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体育惠民、健康中国”的政策,围绕建设健康湖南,幸福新湖南的战略目标,形成“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的全民健身氛围,鼓励和促进我省射箭项目业余训练发展,进一步扩大项目影响,积极引导广大射箭爱好者参与到项目中来,共同打造射箭项目品牌赛事,我省于2017年6月9日—11日举办湖南省首届全民射箭公开系列赛。 赛事名称: 湖南省首届全民射箭公开系列赛 主办单位: 湖南省射击运动管理中心、湖南省射击射箭运动协会。 承办单位: 长沙楚研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长沙研心弓道俱乐部 长沙柒弓馆俱乐部 长沙穿云射箭馆 长沙潇湘箭馆 长沙极限射箭俱乐部 长沙箭侠客 长沙百杨射箭俱乐部 宁乡源锐箭馆 深圳极客镭射联盟 深圳一本弓道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时间:2017年6月9日-11日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一、参赛单位 邀请参赛单位:国内各地射箭团体、射箭俱乐部(含港、澳、台地区)。 二、参赛资格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验证参赛。 2、为保证赛事的公平性,本场比赛从事过射箭反曲弓专项训练的人员(包括现役和退役的射箭专业运动员、业余体校青少年射箭队员)仅限参加复合弓、光弓和传统弓项目比赛。 三、竞赛项目 1、复合弓混合组:50米(80六环靶),设置双轮排位赛(共72支箭)、个人淘汰赛(15箭累计环值)。 2、反曲弓混合组:30米(80六环靶),设置双轮排位赛(共72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 3、光弓混合组:30米(80全环靶),设置双轮排位赛(共72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 4、传统弓混合组:30米(80全环靶),设置双轮排位赛(共72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 备注:每个弓种男子和女子选手报名均超过32人(含)将独立分组比赛,若有一方及以上不满32人,则该弓种仅设置混合组。 四、竞赛器材 复合弓、反曲弓、光弓、传统弓。 一、反曲弓比赛允许使用以下器材: 1. 反曲弓由一个弓把(开放式弓窗非击穿型)及一对顶端带弦槽的弹性弓片组成。弓由一根直接缚到弓片两端的弦撑住,射箭时,一只手握住弓把,另一只手的手指拉弓并撒放。 2. 允许使用多色弓把,并且允许商标出现在上弓片及下弓片内侧或弓把上。 3. 允许使用带护腕的弓把,但护腕不得频繁碰触运动员的手或手腕。 4.弓弦的股数不限。 5. 可采用不同颜色和材质。可在弦的中央缠绕护弦线,在此固定拉弓的手指,还可加装与箭尾相配的箭尾巢,为确定此点的位置,可放置一或两个箭尾定位器。弓弦的两端各有一个圆环,是在拉弓时安放在弦尾的。此外,还可在弦上安装一个连接物,作为唇珠或鼻珠。弦上缠线部分在拉满弓时,不得超过运动员本人的鼻尖。不得通过在弓弦上安装窥视孔、做记号或其他方式辅助瞄准。 6. 可调节的箭台。 7. 可在弓上使用各种可活动的弹簧箭侧垫、箭侧垫或箭台,但不能是电动或电子的,也不能为瞄准提供额外便利。箭侧垫只能装在离弓的握把口(轴点)4厘米之内的地方(内侧)。 8. 可使用一个听觉或视觉定位片,但不能是电动或电子的。 9. 可在弓上安装瞄准器,但至多只能安装一个。 10. 瞄准器上不能配备棱镜、透镜或其他放大器具、水平仪、电动或电子装置,也不准使用一个以上的瞄准点。 11. 瞄准圈或点的(护管、准星和其他相配的延长部件)总长度不得超过运动员视线的2厘米。 