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仅是学者 于 2014-10-29 22:40 编辑 北京已是深秋,还要去露营,真有点儿冷啊!好吧,既然你们要去,那就带冬季睡袋哦。 {活动日期} 2014年10月31日 {活动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 —— 雁翅沙渠滩 {集合时间} 2014年10月31上午8:00 北京市苹果园地铁D出口集合。 {活动强度} ★ {危险程度} ★ {行程安排} 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上午八点 在北京市 地铁苹果园地铁站D出口 集合(迟到不等,请注意时间,多谅解!)准时出发; 一起乘公交车892路到雁翅或河南台,大约10:30左右到达,徒步去露营地; 埋锅造饭、吹拉弹唱、喝酒跳舞、烧烤烹炸...... 晚上露营地篝火晚会 第二天一早五点起床,六点拔营,大约9点左右回到城里。 至此行程结束,队伍解散。 {活动预算} 乘公交车、地铁刷卡自理,自带水和零食。 {装备要求} 1、背包(新人注意必须是双肩包) 2、登山鞋、登山杖、雨伞和其它雨具 3、药物:云南白药气雾剂、晕车药、创可贴、绷带、驱蚊剂 4、食物:一顿午餐、黄瓜、西红柿、巧克力...... 5、水:男:2L 女:1.5L 6、保护:护膝、太阳镜、防晒霜、太阳帽、求生哨、指北针、手机、手台 7、露营装备:三季帐篷、冬季睡袋、防潮垫、头灯 8、环保垃圾袋 {特别提示}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了以下《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的全部内容: 《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本次活动是一次自发的户外运动,我们遵循环保、自助、节俭、关爱的出行方针,锻炼自我、欣赏美景、保护大自然、抵制乱收费。本次领队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这是对领队的保护,也是对参与者负责。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救援产生的费用,由被救援者承担。特此声明! {免责条款} 此次活动属自助户外普通登山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领队、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领队、发起人和团队的其他成员不承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代他人报名者,被替代者视为完全知晓本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发起人和团队其他成员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人沟通,取得家人的同意、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报名后,视作其家人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在参加涉水的活动时,参加者必须事先明确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让组织者和同行人知道;不会游泳者必须自行携带救生工具并不得单独在水边游玩,如无申明者视作能游泳且责任自负。 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免责声明的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领队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报名须知: 1:本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仅限同好自愿报名,共同参与。 2: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律谢绝未成年人、代替报名及有身体健康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 3: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并且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 4:参与者应该知道户外运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5: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6: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 7:除了照片什么都不要带走,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 8: 爬野山时严禁吸烟,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请慎重!高血压、心脏病、恐高人群等禁止参加本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