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牵羊是生活用语,泛指生活中的一种行为,偷盗这个词基本可以算半个法律用语了,顺手牵羊这种行为由于细节上的不同,法律后果有很多,举例来说,我前面说的可能构成盗窃罪的后果我就不再分析了。再举例,这个顺手牵羊,如果“羊”在人家的家里,那么就是不是盗窃这么简单,而是“入户盗窃”了,本此事件中,这个帐篷是登山者临时搭建的,还不能说是“家”,如果这个帐篷是人家游牧民族的,人家帐篷就是家,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入户盗窃比盗窃严重的多,直观来说基本都没有金额要求,只要偷了基本就是犯罪了,因为在正常人的思维里,家是非常有安全感的地方,所以入户的主观恶性比路边的恶性要大很多。再举例,这个顺手牵羊,如果牵的是披着羊皮的小孩子,是个在家门口玩耍的小孩儿,那又有可能变成了“拐卖妇女儿童”。再举例,这个顺手牵羊,牵走了银行后门运钞车卸下来的一箱钱,这又变成了“盗窃金融机构”,那这个罪又更大了。再举例,这个顺手牵羊,回来发现我靠怎么登山包里有一包du品,想想这个挺赚钱,转手卖了,那又转化成了du品犯罪,那可能要掉脑袋了........等等等等,所以所谓“顺手牵羊”只是一个非常大范围的行为描述,这个行为细节后果的种种不同,会导致大相径庭的法律后果,这也是为什么我说,不知道客观事实,未经司法审判,严格质证,单凭论坛几个帖子没法做法律结论的原因。当然这里举得例子都很极端,只是为了说明“顺手牵羊”这个行为是没法单纯做法律定义的,只有极端的例子才能更好的说明问题。 |
你从我的哪句话里有创意地看出我“竟然以鳌山失主自居”了?你说“我可不去鳌山丢人。几顶牧高迪就当作什么贵重物品,丢死人了”,难道不是对鳌山失主的冷嘲热风?自己说过的话转眼就不认啦?别人没说的话你就能无中生有?你的符号开来还得再加一个——脑子短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