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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峰的处女权能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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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05:15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自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的是中国登山领域开放,第一次开放了8座山峰。自此中国山峰资源对欧洲、美国日本韩国等各国登山者开放,这登山资源的开放也就是允许外国人到中国来登山,至今有一段历史了。当然,按照国家的所谓“办法”,这些山峰资源哪个该登哪个不该登,是由中国登山协会来确定的。对于整体社会发达程度、社会理想程度还处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受到政治、意识形态和保守旧路的观念的影响,以及囿于现实中国的种种状况,采取山峰资源有限制的开发、以国家的名义管理、对外国人的登山严格控制并进行收费,在当时及现今情况下是可以理解的。<br />但登山活动相对于庞大的山峰资源还是很少,这20多年来,来中国登山的外国队外国人相对尼泊尔印度巴基斯坦就少的可怜。服务的提供质量是中国登山体制受到国外登山者最非议的问题,本身,基于登山资源来获取收入是无可厚非的,相对尼泊尔来说,这种服务体系更为健全,登山经济是尼泊尔旅游经济的一大来源,更是夏尔巴人的经济命脉。<br />中国呢?如果按照欧洲阿尔卑斯山的情况来和中国对比,那似乎中国登山的收取费用(在中国四川西藏新疆等地)就显得很不合理,注册和允许的费用过高,而且必须安排一个名登山联络官,这名联络官只提供一些信息,很多时候就是在大本营呆坐。外国人登中国山,开放到什么程度?该收多少钱?这是一个问题。<br />由于登山的人群,尤其老外人来中国的数量并不多,所以这一问题,仅仅就象此次“巴塘事件”之前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多只是口头怨言。<br /><br />这里扯远了。<br /><br />还是说说“巴塘事件”,日本人90年代中后期考察四川未登峰,中村保先生关于四川西部写过2本书。https://www.jac.or.jp/english/kiroku/Untrodden.pdf,讲的就是四川的川西雪山资源的事情:包括党结真拉、巴塘理塘的格聂、夏塞等等,我曾经在2003年作过其的翻译。日本登山朋友尤其是中村保先生、大川健三先生是典型的自然主义者,对于地理探讨、环境保护及资源信息开放,是值得尊敬的。<br /><br />以下是我的传闻,未经数据考证:<br />登山界崇尚新线路、新方式,这是登山追求的内核之一。所以,未登峰也就是处女峰如果能首登,对于登山者本身也是一个内心的兴奋感,这无可厚非。在此,日本登山者爱好未登峰的首登也是可以理解的。<br />但如果因为中国处于发展中,经济不发达,日本某些登山队用钱、订金来买下这些处女峰的首登权,那岂不是令人诧异,口头协定?至少首登的费用,对于老外收费,是比非首登要高一点的。90年代日本某些队伍来四川攀登多次,日本也有个横断山脉研究会,包括中村先生在内的对四川西部山峰资源还是了解相当多的。<br />而且,这些多年来外国人的交费、处女权的费用,花到哪里去了?登山者自身并没有享受到硬件、软件服务。如果去九寨、黄山、黄龙这种旅游景点,旅游部门在里面至少花钱提供了道路、亭子、休息长凳、保安、清洁工等公园式的工作人员。而登山注册费用呢?养了中国登山协会的工作人员——这是国家体制的问题。<br />马等人就是不识趣,你选未登峰就选呗,但不要选一些登山队很有意向的未登峰,这些首登权可是比较值钱的。国外登山者的交费是更高的。因此,在此之前,马去协会注册,协议以安全等名义拒绝了。——这有相关人的语言沟通为“实”。你去登什么登?不给你注册。你现在去要登,那当然要把你查处了。这次马的未登峰计划也不是悄悄的,背后有国际品牌资助。而且,中登山协的领导也能看见啊。<br /><br /><br />其实说实话,SMA这两年的进步还是有目共睹的,象变通后的注册办法,还是有点一定务实程度,知道自己的能力——强调救援的责任与义务的区别。但体制的性质限制他们思维的发展,利益、生活、无奈、江湖气质、官方等等,同时是“四川登山协会”的人,但处境也相当尴尬和艰难。私人帐号都成为四姑娘山商业登山的报名汇款帐号,也把王勇峰的极度体验也拉进来了。体制的问题,给每个个人的身份以尴尬的难受。