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官方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018年3月23日,经李某介绍,高某伙同泽某分别私自驾车,采取躲避的方式,将5名游客(辽宁籍,未购门票)私自带入九寨沟景区留游玩。当日,被九寨沟管理局、九寨沟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在巡逻检查中挡获发现。 早前为进一步规范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秩序,九寨沟县政府、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曾经发布通告,禁止沟内留宿。同时,九寨沟景区暂不接待散客。 通告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严禁旅行社和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居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留宿、留住游客;严禁游客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留宿、留住、野营。 李某、高某、泽某三人明知公告,却对政府针对景区恢复和重建发布的公告规定视而不见,仍然违之,带散客进入。九寨沟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3人分别给予10日拘留的处罚。 据悉,九寨沟景区连续达到每日游客接待上限,九寨沟管理局将严格按照“限区域、限流量、限时段、限方式”的原则,实行流量控制,日接待量严格控制在2000人以内。景区接待对象为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游客,且旅行社必须为游客购买意外保险;暂不接待散客。 3月8日,因地震关闭的九寨沟景区重新对外开放,开放以来,每日游客接待连续达到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