12. 允许弓上作为瞄准用的瞄准器可配备调整左右风向偏差及水平高度的装置,但须符合下列规定: ·允许使用瞄准器延伸装置; ·弓上可安装带有射程的刻度盘和标尺,作为瞄准的引导器,但不能有辅助瞄准的作用; ·瞄准点可以是一个纤维光学准星,其全长可超过2厘米,但前提是拉满弓时它的一端要在运动员的视线以外,而在其视线以内部分,即弯曲前的直线部分不得超过2厘米。它在拉满弓时只能提供一个发光的瞄准点。纤维光学准星的测量应与准星护管分开。 13. 弓上可安装防震器和减震器。 14. 它们不得: ·用作引弦指示; ·触碰除弓外的任何他物; ·对其他运动员造成危险或妨碍。 15. 各种类型的箭都可以使用,前提是其符合射准射箭中“箭”的一般含义,且不会对环靶和箭靶造成不当损害。 16. 箭包括一支带箭头的箭杆、箭尾、箭羽和箭的标识(如有需要)。箭杆的最大直径不能超过9.3毫米(如果箭的标识向箭头延伸的长度从其尾部箭喉处到弦所在的箭尾孔测量值不超过22厘米,则不得将其视作这项限制的一部分);箭头的最大直径不得超过9.4毫米。每名运动员须在其使用的每支箭的箭杆上标明自己的姓名或缩写。在同一组比赛中必须使用完全相同的箭支,箭羽的样式和颜色、箭尾和箭的标识(如有)都须相同。禁止使用跟踪器箭尾(电动/电子发光的箭尾)。 17. 可以使用指套、手套、护手皮片或胶布带的护指拉弦,用于拉弓和撒放,前提是其不能具有辅助拉弓和撒放的作用。 18. 可以使用防止夹箭的指尖分隔片和起固定作用的附在护指上的固定片或类似装置。握弓的手可戴普通手套、连指手套或类似用品,但不得与弓把相连。 19. 可使用野外双筒望远镜、望远镜和其他视觉设备观察箭支: 20. 前提是不得对其他运动员构成阻碍。 21. 望远镜可以调整,它的最高部分应不超过运动员腋窝的高度。 22. 可使用普通眼镜、射箭眼镜和太阳镜。但不得装有微孔棱镜、微孔眼镜或类似装置,也不能标示有助瞄准的记号。 23. 运动员如果需要遮盖非瞄准眼的眼镜片,可将非瞄准眼的镜片完全遮盖,或使用遮眼板。 24. 允许使用的附属用品: 25. 包括护臂、护胸、护弓绳和腰间或地面箭壶。可以使用脚准星,但不得超出地面1厘米。可以使用垫高一只脚或其部分垫高的装置,无论是固定在鞋上还是独立于鞋外的均可,但前提是它不能妨碍起射线上的其他运动员,或超出鞋印边沿部分2厘米。还可以使用弓片吸震器。在起射线上使用的风向标(非电动或非电子的)可附加在器材上(如光丝带),可在候射线后使用电子风向指示器。 二、关于复合弓类,对下列器材进行了描述。 除电动的、电子的、带有安全隐患或给其他运动员带来不公平干扰的装置外,所有种类的额外装置均可以使用: 1. 复合弓的弓把可以是封闭式弓窗击穿式的,拉弓由一个滑轮组或凸轮系统机械地改变力量。可使用直接缚在凸轮上的弓弦、弓片的箭梢凹口、弓缆或者适于其特殊设计的其他方式撑住弓。 2. 拉满弓时的最大拉力不得超过60磅。 3. 允许使用弓缆保护装置。 4. 允许使用带护腕的弓把或多股分离式弓弦,前提是其不会频繁接触运动员的手、手腕或持弓臂。 5. 任何类型的弓弦,可安装作为箭尾巢的多个护弦装置以及其他附件,如唇珠或鼻珠,瞄准孔、弦上瞻孔、环式弓弦等。 6. 可调节式箭台的侧垫须装在距离弓的握把口(轴点)6厘米以内的地方(内侧)。 7. 可使用听觉或视觉定位片。 8. 安装在弓上的瞄准器。 9. 可配备调整左右风向偏差及水平高度的装置,也可安装水平仪、放大镜和棱镜。 10. 准星可以是光纤瞄准针或化学荧光棒。化学荧光棒应装在瞄准筒内以免干扰其他运动员。 11. 可以使用辅助撒放器,前提是其不以任何方式与弓相连。可使用任何类型的护指。 12.下列条款中列出的器材可以使用。 它们不得: ·触碰除弓外的任何他物; ·对其他运动员造成危险或妨碍; ·各种类型的箭都可以使用,前提是其符合射准射箭中“箭”的一般含义,且不会对环靶和箭靶造成不当损害。箭包括一支带箭头的箭杆、箭尾、箭羽和箭的标识(如有需要)。箭杆的最大直径不能超过9.3毫米(如果箭的标识向箭头延伸的长度从其尾部箭喉处到弦所在的箭尾孔测量值不超过22厘米,则不得将其视作这项限制的一部分);箭头的最大直径不得超过9.4毫米。