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河北海月明 于 2014-9-17 12:13 编辑
一、活动计划情况: 1、活动时间:9月20号早上五点在华油购物中心广场集合,五点半准时出发。 2、路线:大广高速—廊涿高速—转张石高速—涞源县下—白石山 3、装备:冲锋衣、徒步鞋、手台(460.450)、登山杖、各人备用药品。 4、给养食品:各人带自己的一餐的食品。 5、活动费用:每人预交100元(车费油费高速费),AA制,多退少补。 6、活动领队:海月明、副领队及会计待报名结束后从报名队员中选取。 7、各人同程网上或售票处购买门票。
二、活动须知: (一)、参加者不乱扔垃圾,烟头,不破坏自然环境,燃篝火需在指定区域并注意防火。 (二)、户外活动有较多不可预知因素,参加者不得擅自活动,必须服从安排和指挥。 (三)、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三、参加须知:男女不限,年龄18-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有参加人员务必自备装备。所带孩子,家长或监护人负责孩子安全。参加活动报名者请确认自身没有重大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做剧烈运动的人员或身体素质太差无法承受户外运动的人员。另外,恐高症患者请勿报名。如遇遇天气变坏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原因,活动取消,不能接受者请勿报名! 四、注意事项: 1.请勿使用一次性餐具 2.请勿随意乱扔垃圾 3.请勿随意丢弃烟头 4.请勿随意大、小便 5.请遵守当地人文风情。 五、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为非营利性户外活动。 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 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 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所有结伴人员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所有结伴人员不承担。 (建议所有参加活动的网友购买户外运动保险) 所有驴友都采取“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在活动中,自觉保管自己的个人物品,个人物品遗失或丢失,将自负其责;注意饮食卫生和保持健康生活作风:食物中毒、醉酒、打架后果等责任自负;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除团队的集体防护外,其监护人须加强未成年人在衣、食、住、行的监护。 所有参加本次活动者全部视为认可本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