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 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 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 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 明代孙丕扬宅院。孙丕扬(1531年—1614年),字叔孝,号立山, 陕西 富平 县流曲镇南街人。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进士,历任应天府尹、 南京 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大理 寺卿、户部右侍郎;诏拜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太子 太保 等职。 万历初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 保定 ,以严为治,属吏皆惴惴按行。任刑部尚书,理案迅捷,囚无淹系。万历二十二年(1595年)出任吏部尚书,创「掣签法」,以抽签决定官职,杜绝权贵请谒之弊。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主持辛亥京察。万历四十年(1612年)“挂冠出都”,居家二年卒。赠 太保 ,谥恭介。曾著《应时草》《巡按约束》《论学篇》等,他所编撰的《 富平 县志》为明代 陕西 八部名志之一,史称《孙志》。 冯梦龙《古今谭概》记:“昔 富平 孙冢宰(孙丕扬)在位日,诸进士谒请,齐往受教。孙曰:做官无大难事,只莫作怪。真名臣之言,岂唯做官乎!”史有“无私、廉政”,“发奸如神”之誉。 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 |