每名运动员须在其使用的每支箭的箭杆上标明自己的姓名或缩写。在同一组比赛中必须使用完全相同的箭支,箭羽的样式和颜色、箭尾和箭的标识(如有)都须相同。禁止使用跟踪器箭尾(电动/电子发光的箭尾)。 ·可以使用防止夹箭的指尖分隔片和起固定作用的附在护指上的固定片或类似装置。握弓的手可戴普通手套、连指手套或类似用品,但不得与弓把相连。 ·可使用野外双筒望远镜、望远镜和其他视觉设备观察箭支。包括护臂、护胸、护弓绳和腰间或地面箭壶。可以使用脚准星,但不得超出地面1厘米。可以使用垫高一只脚或其部分垫高的装置,无论是固定在鞋上还是独立于鞋外的均可,但前提是它不能妨碍起射线上的其他运动员,或超出鞋印边沿部分2厘米。还可以使用弓片吸震器。在起射线上使用的风向标(非电动或非电子的)可附加在器材上(如光丝带),可在候射线后使用电子风向指示器。前提是不得对其他运动员构成阻碍。可使用普通眼镜、射箭眼镜和太阳镜。但不得装有微孔棱镜、微孔眼镜或类似装置,也不能标示有助瞄准的记号。 ·望远镜可以调整,它的最高部分应不超过运动员腋窝的高度。 ·复合弓项目,除了在未标射程的射道发射外,可使用“免窥孔”瞄准器,但这种瞄准器不能安装电动或电子装置。 三、对于光弓类比赛,允许使用下列部件: 1. 弓的类型不限,只要其符合射准射箭中“弓”一词的通用含义即可。弓由一个弓的握把(弓柄)、弓把(开放式弓窗非击穿型)及一对顶端带环扣的弹性弓片组成。弓由一根直接缚到弓片两端弦尾的弦撑住,射箭时,一只手握住弓的握把(弓柄),另一只手的手指拉弓和撒放。如上所述,除了箭台,光弓不得包括任何附件,不含延伸器材、瞄准标记、可供瞄准用的记号,刮痕或被压过的痕迹(在弓窗区域内)。卸下弓弦后的光弓(包含允许的配件)必须能通过内径12.2厘米(误差0.5毫米)的圆洞或圈环。 2. 允许使用多色弓把,并且允许商标出现在上弓片及下弓片内侧或弓把上。但如果观察窗内部区域有可用于瞄准的颜色,则必须用胶带覆盖。 3. 允许使用带护腕的弓把,但护腕不得频繁碰触运动员的手或手腕。 4.弓弦的股数不限。 5. 可采用不同颜色和材质。可在弦的中央缠绕护弦线,在此固定拉弓的手指,还可加装与箭尾相配的箭尾巢,为确定此点的位置,可放置一或两个箭尾定位器。弓弦的两端各有一个圆环,是在拉弓时安放在弦尾的。此外,还可在弦上安装一个连接物,作为唇珠或鼻珠。弦上缠线部分在拉满弓时,不得超过运动员本人的鼻尖。不得通过在弓弦上安装窥视孔、做记号或其他方式辅助瞄准。 6. 可调节的箭台。 7. 可在弓上使用可活动的弹簧箭侧垫、箭侧垫或箭台,但其不能为瞄准提供额外便利。箭侧垫只能装在离弓的握把口(弓的轴点)2厘米之内的地方(内侧)。 8. 不得使用定位片。 9. 允许使用脸部移动和指幅瞄准法。 10. 不允许安装防震器。 11. 在不含防震器的前提下,允许使用配有减震器的弓。 12. 配重可以安装在弓把下半部。所有配重,不管形状如何,必须直接装置在弓把上,不能使用杆、延长杆、角度连接器或缓冲设备。 13. 各种类型的箭都可以使用,前提是其符合射准射箭中“箭”的一般含义,且不会对环靶和箭靶造成不当损害。 14. 箭包括一支带箭头的箭杆、箭尾、箭羽和箭的标识(如有需要)。箭杆的最大直径不能超过9.3毫米(如果箭的标识向箭头延伸的长度从其尾部箭喉处到弦所在的箭尾孔测量值不超过22厘米,则不得将其视作这项限制的一部分);箭头的最大直径不得超过9.4毫米。每名运动员须在其使用的每支箭的箭杆上标明自己的姓名或缩写。在同一组比赛中必须使用完全相同的箭支,箭羽的样式和颜色、箭尾和箭的标识(如有)都须相同。禁止使用跟踪器箭尾(电动/电子发光的箭尾)。 15. 可以使用指套、手套、护手皮片或胶布带的护指拉弦,用于拉弓和撒放,前提是其不能具有辅助拉弓和撒放的作用。 16. 可以使用防止夹箭的指尖分隔片和起固定作用的附在护指上的固定片或类似装置。针脚线的颜色必须一致,针脚的大小或线条的长短、形状和颜色必须一致。不允许有额外的记号。握弓的手可戴普通手套、连指手套或类似用品,但不得与弓握把相连。 