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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8日 长岛自驾、海钓、露营、腐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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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0 10:36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11月6--8日 长岛自驾、海钓露营、腐败游出行时间:11月6号---8号
出行地点:长岛
出行方式:自驾或拼车  车辆无特殊要求。
费用:AA
行程安排:6号下午1:00  本店门口集合出发。4小时左右到达。带车进岛。住渔家、吃海鲜。这个时节可是海鲜最肥的奥!
7号睡到自然醒,去海边钓鱼,根据个人情况自己调整钓鱼时间,收货的海鲜可以拿到渔家做熟,这样可以品尝自己的胜利果实啦!下午赶海,最好带上小炉子,这样可以在第一时间吃到最新鲜的海鲜!晚上安营扎寨,生火做饭。有兴致再搞个篝火晚会。
8号一早,随渔民早起拔蟹笼。或到渔船上购买海鲜。分享收货的喜悦!上午海边卖呆!或出海打渔。下午看时间回返。
公用装备:对讲机、营地灯、急救包
个人装备:抓绒衣裤、冲锋衣裤、徒步鞋、沙滩鞋、炉头、气罐、其他自己看着带。
报名截止时间:5号下午5:00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  用来买保险
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
2、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参加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同样不承担。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参加者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8、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1人 评分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9-10-31 15:24 2 只看该作者
好活动。强顶。。。。。。
发表于 2009-11-1 14:59 3 只看该作者
这个季节太冷了
发表于 2009-11-3 08:55 4 只看该作者
3# 萝卜咸菜

这个季节吃海鲜最好了!呵呵
发表于 2009-11-5 15:03 5 只看该作者
拉肚子,呵呵
发表于 2009-11-5 16:22 6 只看该作者
夏天去
发表于 2009-11-6 09:20 7 只看该作者
夏天海鲜不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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