<br /><br />最后我强调几个:<br /><br />1、我在日文一个地方发现讲这个中国户外资料网站的什么,我不懂日本文,但看到一些似乎是我们的愤怒青年在骂的事情,跟巴塘大主题无关,本人不发表任何观点,只是看懂日文的朋友解释一下,网络无界限,我觉得理性和真实是我们这代年轻人应有的基本素质:<br /><a href='https://everest.cocolog-nifty.com/gassan/Expedition/index.html' target='_blank'>https://everest.cocolog-nifty.com/gassan/ex...tion/index.html</a><br /><br />2、本文随手口水的,文字未加斟酌:处女权之类有江湖卖药的嫌疑,又加了日本队。其实也就是首登权——我个人自以为不是愤怒青年,对日本的有网络语言暴力倾向的愤怒的青年朋友们,如在引用时务必不要引用本人的原话。谢谢。<br /><br />3、本人是登山爱好者,不靠登山户外吃饭,某种程度是潜在客户。所以说话放肆一些,敬请各位原谅。谢谢大家。<br /><br />4、马等人“违法”就是违反了中国登山协会及某些行政活动的“管理办法”,这个不是民法、经济法,是“管理办法”,在我理解具有法的效力,但它本身就矛盾百出!!:<br /><a href='https://www.auly.com/01/200606/14/09350672.shtml' target='_blank'>https://www.auly.com/01/200606/14/09350672.shtml</a><br /><a href='https://www.lotour.com/snapshot/2006-6-14/snapshot_40294.shtml' target='_blank'>https://www.lotour.com/snapshot/2006-6-14/s...hot_40294.shtml</a><br /><br />5、疑问:我国西藏、新疆、青海、四川等登山协会属于中登协,以及中国登山协会自身,很多内部官员,怎能以自己登山协会的名义发给自己一个“教练”证书呢?而这个登山联络官的东东,是社会主义中国的一个特色,在国际上名声,比NEPAL、PAKISTAN的还差多了。这也可谓是穷狠而凶的东方山峰管理的一个特点。<br /><br /><br />6、抱歉:我也很理解,SMA的难处——要生活,也不容易,体制对你们是一种资源,也是一种陷害。本来我说说大话题就算了,中国登山问题多呢,而且本身在体制和制度上有很多不合理非常需要改良和改革的地方——我这人怎么就有毛病,就偏要把你们的不是抬出来呢?虽然我一直想装一种理性的批评模样——但这是对SMA不公平的!我在破坏中国的酱缸、江湖和人情面子规则。从这个,我是不应该这么干的。<br />但后来我想想,我这么拿中国江湖、人情讲,是有点不帐义。对于SMA的朋友!<br />但我又一想,我作的是正确的事情。所以,我就写了以上这些。<br />因此,我以中国人情的一面向作道歉。<br />但以理性、合法、真实的精神追求的一面,以这次事情不妨推广作一个对中国登山制度、体系、风气、发展的思考。<br />对不起了!同时谢谢了!<br />
发表于 2006-7-9 09:38 2 只看该作者
无言~~
发表于 2006-7-9 10:03 3 只看该作者
买卖处女峰给外国登山者是公开的秘密, 哪只四川, 西藏,新疆的山(包含低海拔探险区域考察权)也被卖了一些吧?<br /><br />四川的问题尖锐的暴露了出来只是因为横断山区成了中日登山者的争夺点, 不信你让老马到西藏或者新疆找未登峰一通乱爬试试, 你看有没有人收拾他? 恐怕收拾的还更狠.<br /><br />谁让您挡人财路来着?<br /><br />四川登协还是给了老马面子的.
发表于 2006-7-9 10:09 4 只看该作者
是啊,川登协对老马他们还算客气的了都是这样,可悲~
发表于 2006-7-9 10:42 5 只看该作者
我不知道小毛驴说的是否是真实的情况。当然,以不安全的名义来拒绝注册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如果是真实的情况,那其实也是可以的:1、可以公开拍卖所谓的首登权,如果失败可以再拍卖一次;2、拍卖的所得上交国库或者捐赠给慈善机构,不能由某处的登协私下获得。当然财政转移给登协也不妨,公开审计就行了。3、在出价相同的情况下,国人有优先权就可以了。偷偷摸摸的总是不好:偷偷摸摸的搞限制,偷偷摸摸的分钱。我想,只要公开、透明、公正,大家还是能接受的。
发表于 2006-7-9 11:14 6 只看该作者
尼泊尔也卖未登峰。内外有没有差别不太清楚。<br /><br />登山联络官,巴基斯坦也有。巴基斯坦的登山联络官是军人,以边境不安全为由强制配备的。他们坐大本营。奥地利人第一次无氧登 Broad Peak 的联络官后来移民加拿大,在多伦多市里开了小店(Depanneur) 过日子。<br /><br /><br />美国和加拿大从不卖峰。20年前爬Denali和Rainier都没要交钱。
发表于 2006-7-9 12:43 7 只看该作者
靠,原来有这样可耻的卖国内幕!<br />川登协、中登协的人出来澄清一下,否则我们一定把这个帖子往国内各大论坛转贴!