17. 用于观察箭支的野外双筒望远镜、望远镜和其他视觉设备观察箭支: 18. 前提是不得对其他运动员构成阻碍。 19. 可使用普通眼镜、射箭眼镜和太阳镜。但不得装有微孔棱镜、微孔眼镜或类似装置,也不能标示有助瞄准的记号。 20. 运动员如果需要遮盖非瞄准眼的眼镜片,可将非瞄准眼的镜片完全遮盖,或使用遮眼板。 21. 允许使用的附属用品: 22. 包括护臂、护胸、护弓绳和腰间或地面箭壶。可以使用垫高一只脚或其部分垫高的装置,无论是固定在鞋上还是独立于鞋外的均可,但前提是它不能妨碍起射线上的其他运动员,或超出鞋印边沿部分2厘米。还可以使用弓片吸震器。在起射线上使用的风向标(非电动或非电子的)可附加在器材上(如光丝带),可在候射线后使用电子风向指示器。 四、对于传统弓类比赛,允许使用下列部件: 1. 传统弓必须是没有弓窗的一体式裸弓,不得有明显的箭台痕迹,不包含任何延伸器材、瞄准标记、可以作为瞄准的记号、刮痕或被压过的痕迹,不能安装瞄准窗、箭台、张弓指示器、稳定器材等辅助设备。卸下弓弦后的传统弓(包含允许的配件)必须能通过内径12.2厘米(误差0.5毫米)的圆洞或圈环。 2. 允许使用多色弓把,并且允许商标出现在上弓片及下弓片内侧或弓把上。但如果观察区域有可用于瞄准的颜色,则必须用胶带覆盖。 3.弓弦的股数不限。 4. 可采用不同颜色和材质。可在弦的中央缠绕护弦线,在此固定拉弓的手指,还可加装与箭尾相配的箭尾巢,为确定此点的位置,可放置一或两个箭尾定位器。弓弦的两端各有一个圆环,是在拉弓时安放在弦尾的。此外,还可在弦上安装一个连接物,作为唇珠或鼻珠。弦上缠线部分在拉满弓时,不得超过运动员本人的鼻尖。不得通过在弓弦上安装窥视孔、做记号或其他方式辅助瞄准。 5. 不得使用箭台。 6 传统弓箭搭于推弓手上,弓上不得有明显搭箭点的痕迹。 7. 不得使用定位片。 8. 不允许使用指幅和脸部移动瞄准法。 9. 箭包括一支带箭头的箭杆、箭尾、箭羽和箭的标识(如有需要)。箭杆的最大直径不能超过9.3毫米(如果箭的标识向箭头延伸的长度从其尾部箭喉处到弦所在的箭尾孔测量值不超过22厘米,则不得将其视作这项限制的一部分);箭头的最大直径不得超过9.4毫米。每名运动员须在其使用的每支箭的箭杆上标明自己的姓名或缩写。在同一组比赛中必须使用完全相同的箭支,箭羽的样式和颜色、箭尾和箭的标识(如有)都须相同。禁止使用跟踪器箭尾(电动/电子发光的箭尾)。 10. 传统弓,参赛选手只允许后手(钩弦手)用拇指钩弦,可以使用各种材质制作的板指,手套、护手皮片或胶布带等保护拇指钩弦,用于拉弓和撒放,前提是其不能具有辅助拉弓和撒放的作用。 11.箭杆必须使用竹、木等天然材料;箭尾必须使用竹、木、角、骨等天然材料,箭头可用金属制作;箭羽必须使用天然材料或天然羽毛。不得使用碳素箭、铝合金箭等。 12. 用于观察箭支的野外双筒望远镜、望远镜和其他视觉设备观察箭支: 13. 前提是不得对其他运动员构成阻碍。 14. 可使用普通眼镜、射箭眼镜和太阳镜。但不得装有微孔棱镜、微孔眼镜或类似装置,也不能标示有助瞄准的记号。 15. 运动员如果需要遮盖非瞄准眼的眼镜片,可将非瞄准眼的镜片完全遮盖,或使用遮眼板。 16. 允许使用的附属用品: 17. 包括护臂、护胸、护弓绳和腰间或地面箭壶。可以使用垫高一只脚或其部分垫高的装置,无论是固定在鞋上还是独立于鞋外的均可,但前提是它不能妨碍起射线上的其他运动员,或超出鞋印边沿部分2厘米。箭盒不得安装在弓上。 五、参加各类比赛项目的运动员都不得使用下列器材: 1. 安装在运动员器材上的任何电子或电动设备。 2. 在练习场候射线前以及在赛场上任何时间,运动员都不得使用各类电子通信设备(包括移动电话)、耳机或消音设备。 3. 在无标示距离的轮赛中,不得使用现行比赛规则中未涵盖的任何类型的测量距离或者角度的设备或其他任何可用于估算距离或角度的工具。 4. 不得为了估算距离或者角度之目的新增或者改造运动员器材上的任何部分,也不得专为此目的使用常用器材。 5. 