考虑并优先处理的情况,活动过程中如有头晕、头疼、呕心、想吐等不适症状,或者有安全健康等方面的任何忧虑,可及时告知同行驴友,并可随时根据自主判断提出建议直至退出活动。

[活动宗旨]

提倡发扬科学、理性、健康、友爱的户外登山运动,弘扬全面健身精神。在亲近自然、享受生活、珍爱生命,在山野中释放、缓解或忘却工作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和爱狠情仇!在活动中培养积极向上的健康的人生观和生活方式,树立自信、乐观的人生态度。
[免责声明]
1)请认真阅读《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有关条款。
2)要求报名人员集体意识强,具有高度纪律性和团队精神,听领队统一指挥。活动如碰到问题,大家协商解决,如意见无法统一,由领队根据情况决定,大家必须服从领队的管理,活动中听从指挥。
3)本活动为非盈利性性质的户外活动并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需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4) 注意自己的行为,别乱丢不可降解的垃圾。

5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均视为你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了以下内容:

本活动是一个自发的户外运动群体,我们遵循环保、自助、节俭、友爱的出行方式。无论活动大小、无论长线短线,都应签订户外活动责任书。这是对领队的保护,也是对参与者负责。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遵循“自助、互助、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求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财务总管和队员。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示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求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求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她)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我们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由参加者自负。如是自驾车活动,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不在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在参加涉水的活动时,参加者必须事先明确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让组织者和同行人知道;如无申明者视作能游泳责任自负。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他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发表于 2014-9-9 18:01 2 只看该作者
好贴,支持、支持。
发表于 2014-9-10 09:17 3 只看该作者
西湖群山走起咯
发表于 2014-9-11 00:00 4 只看该作者
标题是16号啊~~~
发表于 2014-9-11 11:30 5 只看该作者
参加参加
1人点评 收起
发表于 2014-9-11 11:30 6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4-9-11 11:32 7 只看该作者
51户外小宝 发表于 2014-9-11 11:30 参加参加

小宝哥 我加你好友了 你看看  还有 点上面报名啊
发表于 2014-9-12 09:40 8 只看该作者
报名,跟上!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