发表于 2006-7-9 13:19 8 只看该作者
出卖山峰的攀登权本身就是一件荒唐的事情<br /><br />大自然是人类的母亲,出卖**权的人=?
发表于 2006-7-9 15:05 9 只看该作者
<br />看来这次的动静是整大了点,居然让那么多关心登山的朋友都参与了进来,甚至上升到了各人的问题上面,索性直接使用我的实名注册来回复一下楼主的问题。就像楼主的前提一样,“传闻,未经考证”,我仅仅代表我各人对楼主的疑问或者定论做一些答复,如有不敬还往勿怪:<br />“1:…但如果因为中国处于发展中,经济不发达,日本某些登山队用钱、订金来买下这些处女峰的首登权,那岂不是太过分了?!”<br />买断山峰的首登权利在国际上是有先例的,在一些国家的管理上也是允许的。这样的情况违背了大多数登山者的利益,制约了本地登山运动的发展。<br />所以我们不赞成这种行为,据我了解,这种买断山峰首登权利的事情在四川是从来没有的。如果有座山峰被封闭起来,在四川而言大多是因为宗教的原因,这点你可以咨询各州登协和民政部门。<br />“…而且,这些多年来外国人的交费、处女权的费用,花到哪里去了?”<br />外国人来华登山,进行注册和行政审批,这不是登山协会制定的政策,这是国家行政部门通过人大立法制定的,收费也经过物价局核准,并且收费都上交国家财政部门。这是有文件和政策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是有依据的,欢迎楼主随时来登协查验。我们愿意接受民间的监督。<br />如果楼主对一些法规不满意,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来。就我各人而言,我也对一些规定不太满意,但是就像开车的不服交通法一样,在更人性化的法规出台以前,你还是要遵守现在的法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看楼主好像也不是愤青的年纪了,不会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吧。总之一句话:钱到哪里去了?没进任何私人的腰包。<br />”因此,在此之前,马去协会注册,协议以安全等名义拒绝了。——这有相关人的语言沟通为“实”。你去登什么登?不给你注册。你现在去要登,那当然要把你查处了。伤我面子,断我财路,这哪成?”<br />老马这次的登山活动没有向任何主管部门进行过申报,包括语言的交流和其他方式的告知,事前我们完全不知道他的此次活动,何来“安全名义的拒绝”?包括老马前几次的攀登:亚拉神山、大黄峰、玉兔峰…你可以和老马来登协进行核对,他是否有进行过申报?而他每一次的活动后,你可以问问老马,我们有没有对他有任何出言不逊的地方?那一次不是好言相劝?<br />作为对登山起到了大力推广作用的老马,我们一直没有想过什么伤我面子,断我财路的问题。我们一直在和老马进行多方面的交流,包括山峰管理、救助会问题等,老马是我们事业上的一个好帮手。就是这次的事件,也是当地主管部门上报后我们才知道,这不是我们想看见的结果。<br />“这次马的未登峰计划也不是悄悄的,背后有国际品牌资助,日本买了处女权的朋友很轻松就可以知道,这样登山协会或者雪豹公司岂不是没钱挣了。”<br />四川登山协会的处女权有日本朋友已经买了。这就是我的所知道的“巴塘事件”的真实起源。<br />你的这个真正起源。请问有什么依据?再次重申,我们省登协绝对没有出卖过任何一次省内山峰首登权。看来你可能比较熟悉日本登山届,我不感保证日本人没有这样的想法。但那是他们想法。到现在我们也没有收到任何此类申请。<br />(至于你提到的雪豹公司,我在后面单独进行答复。)<br />”连高敏的帐号都成为四姑娘山商业登山的报名汇款帐号,也把王勇峰的极度体验也拉进来了。”<br />高敏的这个帐号是为了到款的迅速和方便而建立的,账号的密码一直只有单位的会计知道,这是一个公用的帐户,地球人都知道,往一个卡上汇款比银行转帐方便和快的多。难道不是吗?<br />“官商也罢,但一些市场规则还是要讲的,不能作的太过了。”<br />既然你提到了规则~我要再重复上面的答复,规则不是我们登协和我们各人制订的。稍有政治常识的人都知道,我国的体系下,政策和规则制定事怎样一回事。我们的职责只是维护这些规则的执行,看着违规登山的情况发生,如果你是我,你怎样处理?我们和广大山友的共同处就是大家都爱山,都喜欢进山去转悠,不同处在于,我们的工作职责还具有管理和规范等,我们只是在做我们份内的工作,难道又错了吗? <br />”同时是“四川登山协会”的人,同时又是“雪豹体育探险俱乐部”的<br />官商也罢,但一些市场规则还是要讲的,不能作的太过了”<br /><br />关于雪豹公司:<br /> 说到雪豹,我把我所了解的雪豹和大家聊聊。