除了运动员的瞄准记号、个人的成绩记录或者世界箭联规则外,不得使用任何可用于计算角度和距离的书面备忘录或电子存贮设备。 六、服装规定 1. 女士须着连衣裙、半身裙、裤裙、短裤(当运动员的手臂及手指位于体侧垂下伸直时,不得高于手指尖)或长裤,及上衣或无袖上衣(遮住上体的前后部位并遮住双肩,当她拉满弓时上衣应遮住上腹部); 2. 男士须着长裤或短裤(当运动员的手臂及手指位于体侧垂下伸直时,不得高于手指尖),长袖或短袖(拉满弓时上衣应遮住上腹部); 3. 禁止穿着牛仔服、迷彩服,亦不得穿着肥大或宽松的长裤或短裤; 4. 由于天气原因,经赛事技术代表的同意,可穿防护服如毛衣、运动服、雨衣等。如技术代表缺席,则须经比赛裁判委员会主席同意; 5. 帽子可自选(不得是迷彩帽/迷彩头巾); 6.所有运动员和教练员必须穿运动鞋。运动鞋可采用不同样式,但必须覆盖整个足部。 7. 运动员号码须清楚显示在运动员的箭壶或大腿部,并且在整个比赛期间,在起射线后应始终清晰可见; 8. 运动员和随队官员在正式练习期间必须穿符合规定的服装。 五、参加方法 1、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医1人,参赛运动员人数不限,参赛运动员每人需缴纳100元竞赛费和100元报名费。 2、本次比赛每人只可参与一种弓种比赛。 3、报名方式可前往一下网点报名。 长沙研心弓道俱乐部 长沙柒弓馆俱乐部 长沙穿云射箭馆 (劳动路店、贺龙店、798体育馆店) 长沙潇湘箭馆 长沙极限射箭俱乐部 (河西四水厂店、望城奥特莱斯店) 长沙箭侠客 长沙百杨射箭俱乐部 宁乡源锐箭馆 深圳极客镭射联盟 深圳一本弓道 4、网上个人报名。 六、竞赛方法 1、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如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有成绩。比赛环值由各个靶位互相监督负责记录(靶位A报靶、B记录计算环值、C互相监督、D复审环值)。 2、反曲弓、光弓、传统弓个人淘汰赛采用局胜制。 3、复合弓个人淘汰赛采用环胜制(累计环值高者胜)。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本次比赛奖金表。 第一名奖励10000元 第二名奖励5000元 第三名奖励3000元 第四名奖励1000元 第五至八名奖励600元 第九至十六名奖励400元 1、个人淘汰赛按上表颁发奖金,设有奖金的名次均颁发对应证书,奖状颁发到16名。 2、个人排位赛录取前八名给予证书、不设奖金。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在官方微博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所有内容。 2、所报参赛的运动员信息必须与其有效证件信息一致,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报名费、参赛费将不予退还。 3、各参赛单位于2017年 5 月30 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前,在官方微博报名: 收到合格报名表和报名费、竞赛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报名,将失去参赛资格。 4、报名截止后弃权的,报名费、竞赛费将不予退还。更换选手的,每人(队)/次还需缴纳手续费人民币 100 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曾鸣 手机:13875872571 十、注意事项 比赛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扔垃圾、严禁大声喧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