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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美食

将驴行狗肉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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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3:04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原创]将驴行狗肉坚持到底!
不好意思,将狗肉帖发到这里了。但狗肉与驴行自古至今都脱离不了干系,既是与乡亲大碗饮酒大块吃肉的好材料又是高寒山区的驱寒药引,似乎与本板有关联,故发之。欢迎鼓掌,也不怕拍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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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坚决反对以立法形式禁止吃狗肉!
说实在,中国还有很多事情及物件的保护要远比猫狗重要,而且立法需要有宪法的规定作为法源依据。《宪法》第九条第二款仅有“保护珍贵的动物与植物”的规定,并没有规定保护一切动植物。虽然法律也保护公民的猪牛马狗羊鸡鸭鱼鸟,但那只是从其财产权利的角度保护,即不能偷盗抢掠,而不是不能吃。没有宪法法源根据又与民族、民风、民俗、民意、民权有冲突的仅关乎老百姓吃喝拉撒的事情,只能提倡引导,不宜以国家意志将一部分人的民意强迫到另外一部分人,这会造成民怨或者立法流于无法执行的形式。
加大力度从严立法执法打击盗猎捕杀偷釆烹食珍稀动植物倒是应该加强。连珍稀保护动植物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泛滥成灾流于形式,侈谈什么禁食猫狗,岂非是如同立法禁止饮食烟酒一样无聊清流?
当然,有部分猫狗是不能吃的,那是因为这些品种属于珍稀保护动物;也有些人是不吃猪肉鱼类甚至肉类的,那是因民族宗教或者肥胖高血脂减肥束腰使然。但这些可以一刀切或者强迫吗?看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传统道德训谕失传太久了,所以不论是执政党还是平头百姓,一有机会就会己所不欲强施于人,还振振有词,认为自己在道德上已经上了一个层次。
我可能想得远了:如果有一天西藏的公民强烈要求立法在中国大地上都实行天葬,让我们将逝去的父母砍碎擂烂喂鸡了(不是全中国都有兀鹰),让他们及早升天极乐。不知我们又将如何看待呢?
一群少数民族山民揍份宰狗招待远方的来客,你可以不吃但你能抓他们罚他们?那末你就只有吃没长毛的老鼠生腌的猪肉活生生的蜂蛆了。
爱狗爱猫的先生小姐,你可以搂住狗睡抱着猫同一浴缸桑拿,没有人会拦住不让。但其他人爱吃狗肉也请你不要说三道四,更不要将这些上升到道德甚至法律上去。因为你们的行为本身就非常法西斯,将猫狗权置于人权之上了,人权包括生存权与自由权在内,而饮食与习俗就包含在生存权与自由权之内。
别要跟我说美国!美国人民有权佩枪有权选举总统有权打倒奥巴马,你们有吗?操!
话又说回来,西方的文明的确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甚至直接拿来就用,但请从宪政权、人权先学起,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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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点评 收起
  • alluler 【反对虐杀、反对偷盗、反对文化沙文主义和任何形式的单边主义】 彩虹之所以美丽,在于有七种颜色~ 至于立法禁止?! 这就是 扯谈! 尼玛难道因为老外不吃内脏,不吃蛇,也要擦屁股一样的禁止? 还有那些 ... 2013-11-29 13:14
发表于 2010-1-29 20:16 2 只看该作者
老兄,你的帖子发错地方了。
发表于 2010-1-29 20:50 3 只看该作者
将驴行狗肉坚持到底!
发表于 2010-1-29 22:31 4 只看该作者
这个应该发我们水区
发表于 2010-1-30 02:20 5 只看该作者
我不吃狗肉我只吃香肉{:5_130:}
发表于 2010-1-30 15:54 6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吃狗肉!
吃狗肉和抱着狗睡觉都是各自的爱好,吃狗肉的不能强迫哪些喜欢抱狗睡觉的人吃狗肉
哪些喜欢抱狗睡觉的也不可以要求别人像你们一样。别人吃了就站出来讨伐,我觉得是一种病态心理。
不过这个社会是病态的。你们看李宇春都成女明星了!
发表于 2010-1-30 22:20 7 只看该作者
继二马哥事件后,狗肉再次成为话题!真是世事轮回啊。
一边吃着猪肉、牛肉、羊肉等肉类一边说着保护动物,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吗?可笑可笑,虚伪虚伪……
去年年底成都有个美食街,摊位上公开有人卖烧烤鳄鱼肉,电视台还作了报道,当时路人甲质疑,鳄鱼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吗?殊不知摊位老板拿出一纸证明,俺卖的是人工饲养供食用的鳄鱼肉,国家允许的。
连鳄鱼肉都吃得,狗肉有何吃不得?
我自己也养狗狗,是条小型犬,也很喜欢我家狗狗,上次得病快死了,自己伤心得不行,可我同样也喜欢吃狗肉,这并不妨碍。
肉狗其功用本身就是用来食用的,就像猪也有肉猪和宠物猪一样。
发表于 2010-1-31 10:56 8 只看该作者
支持禁食猫狗!
发表于 2010-2-9 15:29 9 只看该作者
连张图都没有
发表于 2010-2-9 16:28 10 只看该作者
这是生存的食物链,反楼上的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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