<br />雪豹公司的创始人是李庆,员工都是一些爱好登山的人士。李庆是最早取得中国联络官职称的人之一,也是我和高敏的好朋友,他们一起在山上经过了无数次的生死考验。李庆先生也是我的启蒙老师,从他那里我真正的学习到了怎样科学登山等知识。<br />创办了雪豹公司后,作为在国内最好的朋友和四川最好的高山向导之一。高敏向李庆提供了一些私人立场的帮助,这是事实,我也在雪豹公司工作了几年(那是在我待岗的几年),但是我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高敏除了那些私人的有限帮助之外,和雪豹没有任何的利益关系,高敏没有在雪豹拿过一分钱的报酬和工资,登协和雪豹的关系也是像其他俱乐部和登协的关系一样。这些情况也是我们上级部门在高敏接受登协主管工作后多次调查过的。<br />另外你擅自将一个早已作废的网页上的一些各人资料转载到这里,是否侵害当事人的各人权利我不知道,但我还是要咨询有关部门,这点先不说什么。<br />雪豹是否代理国外买断首登权?<br />回答:没有!登协没有接受过任何此类申请。<br />是否损坏雪豹的利益?<br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雪豹每次受理的登山活动,都依照外国人管理办法进行了申报和注册。<br /><br />这点雪豹比很多国人做的好,你敢说你每次的活动都经过了申报吗?你有支持过我们国家自己的法规吗?你有单独花过5匹马以上的费用清理山上的垃圾吗?只要是知道我国有此项规定的外国人都主动来登协办理申报,甚至是提前几年进行申报,但这种申报绝对不是什么买断首登权,而是反映了他们对我国主权的尊重,外国人尚且知道尊重别国的主权法规,作为一名中国人确做不到,你有感到过汗颜吗?<br /><br />联络官是干什么的?看来你不是很了解。在这里你可以问一下孙宾老师或者登协的任何员工。我不像给你解释了。<br /><br />说这些是想告诉大家,楼主的官倒帽子似乎扣的大了点,你既然要这样说我不得不把这些说明一下,虽然我也知道说这些可能正好上了你的套,提升了你的各人脸熟度,但我还是要说,我不怕因此再次引来一片骂声,因为你对巴塘事件的说法已经上升到了隐约的各人攻击上面(我的理解,如有不实,愿意收回)。<br />我在8264以前也经常发言,到现在我也敢挺起腰杆说,我的每次发言都是有依据的,我从来没有毫无根据的猜测和推论的发言。这点我不怕大家的监督。我的电话在这里早已公布过你可以查到,你要打电话过来骂我也接着。来办公室理论我给你泡茶,我喜欢和大家交流,包括不好听的交流。<br />
发表于 2006-7-9 15:12 10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登纠+2006年7月9号 , 12:43 PM--><div class='quotetop'>QUOTE(登纠 @ 2006年7月9号 , 12:43 PM)</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靠,原来有这样可耻的卖国内幕!<br />川登协、中登协的人出来澄清一下,否则我们一定把这个帖子往国内各大论坛转贴!<br />[right][snapback]405150[/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以上一段发言因涉及本人讲话修辞问题,自行删去,并致歉意!这里重新作出回答。<br /><br />第一:我们只是按章办事。当然产生各类抨击问题。这是各位的自由,但是登山管理规定的。我们还是要执行。这是国家规定。打个比方:你不服交通法,撞个红灯试试?街口摄像头闪的你心跳。<br />第二:出卖山峰首登权?谁有这个权利?你吗?登协没有。登协也没有这样做过。说有的请拿出证据。<br /><br /><br />打住吧~大家。这仅仅是一次登山违规事件而已。只是这次是名人遇到了,就上升了主题。要上升到什么程度呢?爱国注意教育?环保注意教育?<br /><br />帖子发往全国各地,这是什么意思?我们把事件发到了网站就是给大家看的,你愿意转发当然可以,只是我听到了一些威胁之意。如果我听错了当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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