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介绍[活动时间]:9月18日周五早上8:30 [活动地点]:535、705路公交 棠梨西街 [活动召集]:博广13147870290 [活动协调]:大力、香水、大牙、海东青、
[活动性质]:休闲活动,需要一定的体力和登山经验,无重大疾病、年龄在12-65者均可报名; [个人装备]:登山准备、防晒护肤、饮用水、高热量零食、有对讲的可以带上,频率:411.510
[报名方式]:某某/女/13411565846/ ,有意外保险,本人详细阅读过活动内容及免责声明,自愿参加此次户外活动,安危自负。出现任何意外事情,概与本次活动参与人员无关。本申明具有法律效力。
[活动咨询]:欢迎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加入 大连铁三户外群,340168237,以便联系
[特别强调]: 户外活动属于危险运动,出行者必须购买户外出行人身意外伤害险。活动召集人及活动中所有志愿者仅负责协调、组织活动行程,不对活动中(包车往返途中)安全等意外事件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自愿报名参加者均属认同本条款。 1、参加活动者必须身体健康,没有重大疾病(如运动后能加重病情);隐瞒病情者,后果自负,组织者有权利劝病者离开或者护送到集合地点。 2、对于难度较大的户外运动,组织者有权利确定最终参加人员,报名者未能参加,请不要有怨言;遇到特殊情况(恶劣天气、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组织者有权利改变路线和终止活动,参加者必须服从指挥。 3、大家在登山过程中,要团结互助,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必须服从组织者的安排,不得单独行走,否则后果自负。 4、休息时必须注意自己的环保行为,产生的垃圾要自觉带下山,严禁在登山过程中吸烟,请大家积极配合监督。
法律顾问:大连新世纪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魏平 0411-82821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