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雪乱飞 于 2014-9-23 16:09 编辑 2013年11月17号由广东韶关某户外俱乐部组织的“登乳源老婆头”一天驴线活动中,一名驴友不幸坠崖遇难。时隔近一年,遇难家属终将该俱乐部负责人以及当事领队告上法庭,要求俱乐部给予民事赔偿。昨天2014年9月22号,韶关曲江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韶关地区的部分驴友旁听了这次开庭。两天时间的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分别就谁的名义发的活动贴,活动的性质,俱乐部的资质,领队的告知义务,户外保险等进行了激烈辩论。被告俱乐部不承认是自己俱乐部发的帖,当事领队更是翻供说活动是自己组织的,是个人行为。(说他翻供是因为法官手里有一份出事后该领队在事发当地派出所录的口供,说的清清楚楚他是**俱乐部的领队,活动是该俱乐部组织的。但是在法庭上他却矢口否认这份笔录里的内容),被告律师还提出应该将当时实际参加活动的人(也就是同行驴友)追加为被告,而不应把俱乐部负责人做为被告。今天庭审结束,法官宣布不当庭宣判也不调解,会在庭外进行调解,最终结果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